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二級簡答題第一章(6)

組織內部不協調的原因和解決措施有哪些?

企業組織結構內部的不協調會從以下四個方面表現出來:

1、各部門間經常出現衝突;

2、存在過多的委員會;

3、高層管理部門屢屢充當下屬部門相互間衝突時的裁判和調和者;

4、組織結構本身失去了相互協調的機能,全靠某個有特殊地位的人或權威來協調。

出現上述現象,如果不是十分明顯或不很嚴重,整合可以在原有結構分解的基礎上進行,或對原有結構分解僅作局部調整,重點放在協調的改進上;

如果上述現象非常嚴重,則應首先按結構分解的基本原則和要求重新進行結構分解,在此基礎上再作整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