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举报他人酒后驾驶,不料到了现场民警发现,该男子还是醉驾!

前两天,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机动中队民警接到了一位市民的报警电话,说有一名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车,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到了现场之后民警首先给被人报警举报涉嫌酒驾的驾驶员杨某检测了血液酒精含量,为17mg/100ml。检测结果表明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并没有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然而,当民警与报警人了解情况时,却发现他的状态有点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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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酒精含量测试,报警人汪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98mg/100ml。民警通过询问了解到这名报警人姓汪,当天晚上他和三名朋友一起吃饭喝了酒,席上汪某的朋友喝了啤酒,汪某则喝了六两白酒

吃完饭,汪某就驾驶摩托车回家。在路上,他的摩托车与杨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了两次冲突。

据汪某所言,被举报人杨某开车从汪某后面过来的时候把他别了一下,汪某因此把别人差点撞了,自己也差点摔倒了。于是汪某骑车骑到前面去了。

汪某在秀山国际大酒店门口准备往左拐时,又被准备右拐的杨某开车别了。就这样,汪某追了上去,跟他发生了争执。

一男子举报他人酒后驾驶,不料到了现场民警发现,该男子还是醉驾!

随后,汪某就打电话报警,说杨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尽管杨某声称自己并没有喝酒,但是汪某还是坚持报了警。

汪某没想到举报别人,反而是自己被查出涉嫌醉驾。随后,民警将汪某带到了池州市人民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结果显示汪某血液内酒精含量162 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处罚标准。同时,民警发现汪某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

一男子举报他人酒后驾驶,不料到了现场民警发现,该男子还是醉驾!

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机动中队副指导员刘臻强告诉我们,汪某未有机动车驾驶证,摩托车没有上号牌,同时没有带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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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汪某一直强调他不知道喝酒后驾驶摩托车是违法行为,但是这样的辩解无法让他逃脱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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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刘副指导说,汪某涉嫌无证驾驶,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包括没有戴安全头盔,警方进行的处罚是罚款550元钱,然后行政拘留。就醉酒驾驶这一块,警方要报检察院然后提起公诉,汪某要负刑事责任,可能要

面临判处拘役或者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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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害人害己,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望大家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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