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無證馴養鴕鳥,犯罪!瀏陽市森林公安局偵破一起非法經營案

智慧長沙2月28日訊(長沙廣電新聞中心全媒體記者 謝樂)鴕鳥屬於國家許可的54種可商業性質營利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之一,如要馴養需獲得相應許可和資質。

家住瀏陽市金剛鎮的李某,在明知自己不具備馴養條件,無法取得人工馴養許可的情況下,仍在家馴養鴕鳥一百餘隻,不但違反了法律規定,而且還對周邊環境造成了較大汙染。

近日,瀏陽市森林公安局在對全市野生動物馴養場所開展防疫巡查時,發現了李某非法馴養鴕鳥的犯罪行為,並以涉嫌非法經營罪予以刑事立案。

“鴕鳥屬於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人工馴養需取得《人工繁育許可證》和《湖南省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經營許可證》,否則屬於違法行為。”森林公安民警介紹說,根據兩高、兩部最新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李某的行為屬於違反相關規定,非法經營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目前,李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瀏陽市森林公安局刑事立案調查。

【看新聞學法律】

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

兩高、兩部最新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將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列為十大嚴懲犯罪行為之一。

根據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依法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定罪處罰。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依法以非法狩獵罪定罪處罰。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經營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包括開辦交易場所、進行網絡銷售、加工食品出售等),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法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購買,依法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定罪處罰。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而購買,依法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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