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铜土储字「2018」14号—19号地块出让公告

安徽省铜陵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铜告字[2018]8号

经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开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铜官区铜土储字「2018」14号—19号地块出让公告


铜土储字[2018]14号—19号地块指标

二、竞买土地使用权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尚欠安徽省铜陵市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供地条件为净地:(1)已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铜土储字[2018]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19号地块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0月9日,到铜陵市国土资源局领取出让文件。期间,申请人可到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法定假日照常休息),经审核后,具备申请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本次公开出让的铜土储字[2018] 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19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上午11:00时,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意向竞买人应持财政部门开具的到账证明办理竞买申请登记。

五、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铜土储字[2018] 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19号地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将在2018年10月10日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并通知参加挂牌会。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若其中某一标的地块竞买人超过三人(含三人),则自动转为拍卖方式进行,具体拍卖事宜,将于2018年10月9日16:00前由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的铜土储字[2018] 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19号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期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时)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16:00时

公开拍卖时间:2018年10月12日9:00时

拍卖挂牌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三楼拍卖大厅

报名领取出让文件地点:铜陵市国土资源局202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铜土储字[2018]14号地块:

1、宗地建设按照铜陵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确认天山大道以西、学院路以北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铜规函〔2018〕350号)和规划条件图执行;

2、土地受让方须按照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联合发布的《铜陵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8-05)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具体内容见《出让文件》);

3、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存在地质灾害,应实施勘查治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铜土储字[2018] 15号地块:

1、宗地建设按照铜陵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确认铜井东路以北、大明铜匠东侧地块规划条件的函》(铜规函[2018]第377号)和规划条件图执行;

2、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建设地块二防护绿地2240平方米;

3、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存在地质灾害,应实施勘查治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铜土储字[2018] 16号地块:

1、宗地建设按照铜陵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关于确认长山大道以东、董冲路以南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铜开规函[2018]第036号)和规划条件图执行;

2、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建设地块二防护绿地2089.79平方米;

3、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存在地质灾害,应实施勘查治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铜土储字[2018] 17号地块:

1、宗地建设按照铜陵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福光路南侧、铜伟厂区西侧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铜规函[2018]第330号)和规划条件图执行;

2、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建设地块B防护绿地3661.5平方米;

3、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存在地质灾害,应实施勘查治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铜土储字[2018] 18号地块:

1、宗地建设按照铜陵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福光路南侧、标杆厂区西侧地块规划条件的函》(铜规函[2018]第346号)和规划条件图执行;

2、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存在地质灾害,应实施勘查治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铜土储字[2018] 19号地块:

1、宗地建设按照铜陵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确认铜井东路以北、瑞铁西侧地块规划条件的函》(铜规函[2018]第376号)和规划条件图执行;

2、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建设地块二防护绿地2726.4平方米;

3、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存在地质灾害,应实施勘查治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发布媒介

本次出让公告在安徽省土地矿产市场网(http://www.lmah.cn/)、铜陵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tlgt.gov.cn/)和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lzbcg.com)及铜陵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北京西路18号(市国土局202室)

联系电话:0562-2866279

联 系 人: 叶伟伟 朱成虎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铜陵市投资大厦

联系电话:0562-2189196

联系人:汪勇

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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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中包含的城市规划效果图,均为暂定意向规划图,最终以政府信息公示为准。

6、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楼市铜陵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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