禮讓斑馬線
不只是為了自己的3分150元
更是因為一份責任和義務
行人不一定都是司機
但司機一定都是行人
換位思考,將心比心
車讓人、人禮車
就會形成自然而然的和諧場景
通過自律和法律約束
讓斑馬線變成真正的生命線
車牌:桂EE2050
地點:北海大道石子嶺路口東往西
車牌:桂CV7956
地點:廣東路萬達廣場門前路段北往南
車牌:桂EL8864
地點:北京路深港路口北往南
車牌:桂EXC626
地點:海景大道北部灣一號門前路段東往西
車牌:桂EYL362
地點:四川路郵政路口南往北
車牌:瓊A08F80
地點:北海大道石子嶺路口東往西
以下不禮讓斑馬線車牌有你認識的嗎?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規定: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慢行;遇行人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斑馬線是城市文明的“檢閱線”,更是市民出行的“安全線”。不禮讓斑馬線的司機(車主),除了被曝光外,還將依法處以
記3分,罰款150元的處罰。數據來源 | 指揮中心
審核 | 龔彬彬
閱讀更多 廣西北海交警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