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搶劫罪、強姦罪、故意殺人罪 萬達廣場案5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昨日下午,記者從市檢察院獲悉,“萬達廣場案”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我市檢方批准逮捕。

8月16日19時許,犯罪嫌疑人陳某華邀約李某軍等人在南岸區萬達廣場車庫駕車將被害人吳某(女,32歲)挾持,並搶走吳某車輛。陳某華將吳某帶至涪陵區新妙鎮強姦,並將其帶至巴南區麻柳嘴鎮殺害。

案發後,市檢察院高度重視,指令相關業務部門加強指導,依法介入引導,嚴厲打擊此類惡性暴力犯罪。南岸區檢察院立即啟動重大疑難案件快速反應機制,組織精幹力量,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9月14日,南岸區檢察院受理此案後,迅速開展訊問犯罪嫌疑人、審查證據等工作,市檢察院和市檢察院第五分院加強業務指導,共同研究案情。

9月18日,南岸區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陳某華批准逮捕,以涉嫌搶劫罪對李某軍、李某祥、陳某澆、王某批准逮捕。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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