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多次盜竊父親屢次「買單」 溺愛教育難逃法網終獲刑

湖南法院網訊 父愛如山,當我們犯了錯誤或遇到了困難,父親總會及時伸出援手,為我們解難紓困。但作為父親如果處處溺愛遷就孩子,最後往往會將其引入歧途。近日,湖南省臨湘市人民法院對一起盜竊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廖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8月,被告人廖某盜竊廖某國的黃金戒指,廖某的父親發現後立即賠償了1000元給廖某國;2015年年底,廖某在幫廖某望搬家時,將廖某望放在新屋一樓皮衣內側的10000元錢偷走了,事後廖某父親又分二次還了10000元錢給廖某望。屢次盜竊都有老父善後,廖某卻不知悔改,越發放肆,盜竊次數越來越多,在2012年8月至2017年7月,廖某共盜竊作案10次,累計盜得現金16550元,黃金戒指1個。

另查明,案發後廖某的父親積極賠償了全部被害人的損失,取得了各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認為,廖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其多次盜竊,且作案時多次入戶盜竊,依法應從重處罰。廖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其親屬積極賠償了各被害人的損失,取得了各被害人的諒解,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經綜合考量,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廖某入獄的悲劇,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其父母缺乏管教,最後養成了“順手牽羊”的不良習慣。在子女有違法甚至犯罪行為後,父母不能僅習慣於賠償善後,更應不斷加強對孩子的約束管教,幫助孩子在成長時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切不可因一時溺愛,讓孩子受害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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