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裝購買手機 「調虎離山」盜竊

手機售貨員正在因有人要買手機而熱情服務的時候,卻不知自己已經陷入了嫌疑人的“連環計”,直到清點貨物時才發現自己早已“中計”!8月21日,郯城縣公安局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獲。

假裝購買手機 “調虎離山”盜竊

2018年8月4日,郯城縣城區某手機大賣場售貨員報警稱:櫃檯內的兩部手機被盜,價值9300餘元。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開展了現場勘查、調查取證等工作。經詢問受害人得知,8月1日上午,一名男子以購買手機為藉口,與售貨員進行交談,待售貨員介紹完手機功能後,男子表示要買這臺手機,便讓售貨員去倉庫給其拿新機。趁售貨員離開手機櫃臺後,此男子迅速從櫃檯內偷走一臺手機離開現場。而拿貨歸來的售貨員,卻遲遲不見這位“顧客”的蹤影。直到當天下午3時許,這位突然“消失”的顧客又再次出現在了賣場內,售貨員便上前與其交談起來,男子表示自己上午突然有急事,沒來得及拿手機便走了,得空後才來取,並讓售貨員再次去倉庫給其取新機。待售貨員離開後,男子又故技重施地順走了櫃檯內的手機,迅速離開了現場。由於櫃檯內擺放的手機樣品較多,而粗心的售貨員也沒有及時查看樣機,所以一直沒有發現櫃檯內的異樣,直到晚上清點貨物時,才發現櫃檯內的兩臺新款手機早已不見蹤影。

民警通過視頻偵查發現,視頻內的嫌疑人作案迅速、手段嫻熟、隱蔽性強,經分析犯罪嫌疑人應該不是第一次偷盜手機,很可能流竄其他地方繼續作案。為及時破案,郯城縣公安局打擊侵財犯罪專案組迅速展開工作,通過調取案發現場及周邊的視頻監控,尋找嫌疑人的軌跡信息。民警最終通過查看大量的資料信息,很快便確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8月21日,辦案民警在臨沂市某賓館內將嫌疑人抓獲。

經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郯城縣高峰頭鎮人,曾因違法犯罪被司法機關打擊處理過,2018年3月份出獄後,一直無所事事,沒有經濟來源,所以又重操舊業走上了違法犯罪賺錢的“捷徑”。經審訊,王某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王某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郯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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