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退役军人,这件事一定要做,关系到你们的权益!

你把青春年华献给祖国的边疆

是你用血肉和汗水

铸就了我们的和平安定

祖国不会忘记您

——人民的退伍老兵

磐安退役军人,这件事一定要做,关系到你们的权益!
磐安退役军人,这件事一定要做,关系到你们的权益!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磐安退役军人,这件事一定要做,关系到你们的权益!

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 军队转业干部;

2. 退役士兵;

3.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 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 复员军人;

6. 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 残疾军人;

8. 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 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 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 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采集地点

户籍所在地村(社区)集中采集点。

申报材料

请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时间要求

★请各类对象于2018年9月21日—10月20日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进行信息采集登记。

★此次信息采集标准时点截至2018年10月1日,之后新增加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可随时采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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