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刊財經」國資積極「買殼」,所爲何來?

「红刊财经」国资积极“买壳”,所为何来?

9月11日晚間,夢網集團、華英農業同時披露,將向其所在地深圳、河南省信陽市政府下屬的國企,轉讓部分股份、控股權,或進行股權合作。前一天的9月10日,怡亞通等3家公司也公告稱,控制權已變更或可能變更,而接盤方無一例外都是地方國資。

粗略統計,2018年年初至今,至少已有22家上市公司,向地方國資大比例轉讓股份或控股權。國資在A股市場上頻頻出手“掃貨”的情況前所未有。種種跡象表明,國資通過“買殼”成為上市公司控股大股東的步伐,已在陡然加快。

民企經營困難 “賣殼”求生

儘管今年以來的股權重組案中,國企擔當“買殼”者的案例還只佔較低比例,但9個月22起這個數字已經創出了新高,這是值得注意的現象。

從前民企擔任“買殼”主角,原因很好理解。一方面,以前上市的國企,特別是地方國企,大都經營困難,上市就是為了圈錢,但由於其存在很多先天不足,這種不足並未隨著上市而克服,上市只能通過出售控股權來維持上市資格。另一方面,IPO審核制早期偏向於國企,“買殼”給民企提供了進入資本市場的機會。因此,國企和民企一拍即合,使“買殼重組”成為A股市場經久不衰的重頭戲。

但是,隨著審核制不斷嚴格,一些資質較差的國企也難以上市圈錢,另外,民企上市已經不像早期那麼困難。更重要的是,隨著近年來國資國企改革的深入,國有資產面貌出現很大變化,特別是一些國企,多次改革以後,無論是資產質量還是帶給股東的回報,都處於較好狀態。

此外,隨著改革深入,國有資產已被賦予新的職能,它們一方面要進入某些不適用市場競爭的行業,向民眾輸送應該由政府承擔的社會責任,另一方面又需要進入一些競爭性行業,以此推動國資保值升值。因此,挑選合適的上市公司掌握其控股權,享受上市公司成長帶來的紅利,成了國資的選擇。相比之下,一些已在A股上市的民企,由於市場經營遭遇困境,甚至像以往的國企一樣面臨難以繼續在資本市場生存的局面。對這些企業來說,“賣殼保牌”同樣可算是市場條件下的合理選擇。

A股上市公司控股權買賣的變化,是產權重組的新動向。對於這種新動向,總的來說可以持肯定態度。各種資本在市場上互相參股、滲透,正體現了我國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共同促進、共同發展的特點,有利於上市公司實現優化組合。

“買殼”應提倡場內舉牌交易

當國資積極“買殼”成為A股市場引人注目的現象時,我們還是有必要從這種熱潮中看到一些問題。資本市場是市場化色彩最為鮮明的領域,這種色彩在很多方面與國資所承載的功能是有不同的。按照官方論述,國有資本要加大對公益性企業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做出更大貢獻。這就告訴我們,國有資本的主要功能是投資公共服務性行業。

當然,國有資產並非不能進入競爭性行業,這也是目前的國資改革政策所允許的,但在我國目前的市場格局中,國資企業佔很大優勢,民營企業面臨越來越大的困難。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開始把控股權轉讓給國資,正是民企艱難在資本市場的反應,這是一個值得憂慮的問題。

最近,某財經名人發文表示,私營經濟應該逐漸離場,這一荒謬的主張受到了輿論普遍批評。但是,這位名人的觀點並非空穴來風,而是反映了目前市場上對民營經濟的偏見。因此,輿論批評其錯誤觀點是必須的,但除此之外,國資在市場中如何行使好自己的責任,保護民營資產的合法權利,更是值得注意的問題。當國資在資本市場上攻城略地,是否構成對民營資本的排擠,對此必須嚴肅對待。

目前國資受讓上市公司控股權,都是通過場外協議交易完成的。這種大宗交易的目的是為了不影響場內交易價,但當國資成為這種交易的主角時,就需要警惕國資利用其強勢地位操縱交易價格的情況發生。因此,如果國資確實有進入某上市公司擔任控股股東的必要,其應該更多地選擇場內舉牌的形式,這不僅能夠推動股市的活躍,還可保證交易的公平性。

各種資本在市場上的地位是平等的,但目前國資在事實上擁有比民資更強大的市場優勢,這就需要國資承擔更多的責任。國資在各種所有制的資本中,具有特殊性質,在資本應該履行的社會責任方面,國資也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而不是滿足於對一般資本的要求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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