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保守好自己

今日經文:“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你起來,去見住撒瑪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裡。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麼?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亞哈對以利亞說,‘我的仇敵啊,你找到我麼?’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王上二十一17-26)

今天我再同閱者看一個出賣了自己的人,這個人就是我們在上面這一段經文中所述的亞哈王。他取了大禍,並不是因為他被人所賣,乃是因為他賣了自己。先知以利亞奉耶和華的命責備亞哈這種愚昧的行為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這幾句話不但證明亞哈是一個賣了自己的人,而且說明出賣自己的方法就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經上另有一段話語也證明了這個真理──

“但耶和華借眾先知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當離開你們的惡行,謹守我的誡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並借我的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他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的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神,厭棄他的律例,和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隨從虛無,自己成為虛妄,效法周圍的外邦人,就是耶和華囑咐他們不可效法的。離棄耶和華他們神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又使他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王下十七13~18)

這一段經文講述以色列人如何離棄耶和華,敬拜假神,並犯各樣的罪,最後也用了這個說法,說他們“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祂的怒氣,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就是出賣了自己。亞哈因為犯罪,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便出賣了自己。以色列人因為犯罪,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便出賣了自己。無論什麼人犯罪,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就出賣了自己。世界上有些出賣別人的人,也有些被人出賣了的人,但出賣自己的人卻多得像海邊的沙那樣不可勝數。

出賣自己是最普遍的事,也是最容易的事。我們只要犯罪,只要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便是出賣了自己。

褻瀆神,反對神,與神為敵的人,是出賣了自己。

驕傲狂妄,自高自大的人,是出賣了自己。

說謊言行詭詐的人,是出賣了自己。

心存貪念,用不義的方法去得財物的人,是出賣了自己。

思想淫邪,行為汙穢的人,是出賣了自己。

忤逆不孝,使父母傷心受苦的人,是出賣了自己。

得了別人的恩惠,不知道感激圖報,甚至翻臉以恩人為仇敵的人,是出賣了自己。

見別人得好處就心存嫉妒的人,是出賣了自己。

心中充滿仇恨,口裡吐出惡言,行為強暴兇狠的人,是出賣了自己。

用計謀陷害別人,為自己求利益的人,是出賣了自己。

壓迫別人,欺凌別人,作威作福,橫行霸道的人,是出賣了自己。

得過神許多恩惠,但為趨利避害,便背叛神離棄神的人,是出賣了自己。

為自己的利益,尊榮,地盤,前途,而賣主賣友的人,是出賣了自己。

總起來說,一切存心邪僻,說話詭詐,行事不義,抵抗神的旨意,違背神的命令的人,都是出賣了自己。這些出賣自己的人早晚都要落在禍患中,早晚都要遭遇神的忿怒。那時他們要悔恨,要哀哭,但是已經太遲了。

出賣自己比出賣別人容易得多。出賣別人需要有可出賣的人,也需要有適當的機會,還需要有肯出價錢的人。這幾件事中間缺了一件,便賣不成功。但出賣自己卻不需要這些。一個人隨時可以出賣自己,隨地可以出賣自己。就是因為這個緣故,出賣自己的人比出賣別人的人數目更


多。也就是因為這個緣故,我們需要時刻謹慎,切不可出賣別人,我們更需要加倍謹慎,切不可出賣自己。

一定要保守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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