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需」宿城區2018年公開招聘村衛生室工作人員簡章

「转需」宿城区2018年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简章

公開招聘

宿城區2018年公開招聘村衛生室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村衛生室人才隊伍建設,推進鄉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滿足我區基層衛生事業發展需要,經區政府同意,決定公開招聘一批村衛生室工作人員。現將招聘辦法公佈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衛生室工作人員77名(具體專業、崗位及名額見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願意紮根農村為當地群眾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2.年齡在45週歲(1973年9月25日之後出生)以下。

3.身體健康,勝任工作。

4.自覺接受並服從鄉鎮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鄉鎮衛計中心)和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街道衛生服務中心)管理。

5.在滿足上述條件後,至少具備下列其中一種專業技術條件:

(1)全日制教育中專及以上學歷(取得的學歷證書被國家或省教育部門認可並能參加相應資格考試),所學專業為護理、公共衛生、臨床醫學、中醫類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優先;

(2)具有初級及以上的臨床、中醫、公共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醫生或註冊護士;

(3)持有有效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6.無經濟、計生問題,三年內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7.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區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並按照公佈招聘事項、報名、筆試和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與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公佈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將招聘簡章對外進行發佈和公示。

(二)報名

報名時間定於2018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報名地點:宿城區衛生計生委819室(宿城區市民服務中心東樓)。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應聘人員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各種材料到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屆時須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報考人員只能用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當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雙向選擇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委培生、定向生、聯辦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2、報名時要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4張;

3、應聘人員可以同時選擇兩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過程中堅持誠信報考並提供真實材料。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筆試和資格審核

經過報名初篩合格人員統一參加筆試,筆試內容以相關專業知識為主(佔70%左右)、公共基礎知識為輔(佔30%左右)。筆試採取閉卷考試形式,不指定複習用書和考試範圍。考生筆試成績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地點見准考證。

筆試完成後,按照崗位計劃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人員進行資格複審,複審合格後進入下一階段程序。資格複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屆時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本簡章、《崗位簡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證件和材料(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要求具有各種證件的,須提供各種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複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繫到考生的,責任和後果由考生個人承擔)、考生放棄資格複審的,取消其進入後續程序的資格,並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為防止資格複審無限期遞補,屆時將規定遞補截止時間)。請考生要及時關注宿城在線公告http://www.sqsc.gov.cn/。

(四)面試

對資格複審合格人員,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計數。面試內容以衛生專業知識為主(佔80%以上)、公共基礎知識為輔(不超過20%),面試成績滿分100分,設60分最低合格線。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五)體檢

在面試合格的人員中,以考生的筆試成績和麵試成績各佔50%比例,計算其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標準,依據招聘崗位設置數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在職人員在體檢前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辭職證明,否則取消體檢和聘用資格。

(六)政審

宿城區衛計委按照本簡章確定的聘用條件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政審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七)公示和聘用

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被檢舉且經查證屬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並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結束後不再組織遞補。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錄用後享受我區同等條件下在崗鄉村醫生待遇標準。社會保險參照現有鄉村醫生人員標準繳納。對符合聘用條件,但暫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如若三年內未取得初級職稱的,不予續聘。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具備執業資格的,需將第一執業地點註冊在錄用的村居衛生機構。

本次簡章在宿城在線http://www.sqsc.gov.cn/發佈。其他環節需要通知、公示等請關注宿城在線,敬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並相互轉告。

五、本簡章由宿城區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527-80909582

監督電話:0527-80979919

附件:2018年村衛生室招聘崗位簡介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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