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第三屆絲綢之路(敦煌)國際文化博覽會(以下簡稱“文博會”)交通安保工作,根據《絲綢之路(敦煌)國際文化博覽會安保工作總體方案》的要求,結合敦煌道路實際情況,決定於9月15日0時至9月30日24時對進入或途徑敦煌車輛進行管控分流,現通告如下:
一、由酒泉、瓜州經G30(11)高速途徑敦煌前往肅北、阿克塞、青海等方向的車輛,由G3011敦煌北收費站下高速,經國道215線向南至國道215線126km(龍德盛十字)路口向西沿國道215線過境公路繞行。
二、由新疆、柳園經國道215線途徑敦煌前往七里鎮、阿克塞、青海等方向的車輛,由國道215線126km(龍德盛十字)路口向西沿國道215線過境公路繞行。
三、由青海、阿克塞經國道215線途徑敦煌前往柳園、新疆等方向的車輛,由國道215線過境段140公里西出口繞行過境公路,在國道215線126km(龍德盛)路口向北繞行。
四、由青海、阿克塞經國道215線途徑敦煌前往瓜州、酒泉等方向的車輛,由國道215線過境段140公里西出口繞行過境公路,在國道215線126km(龍德盛十字)路口向北行至G30(11)高速敦煌北收費站上高速繞行。
五、禁止運輸劇毒、危化品車輛、五噸以上貨車進入敦煌市區;進入敦煌城區或駐地賓館、活動場館的電力、通訊、運送展品、鮮活農產品及其他民生保障車輛,由相關單位向酒泉市公安局安保辦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車輛按照指定時間、路線通行。
六、法律措施
執勤民警在實施交通管控時以勸導、勸返、引導為主,對不聽勸阻違反禁令標誌、標線指示,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對煽動鬧事、惡意闖卡、阻礙執勤人員執行職務的,由公安部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進行處罰,對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望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特此通告。
酒泉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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