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员工被强制离职?能上“头条”吗?

近日,动不动就上“头条”的近日头条在脉脉上被曝出“员工被强制离职”。

今日头条员工被强制离职?能上“头条”吗?

自媒体人阑夕的评论

我们都知道阿里华为的加班现象是出了名的严重,而在互联网公司,“狼性”已经是一个被用烂、甚至是用吐的一个词,但这俨然成为公司压榨员工的一个遮羞布,也是激化公司内部,矛盾的导火索。

员工管理粗暴,奖金各种拖欠,这是所谓的为集体奉献的狼性文化。

员工被花样离职,内部为业绩“撕咬”,这是所谓的弱肉强食的狼性文化。

员工往死里加班没有加班费,也没有调休,夺命狂奔,这是所谓的拼搏的狼性文化。

表面上员工目标明确只为业绩,但其实地下已是怨声载道,在这种“狼性”文化的管理下,公司离职率逐年攀升,而连HR也无奈只能做帮凶。

今日头条员工被强制离职?能上“头条”吗?

这种有“狼性”没“人性”的企业文化真的没有法律来规范吗?

其实不然,像这种设置高KPI来强制使员工离职的行为是我们常说的“末尾淘汰制”,但是末尾淘汰制有违法的可能性。

从法律的角度讲,末位淘汰制有违法的可能性。对于企业和员工共同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这是在双方意愿的基础上行为,一旦订立就对当事人双方产生约束力。在合同期限未满前,任何一方单方的解除合同,都必须有法定的理由,否则就视为违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在末位淘汰制中,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的理由仅仅是员工的工作表现,法律依据是不足的,因此企业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对于企业来讲,适用末位淘汰制是有违法的可能性的。

虽然,今日头条对“员工被强制离职”事件进行了回应表示:网传“因一句复盘产品的提议被强制离职”是谣言,员工离职是公司的正常行为,就其观察来看,是公司因为绩效和管理问题,对员工提出了劝退,劝退之后,员工在内部对公司有大量攻击性言论,导致了最后被强制离职。

今日头条员工被强制离职?能上“头条”吗?

但是不合理的绩效考核也是可能涉及违法,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法则不仅要“攘外”还得“安内”,只有“狼性”没有“人性”的企业注定不得人心,走不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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