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通知於2018年9月14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會議於2018年9月17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參與表決董事10名,實際參與表決董事10名。會議出席董事人數及召開會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並一致通過《關於全資子公司向公司第一大股東轉讓部分長期應收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飛樂工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因經營需要,擬將其持有的“上海中心大廈辦公區、車庫照明及控制項目”長期應收款181,605,148.73元(以下簡稱“目標債權”)轉讓給公司第一大股東上海儀電電子(集團)有限公司,轉讓價格以該長期應收款截至2018年9月30日經國資備案的評估價值為定價依據。

董事會同意:

(1)聘請有資格的評估公司對目標債權進行評估,評估基準日為2018年9月30日。待評估報告出具後,再次召開董事會對本次交易的相關事項進行審議。

(2)授權公司經營班子按照法人治理結構與上海儀電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簽署附生效條件的《債權轉讓協議》。

由於上海儀電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制度》的規定,上海儀電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為公司關聯法人,本次交易為關聯交易,關聯董事黃金剛先生迴避表決。

本次關聯交易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10票,反對0票,棄權0票,迴避1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全資子公司向公司第一大股東轉讓部分長期應收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公告編號:臨2018-055)

特此公告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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