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一電商 涉嫌商標侵權被叫停

今年8月底,洛川縣工商局在網絡巡查時發現,渭南市白水縣一電商在網絡上銷售“洛川蘋果”,在與該品牌商標持有者核實後,確定其涉嫌商標侵權並立即與白水縣工商部門聯繫,請求協助調查。“該電商今年在天貓平臺開了銷售蘋果的旗艦店後,未經授權就以‘新鮮洛川蘋果’等字樣在網店上進行銷售宣傳,是一種商標侵權行為。”洛川縣蘋果產業協會負責人說。

白水一電商 涉嫌商標侵權被叫停


9月5日,洛川縣工商局聯合縣蘋果營銷辦、蘋果產業協會組成“洛川蘋果”品牌維權工作組,趕赴渭南市白水縣維權。工作組到達白水縣後,與當地工商部門取得聯繫並約見涉事電商負責人代某。起初代某覺得冤枉,認為“洛川蘋果”是地理證明商標,從洛川收購的蘋果都可以使用“洛川蘋果”商標,自己的行為並無不妥。工作組明確指出,“洛川蘋果”是在國家工商局註冊的中國馳名商標,必須持有商標授權方可使用。凡未經授權使用“洛川蘋果”“洛川紅富士”等字樣銷售蘋果的行為,均屬商標侵權行為。9月6日,在工作組的要求和監督下,代某將其網店上所有侵權內容全部刪除,停止侵權行為。

洛川縣工商局副局長孫新民表示,洛川縣歡迎各經銷商通過實體店、網店銷售洛川蘋果,但必須取得洛川縣蘋果產業協會的商標授權。對於網上的假冒“洛川蘋果”品牌行為,縣工商局將繼續加強網絡巡查,同時配合京東、天貓等平臺,對有洛川地理證明商標侵權行為的,進行線上線下同步出擊,嚴厲打擊,確保洛川蘋果地理標誌證明商標不冒用、不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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