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自己花钱买的大院,就算后来闹矛盾绝交。为什么他弟弟却理直气壮的要他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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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道湾十一号,见证了周氏兄弟的反目为仇,最终弄得近代文学史上都非常重要的鲁迅和周作人老死不相往来,其中缘由为何依旧扑朔迷离,恐怕也只有当事人心知肚明。

八道湾十一号这一处四合院,主要出资人是鲁迅,鲁迅购买了这一处房产之后,鲁迅原配夫人朱安,周作人和夫人羽太信子,以及周建人和夫人羽太芳子均搬到八道湾十一号。


(鲁迅和周作人)

兄弟几家合住,开门即见,如果没有极大宽容,是很容易起矛盾的。鲁迅本就是一个斗士,羽太信子也不是一个善茬。

传闻的鲁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是周氏兄弟反目的直接原因,这一点恐怕完全是羽太信子的编造以及后来人的演绎。但鲁迅同羽太信子有很大矛盾却是导致周氏兄弟反目最重要原因。周氏三兄弟在八道湾时期,经济大权掌握在羽太信子手里,尽管鲁迅和周作人两人当时能收入超过六百大洋,但信子花钱又大手大脚让全家的开支依旧有点捉襟见肘,同时信子为人还很刻薄,鲁迅在家庭花销上提醒信子几句,她哪能不炸毛,而鲁迅脾气同样不小,矛盾就越积越大,最终爆发。


(周作人和羽太信子)

而周作人在其中也有其难处,也看出了他一生的犹豫,他只能同兄弟鲁迅绝交,但从他的绝交信中可以看到周作人的犹豫,并不像信子那样歇斯底里,而之后周作人还面对了一次犹豫的选择,同样受到信子的影响而选择成为了“汉奸”。

我昨天才知道——但过去的事不必再说了。我不是基督徒,却幸而尚能担受得起,也不想责谁——大家都是可怜的人间……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里来,没有别的话。愿你安心,自重。

周作人在绝交信里是让鲁迅不要再到他的房间去,并没有理直气壮让鲁迅搬出八道湾十一号。最后是鲁迅图一清静,也不再想见到躁狂的信子,才搬离八道湾的。


你还知道哪些周氏兄弟的故事?你觉得如果没有羽太芳子,周氏兄弟是否还会反目?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老李有刀


众所周知,鲁迅原名周树人,鲁迅只是他的笔名。但是鲜为人知的是,鲁迅先生还有一个笔名,叫宴之敖者。这是他被二弟周作人赶出家门后对自己的一种调侃。

宴字之上的宀,是家的意思;敖是从出,从放的意思;宴字下面的曰和女,寓意为日本女人。合起来理解,就是我是被家里的日本女人赶出来的意思。

鲁迅所说的日本女人,指的就是他二弟和三弟娶的两个日本娘们:羽太信子和羽太芳子两姐妹。




鲁迅是家中的长子,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二弟周作人,比他小四岁;三弟周建人,比他小七岁。民国八年,收入丰厚的鲁迅将母亲、二弟全家与三弟全家都接到了他在北京八道湾购买的一所大宅院,一大家子人开始和睦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北京的这所四合院,是鲁迅买的,但是当时他的钱不够,便把绍兴老家的祖宅卖了,用卖祖宅的钱和他自己的储蓄,才买下了新宅子。而祖宅是大伙共有的,因此周作人便认为,鲁迅买的四合院虽然他没有掏钱,但是卖祖宅的钱他也有份,算是变相掏钱了。这便是周作人鸠占鹊巢,赶鲁迅出门的依据。

但是,他们的父亲周伯宜很早就去世了。周作人当时还是个小毛孩子,是鲁迅在外面赚钱养家,才把他抚养成人的。鲁迅到南京上学,就把周作人接到南京上学;鲁迅去日本留学,对同样在日本留学的周作人也是关心照顾。如果没有鲁迅罩着,周作人哪有后来的文学成就?

从这也可以看出来,周作人后来当汉奸,给日本人效力,也就不奇怪了。他天生就是一个自私的人,还有点忘恩负义。

感觉跟着日本老婆就能富贵安乐,还要什么兄弟手足之情?


说到周作人的这个日本老婆,也是奇葩。据鲁迅的好朋友许寿裳的回忆。周作人的老婆,羽太信子这个人,患有间歇性歇斯底里症。性格狂躁,为人强势,而周作人的耳根子软,对羽太信子唯命是从,什么都听这个娘们的。

另外,鲁迅的媳妇(后娶的)许广平在《鲁迅回忆录》说过:

到北京以后,她(羽太信子)却不同了,因为那时日本帝国主义正在气焰嚣张的时候,北京又有日本使馆,她便倚势凌人,越发厉害,俨然以一个侵略者的面目出现了。事事请教日本人,常和日本使馆有着联系。鲁迅被赶走后,一有什么风声鹤唳,她就在门前扯起日本旗,改周宅为羽太寓。

鲁迅和周作人的三弟,周建人也有相关的回忆记载:

他(周作人)却受到百般的欺凌虐待,甚至被拉着要他到日本使馆去讲话。平日里,一讲起日本,总是趾高气扬,盛气凌人;讲到支那,都是卑贱低劣。而周作人只求得一席之地,可供他安稳地读书写字,对一切都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逆来顺受。

可见周作人怕老婆是出了名的,经常被羽太信子虐待,家里的钱都得交给羽太信子管。

羽太信子原本出身于日本贫苦人家,从来没有见过上等人的生活。而鲁迅和周作人的收入又非常高,突然而来的富裕,让羽太信子有一种穷人乍富的心态。

觉得自己当了上等人,浪得不知道姓什么好了。家里雇佣好几个佣人伺候她,新买的东西,说扔就扔,说送就送,崭新的也是。饭稍有不合口,立即倒了喂狗,再令厨房另做。十足的败家娘们儿……

前面也说了,周作人怕老婆,羽太信子这么作死他当然不敢管了。但是鲁迅要顾家,要赚钱给家人花。同时还要资助羽太信子的岳父、岳母,以及他的弟弟羽太重久。(鲁迅对羽太信子一家是仁至义尽了)



鲁迅便对羽太信子进行奉劝,说:花钱要有节制,也得想想将来。这让羽太信子感到十分不爽,觉得自己花钱不痛快,老被说,以至于束手束脚。因此,她极度厌恶鲁迅,势必要把鲁迅撵走。便经常在周作人耳边吹枕边风,让他出面赶走鲁迅。周作人起初不同意,羽太信子就骂他。周作人这人又软,只好屈服。但是赶鲁迅出家门,要有理由。于是羽太信子便想出了一个非常龌龊的办法。她的杀手锏,就是污蔑鲁迅。

首先,在外面对旁人说鲁迅调戏她,并极尽诟骂之辞,让鲁迅下不来台。

其次,在家里跟周作人说,鲁迅在卧室的窗台下,偷听她的动静。

说实话,我反对神话鲁迅。但要说他偷看羽太信子,我是不信的!就凭羽太信子长的那副磕碜模样,别说鲁迅看不上,只要是稍微有点追求的人也不可能看的上!

更何况这娘们毫无内涵可言,素质极其低下,鲁迅能看得上她?除非中邪了。(比如周作人)



最让人唏嘘的是,羽太信子造谣,骂鲁迅的言辞,由于都是她自己临时编造的。经常会出现前后事件不一致,有漏洞的情况。而当羽太信子被别人质疑的时候,周作人就立即出面补救一下,好使事情听起来很合理。周作人这种偏袒媳妇,助纣为虐的行为,足可见其人品之低下,让人汗颜……

在周作人和羽太信子驱逐鲁迅之前,羽太信子和他妹妹羽太芳子,已经驱逐了周家的老三周建人,把他赶到了上海。鲁迅再待在家里,也没什么意思了。鲁迅把鲁老太太接走,搬到了砖塔胡同,另置了一套房子。很久后,鲁迅因回旧宅取书籍,又被羽太信子、周作人夫妻追逐打骂。作为弟弟的周作人,居然拿香炉往鲁迅身上砸……

鲁迅搬走后,周家在北京的四合院彻底沦为了羽太一家的私宅。抗战爆发后,周作人拒绝随学校南下昆明,留在了北平。他当时为自己留下来做辩解,给了四个理由:

第一,自己喜欢品质生活,去到大后方物资匮乏,他受不起那种苦;

第二,自己不想离开北京,不想搬家;

第三,对中国的抗战没有信心。反正也是输,不如现在就投靠日本人。

第四,家里的媳妇就是日本人,日军不会为难他。



(汉奸周作人接受审判)

对于周作人这种行径,学校内的很多教授都嗤之以鼻。不过就是个南方小地主出身而已,装什么贵族范儿?林徽因和梁思成,哪个不是出身于高官显贵之家?人家真正的国之栋梁,为了支持抗战,一没出国二没投靠日本人。坚持到大后方为国效力。你特么一个五十多岁还在写心灵鸡汤,靠忽悠小女生挣稿费的人,装毛线的高雅。

抗战胜利后,周作人以汉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经众多人求情,改判十年。不是不想搬家吗?不是过不得苦日子吗?得了,这回吃牢饭吧。

总的来说,鲁迅被赶出自己的家。主要源自于周作人的败家娘们羽太信子,是她的挥霍导致了家庭经济陷入巨大困境。鲁迅对她的行为进行约束。当时日本强,中国弱,羽太信子借国势猖狂,对鲁迅的约束十分不爽,意图驱逐鲁迅。周作人软弱无能,对羽太信子的指令唯命是从,与鲁迅彻底决裂。鲁迅随之与母亲离开八道湾。

最后奉上周作人写给鲁迅的“决裂书”。文笔确实好,只可惜是篇骚气满满的鸡汤文。

我昨天才知道,但过去的事不必再说了。我不是基督徒,却幸而尚能担受得起,也不想责谁,大家都是可怜的人间。我以前的蔷薇的梦原来都是虚幻,现在所见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订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里来,没有别的话。愿你安心,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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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学时代开始,就学习鲁迅先生的文章,对他也算是有个基本了解,但是大部分人只读过先生的文章,但是对于其个人生活却了解不深,明明是鲁迅出钱买的院子,为什么最后却被赶出来了呢?



这还要从鲁迅的弟弟周作人和周建人说起,周作人的妻子羽太信子是个日本人,因为平常情绪比较暴躁,又是贫苦出身,当时鲁迅收入很高(每个月据说有相当于现在的六万多块钱,居然不够花),把大多数的薪水都交给她,羽太信子就有一种穷人乍富的感觉,买东西净挑贵的买,好的买,很多东西买回来用了一两次就扔掉了,要不就是买回来没用过的东西看着不合眼缘就送人。



作为一个日本人,吃穿用度都是用日本货,如果饭菜不合口味,立刻全部倒掉,出入必须是汽车接送,生病了也必须是日本医院,鲁迅有点看不下去,便提了点意见,没想到被羽太信子诬陷,说是调戏她。

周作人耳根子比较软,被妻子说几次以后就开始偏听偏信,对自己的哥哥鲁迅心怀怨恨,而鲁迅的另一个弟弟周建人,取得是羽太信子的妹妹羽太芳子,姐妹俩性格一样,都不是过日子的,姐妹俩居然联合起来把周建人赶出了家门,鲁迅本人也被她们姐妹俩联合周作人一块给赶了出来。




周作人为何这么理直气壮?因为当时鲁迅买这套宅院时钱不够,于是将老家的祖宅变卖,凑了钱买了这套房子,周作人认为,祖宅也有自己一份,现在被哥哥卖掉,那么这套房子自己也有一份。周作人从小到大没有少麻烦鲁迅,鲁迅经常督促周作人好好学习,鲁迅去日本,周作人也非去不可,到了日本。周作人的花销也要靠哥哥鲁迅,虽然鲁迅是个做哥哥的,不图周作人有所回报,至少能成才就可以了,没想到娶了个日本女人,反而弄得家宅不宁,

最后连周作人自己都做了汉奸,被世人所唾骂。


军事一点通


偷窥洗澡什么的捕风捉影的事谁也说不清,我现在列一些公认的事实出来,什么原因大家自己思考。

一,鲁迅有钱有才情,当时还是一个教育局的小领导,如果是色中饿鬼的话,他会缺女人吗?

二,羽太信子并不漂亮,甚至有点丑。

三,日本人当时在中国很强势,任何理性的中国人都不会有占日本人便宜的念头,况且还很丑。

四,综上所述,如果鲁迅和周作人的日本老婆有矛盾,必须走一个的话,那么大概率是鲁迅,因为鲁迅只是笔杆子牛逼,日本人是枪杆子牛逼。


午夜雨不停


鲁迅(中国近代最伟大的文学家)被自己的大文豪弟弟周作人(民国最厉害的散文家)赶出自己买的房子,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鲁迅家里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1923年周作人给鲁迅的断交信:“我昨天才知道,——但过去的事不必再说了。我不是基督徒,却幸而尚能担受得起,也不想责谁,——大家都是可怜的人间。我以前的蔷薇的梦原来都是虚幻的,现在所见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订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里来,没有别的话。愿你安心,自重。”

这座房子是八道湾四合院,现在的北京三十五中里边,离天安门百十来步,院子大小为三进三十间,当初鲁迅卖了祖宅才买下来的,花了3500大洋,时1919年,鲁迅38岁。

鲁迅这很有意思,因为跟蔡元培关系好,所以在1912年进了北京的教育部谋了一个“佥事”,每个月薪资300多块钱,乱七八糟的克扣抛出之后,剩到手里的应该有200多块大洋。

那这个房子是怎么来的呢?

3500大洋的四合院,是鲁迅自己贡献出2000块钱(相当于一年收入),周作人一分钱没花(原因一会再说),另外一千五是怎么来的呢?

刚才提到鲁迅卖了绍兴的祖宅,卖了一千大洋,然后还差五百块钱,所以鲁迅借了500块钱,也就相当于鲁迅出了2500。

这就可以说到周作人,这个被历史大文豪称之为“像水一样的人”,为何理直气壮的能赶鲁迅走。

因为祖宅家产有周作人的一部分,所以这个房子有自己贡献的一部分钱。

加之,周作人以为是鲁迅的错,所以才把鲁迅赶出鲁迅买的房子里。


高晓松在《晓说》里算到,当时的邮差(快递员),车夫(出自车司机),三等警察(民警)一个月工资17块钱左右,足够养活几口人家。

(说这些有什么用呢?是为了兄弟俩的矛盾原因做铺垫)


二人的决裂在1923.7.18日,当时鲁迅先生的日记是这样记录的。

七月三日,二人同去东安市场。七月十四日,鲁迅日记:“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饭,自具一肴,此可记也。”寥寥数字,透露这个大家庭发生异常事。鲁迅性格得理不饶人,且喜絮絮责人,独对此事一生缄默。周作人同日日记,没有记载。

也就是说这个七月份,尤其是中旬这段期间,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才导致二人关系不合。

(羽田信子)

那到这个时候就可以说说鲁迅的家庭结构了。

鲁迅一家有兄弟三人,鲁迅排老大,有包办婚姻妻子一人,名叫朱安,传言只有在洞房一晚同过床,从此以后话都很少,这也是鲁迅有第二个媳妇的原因。

老二周作人,就是大散文家,那个“水一样的男人”,媳妇是日本人“羽田信子”,是周作人留学日本时,旅馆打扫卫生的一个女人,家庭条件不好,没什么文化,长得矮,胖。

老三周建人,一个思想觉悟非常高的人,社会活动家,生物学家。媳妇“羽田芳子”,是周作人的媳妇的妹妹。

老三的媳妇是怎么来的呢?

这就要说到周作人的媳妇,因为不可不谈。

日本人“心胸”普遍很狭窄(这不是有意贬低,而是生活环境导致。记得清末有本著作专门说日本人,因为地少人多,所以居住方式影响了处事和看事的方式)。

羽田信子可谓是其中“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代表。

因为羽田信子在日本的地位非常低,一个杂役,算是最底层的工作了。嫁到中国以后,因为鲁迅的原因,当时家里的生活条件有所好转,所以羽田信子以为自己来到了“豪门”,所谓一人得道了,那玉田信子就把苦难中的哥哥和妹妹也接到了绍兴和周作人同住(现在来看,这件事也是脸皮厚的人才能办出来)。

因为他是日本人,所以想在家里巩固自己的地位,于是把自己的妹妹“芳子”在15岁的时候,推到了老三周建人的床上,当时周建人喝了酒,所以迷迷糊糊就事儿成了。

鲁迅日记1914年3月17日记有:“下午得二弟函,附芳子笺,十三日发。芳子于旧历二月四日与三弟结婚,即新历二月二十八日。”第二天又记有:“下午得三弟与芳子照相一枚。

(左周建人,芳子。中鲁迅及原配朱安,由周作人,羽田信子)

当然,这就是家里的组织架构。

鲁迅这一个月赚不少钱,但是弟弟周作人也赚钱,毕竟二位都是文豪,在当时来说有名气所以都能赚钱,二人每月一共大概600多块钱入账。

鲁迅这个人很节俭,除了买书买画以外,很少花钱。

所以当时的规矩就是月工资上交,有夫人管账。

众所周知,鲁迅的原配家里没啥地位,鲁迅几乎不搭理他,只是养着她而已,所以管账的大权落在了二弟周作人夫人羽田信子的手里。

羽田信子,传闻花钱大手大脚,因为以前苦日子太多。而且周作人自己的稿费就不低,一个月也有几百大洋,但是还不够羽田信子话,所以买房的时候说自己没钱(并非赚不到钱,确实是都被糟践了)

传闻,出入坐的是汽车,看病只看日本医生,家里三进的院子养着不少佣人。

前文说过,十六七块钱的月工资就够养几口人。一个月几百块钱不够花,可见是如何糟蹋的。

三进的院子,最里边的一进是最好的,由二弟三弟两对夫妇住着,第二进给了自己的生母和原配夫人。

鲁迅跟佣人们住第三进,也就是大门口。

许广平

许广平《鲁迅回忆录》。鲁迅对她说:“在八道湾的时候,我的薪水,全行交给二太太(周作人之妇,日本人,名叫信子),连周作人的在内,每月约有六百元,然而大小病都要请日本医生来,过日子又不节约,所以总是不够用,要四处向朋友借。有时借到手连忙持回家,就看见医生的汽车从家里开出来了。”“我用黄包车运来,怎敌得过用汽车带走的呢?


OK,家里基本情况就是这样,那兄弟二人的矛盾是如何产生的呢?

其实二人都没有明确的说过,掰了就是掰了。

但是鲁迅的朋友有过解释,首先就是羽田信子花钱大手大脚,为人又非常刻薄,跟鲁迅关系不好等等,而周作人非常信羽田信子。

其实,归咎到底,应该就是钱的事儿。

鲁迅固然不缺钱,但是这样一位思想激进,怼天怼地的大文豪,谁都敢批评,但是家里如此作风就能不闻不问吗?

肯定不可能。

鲁迅可能是真对钱没啥感觉,毕竟看着自己挣得钱被弟媳妇流水似的花出去,还能出去借,心也是够大。

但是谁又能如圣人一样总惯着一个人?

从前有一个词叫“白眼狼”,还有一个词加“酸脸子狗”,我觉得放在羽田信子的身上再合适不过。(这句偏主观,因为我实在受不了这种女人,无论国籍,碰到这种人要么就不搭理,如果搭理就有一种想弄死她的冲动)

所以期间肯定是发生过一些事,也就是这个七月份,三号还买菜,14号就鲁迅自己小屋吃饭,不跟大伙一起吃了,肯定是有矛盾的。

18号周作人写信跟鲁迅决裂。

按理说一家的三兄弟,从小玩到大,没有什么矛盾是解决不了的。

但是为何就决裂了呢?

周作人的说法是“鲁迅偷看羽田信子洗澡”(这个被接受的比较多,第一是周作人的说法,鲁迅对此未发表言论,第二是鲁迅不跟媳妇住,毕竟还是个男人。当然,以鲁迅的财力,如果真有心男女之事,肯定不至于看羽田信子洗澡,又丑,又不是自己没钱)

葛优大爷在《让子弹飞》中说了一句名言“这种事,花点钱不丢人”

当然,另一种可能就是因为账目的事,或者羽田信子作风的事,鲁迅跟羽田信子谈过话,谈崩了。(鲁迅有一个笔名叫“宴之敖者”意思就是让日本人滚出去,可能是因为极度讨厌这个弟媳妇)

于是生气不在一桌吃饭。

接下来有几天。

这几天的时间,足以让兄弟们察觉鲁迅有问题,于是周作人问羽田信子怎么样,羽田信子肯定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毕竟是跟钱有关系),于是就说鲁迅偷看他洗澡。

估计是周作人爱她爱得深沉,不觉得丑,于是就信了。

所以才有开头那一封信开头所说“我昨天才知道,但事情过去就不再说了”

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但是是综合了鲁迅朋友和周作人以及许广平的回忆录中总结出来的。


所以周作人与鲁迅决裂,然后让鲁迅搬出去。

鲁迅呢,也估计是再也受不了这个日本女人,于是就搬了出去。

反过来说周作人,这一生没少赚钱,但是好像一直过的很拮据,全是因为有个好媳妇。

倒是老三周建人和羽田信子妹妹生活的还算和谐,没有真么多矛盾。这也确实,一个家的姐妹兄弟,性格大多会有一些差异,不太可能都是这种让人作呕之人。


鲁迅在北京十四年,1926年南下教书,在北京赚了四万多块钱,可以算得上是一笔巨款。

花了一万三四千买了书画等等,还有还有一部分是鲁迅出走之后赚的。

大概鲁迅赚的15000-20000大洋,是被羽田信子糟践了,大概五六七八年的工资稿酬等等。

加上周作人的钱,周作人虽然没鲁迅的钱多,但是也不少,更是如数交给了玉田信子。


总想用一句话总结这件事,说“红颜祸水”吧,好像有点对不起“红颜”这个词。

不如用《诗经》一句话来表达一下“牝鸡司晨,为家之索”

这样还是比较贴切的。

夜深了,不知不觉写了好久,不知如何结束,毕竟这是人家家事,不便多言。

最后还是决定送大家一张周作人媳妇的美照镇楼,祝大家晚安好梦。

羽田信子(一作“羽太信子”)




梁宇航


是什么原因让日本女人信子叫鲁迅自重,不要来她的房间?

又是什么原因让鲁迅和二弟绝交?

又是什么原因让鲁迅自知理亏搬家?这种事情想一想就明白了。何必去护短,各种长篇累牍的解释。

信子说:我虽然不是基督徒……表达什么意思?基督徒十戒之一,戒淫乱。意思是说我虽然不像基督徒一样守戒,但也是有底线的。看到这句话,就明白绝不是偷窥洗澡。

关键是鲁迅是人,是人也会犯错误。鲁迅娶的二房就是自己的女学生,需不需要解释?鲁迅日记里各种洗脚盆的暗语,需不需要解释?

说信子丑的人,不知道鲁迅早在日本就结识信子,两人就暧昧了。鲁迅回国后还多次向信子娘家汇款,供养信子三妹读书。

而周作人认识信子,不用说也是靠鲁迅牵线。而鲁迅在其中牵红线有没有私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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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鲁迅原名周树人,他可是文学界的泰斗,中国人的骄傲。

既然是大文豪,当然是不差钱的,所以他在北京买了一套四合院,供他和两个弟弟还有母亲居住,谁曾想他与二弟周作人闹翻后,却被二弟扫地出门,这是为什么呢?

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鲁迅的北京大宅大半是卖祖屋的钱所买,二弟有份居住,也觉得有理霸占,因此赶走鲁迅理直气壮。

鲁迅虽是文学名家,月薪两百块有余,但是比起北京一座近四千大洋的四合院来说,还是杯水车薪的。

无奈之下,鲁迅卖掉了浙江的祖屋,并用所卖的银钱加上自己的积蓄买下了北京的一套四合院,供兄弟三人和母亲居住。

既然此院大部分钱是从卖祖屋所出,按照中国的财产分割制度,新屋自然也是兄弟三人的共同财产了,况且家里父亲又已经去世,鲁迅是老大,长兄为父,在两兄弟眼里,鲁迅理所应当为家里出资买房。

所以,这套四合院虽是鲁迅出资,但系三人共同财产。

既然是共同财产,鲁迅与二弟闹了矛盾,二弟也有理叫鲁迅搬走了。

二、二弟周作人娶妻后,妻弟污蔑鲁迅居心不良,二弟赶走鲁迅理所当然。

鲁迅的二弟所娶的乃是一个日本女人,名叫羽田信子,羽田信子嫁给周作人后。

将周作人当做摇钱树,花钱如流水,鲁迅看不惯,曾劝其节俭些,反被羽田信子倒打一耙,说鲁迅偷看他洗澡,还经常趴在她房间外面偷看她的一举一动。

鲁迅此时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更可恶的是,连鲁迅的二弟也听信羽田信子的挑拨离间,觉得自己被哥哥带了绿帽子,与哥哥大起干戈,还狠心写下诀别信,意在与哥哥断绝兄弟情。

此时的鲁迅是茶壶里煮饺子-有苦说不出,不得已只有搬离周宅,另置房屋。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鲁迅也不例外。

身为家中长子,却要承受弟弟们无法承担的责任。

即使因二弟一纸断绝书无情割舍三十年的兄弟情,在鲁迅看来两人也是打碎骨头连着筋的

亲情关系,毕竟血浓于水。

因此,鲁迅甘愿受屈,搬离周宅。毕竟这种与生俱来的亲情,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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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共读


1919年2月,鲁迅卖掉绍兴老家的房子,全家迁往北京,买了一所叫八道湾的院落,这是一所三进的四合院,高大宽敞。鲁迅,周建人、周作人兄弟仨约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从此永不分离,还把受了一辈子寡的母亲接来享清福。然而,誓言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先是周建人被迫离家出走,接着鲁迅也不得不带着母亲搬了出去,并且从此和周作人老死不相往来。最后,若大院落成了周作人和她日本太太羽太信子快乐的天堂。


鲁迅搬出八道湾,源于周作人咬牙切齿的几个字:请你以后别到后院来!是什么原因让周作人对一向尊重的大哥鲁迅下了封杀令?

有一流传甚广说法是鲁迅窥视了羽太信子的沐浴,羽太信子把这事告诉了周作人,周作人气愤不过,才将鲁迅逐出家门,从此兄弟俩恩断义绝。这种说法究竟可信度有多高呢?我看十有八九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人在家沐浴,男女进进出出,从不避讳。莫非羽太信子嫁给周作人后,思想进步了,有了羞耻之心,懂得中国男女有别,授受不亲道理!我看未必,即使到现在,日本仍保留着男女一齐沐浴的光荣传统,羽太信子的思想不可能改变的这么快!再说,羽太信子沐浴的房间外有一条沟,墙边还种些花花草草,鲁迅想看也未必能一饱眼福!关键鲁迅不是那种喜欢沾花惹草的风流才子,以他学识人品断然做不出这种龌龊之事。

那么羽太信子为何要诬陷鲁迅呢?其实就是她想独占八道湾 ,把鲁迅、周建人以及他们的母亲看作累赘,先逼走周建人,再用卑鄙的手段在周作人枕边吹耳风,耳软心活周作人误以为真,竟向鲁迅发出逐客令,连给鲁迅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鲁迅为此异常痛苦,常以烟酒麻痹自己的神经,希望自己早点死去,这可能是鲁迅一生中最痛苦、绝望的时候。周作人是他最疼爱的弟弟,没想到,周作人恩将仇报,以这样方式对待自己。后来,许广平走进他的生活,鲁迅才从低谷走了出来。


洛水清风cuixiaosheng


三进院屋注定是凶宅。我家三进院屋要是我早40年醒悟也不至于现在孤零穷终。也是叔婶狭隘算计阴险财奴,也是父辈软弱轻财,也是姐夫厚颜无耻成太上皇……最终本份人被驱出老窝……“法学专家”说,这是“家务事”,我们管不着,党员干部说,这是“先进思想”,“能人治家”。所以,还是认命吧💔


旺旺老牛


不是鲁迅独资吧。当时,鲁迅在北洋政府教育部任职,另在女子师大兼职讲师。周作人在北京大学任教授。两人的收入水平不相上下,都是大约300大洋每月。各种记载只说鲁迅跑前跑后张罗买下八道湾,并没有说是他独资。

可以说周作人当时的社会地位和收入并不比其兄低。如果没有确凿证据,不至于在如此重大投资上一毛不拔而安然居之。这与年刚弱冠,尚未有稳定收入的周建人完全不同。

兄弟失和,前因后果扑朔迷离,不好妄断。

周作人曾有信付鲁迅,要求鲁迅自重,不要到后院来。显然周作人把后院视作私有。虽然周作人后来是个汉奸,但作为散文大家、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不至于连这点权利义务逻辑都搞不清。显然八道湾是有周作人一部分的。

如果此宅果为鲁迅独资购置,相信搬出去的应该是周作人和羽太信子。

周作人也不至于一边控诉哥哥行为不端,一边赖在人家房子里。

想想,如果是客人到你家不老实,你应该会拒绝他进你家。如果是房东对你老婆动手动脚,你只能搬出去。

但这里还有一个情形,就是老婆和兄长,到底选择谁。老婆不可舍弃,但兄长也不是非抛弃不可。周作人也有一个更好的选择:自行搬出八道湾单过,既保全兄弟情面,也成全了家庭。对他来说,这个选择并不特别困难,并不像现在三环以内那么高不可攀。

但周作人做出了另外的选择,他相信了老婆,武断了兄长的人品,给兄长写了毫不客气的信。

鲁迅既被人污,辩解无益,只会越描越黑,干脆搬出去。

显然周作人是深深信了老婆的,否则不会在鲁迅回来拿东西时秽言相向。

鲁迅是否无辜,从周母随同搬走可见一斑。再者,从夫人朱安的待遇也可见鲁迅人品,绝非苟且之徒。

从此也可见两个人的性格不同。鲁迅言行冷峻,树敌甚多,关键时刻却脚步坚定;周作人温文尔雅,待人谦和,关键时刻却糊里糊涂,以致堕入邪道,不可不为后人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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