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撲殺標準提高400元,至1200元

非洲猪瘟扑杀标准提高400元,至1200元/头

2018年9月13日,財政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關於做好非洲豬瘟強制撲殺補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為合理保護養殖場(戶)利益,保障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的順利進行開展,就非洲豬瘟強制撲殺補助做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通知指出,將非洲豬瘟納入強制撲殺補助範圍,對此次強制撲殺補助標準暫按照1200元/頭掌握(含人工飼養野豬,疫情以外及以後年度強制撲殺仍按照現行標準執行),中央財政對東、中、西部地區的補助比例分別為40%、60%、80%,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直屬墾區的補助比例為100%,以上補助經費從2018年8月1日起實施,按照撲殺生豬數量據實結算。各地可根據生豬大小、品種等因素細化補助標準。

另外,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切實做好因非洲豬瘟撲殺生豬數量的登記備案、撲殺補助經費的核實發放,避免出現謊報、多報,套取國家補助資金的現象。同時,做好疫情監測排查和監督管理,防止養殖場(戶)為得到撲殺補助故意傳播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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