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改革必將催生財務外包的真正落地

隨著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出臺,文件明確規定社保從2019年1月1日起將由稅務機關征收。由於稅務機關具有執法和徵收的強勢特點,這必將改變長期以來社保難徵收、少徵收、欠費問題嚴重的局面。但是,對於企業來說隨著違規成本的加大,也必然面臨經營成本的再次大幅度上升。網上就流傳著順風15年員工讓變成個體戶的段子,企業與員工的關係將不再以僱傭關係為主體,而是會變為合作(如讓員工變為個體或微企業)和外包(與第三方機構建立合作)。這樣我國的財務外包將具備真正落地的空間,但代理記賬的概念已經深入人心,人們對財務外包普遍缺乏認知。今天就二者做一個分析和對比。

一般大部分人認為代理記賬和財務外包是一樣的,其實這是兩個不同概念的內容,具體有什麼不同呢?對於財務服務需求方,尤其是本土需求者而言,代理記帳是一個耳熟能詳的名詞。而財務外包這個概念也越來越頻繁的展示在眾人面前,雖然做真正財務外包的屈指可數,比如埃森哲。那麼,代理記帳與財務外包究竟存在什麼樣的區別。

代理記帳是針對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與會計人員的企業而提出的,是指具有特許資格的中介機構接受委託,為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條件的企業,代理從事會計記帳業務的行為。代理記賬機構須由所屬地財政局會計科審核發證並實施監督管理,當然也有好多兼職會計並不在管理之列,這算是行業現狀吧。

財務外包是企業將全部或部分的財務職能委託給專業的財務機構執行,財務機構在降低成本的基礎上完成這些職能,從而為企業降低成本、提高績效。從兩者的概念上,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出兩者的異同。

 代理記帳

與財務外包的相同之處在於兩者都是以財務服務為標的的服務行為,服務的提供商均為專業的、有資質的財務公司。

兩者的不同之處主要有三

第一,服務需求方的情況不同。代理記帳的服務需求方多為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與會計人員的企業。這在眾多小微企業中顯得尤為常見。而財務外包的需求方的內涵更為廣泛,不僅包括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與會計人員的小微企業,還包括中、大型企業,甚至是跨國公司。

第二,服務內涵不同。代理記帳的服務需求方多為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與會計人員的企業,因此代理記帳的服務內涵為需求方的全盤財務處理及報稅。而財務外包的服務內涵不僅可以為全盤財務,也可以是一個或是幾個財務模塊的外包,以及相關的財務分析等職能。

第三,服務的效果不同。代理記帳的服務效果為代理記帳的服務成本將遠遠小於企業因僱傭一名財務人員而需支付的工資及相關費用。而財務外包帶來的不僅是該類成本的節約,還能使企業減少潛在的服務成本,實現高績效。諸如專業的財務外包服務能為企業提供各類稅收籌劃的建議,降低企業稅賦;又如財務外包能引入管理會計的一些工具,為企業決策提供可靠而科學的分析性數據。

第四、賬務處理的範圍不同,代理記賬賬務處理對象多為編制對外會計報表並報稅,而財務外包則測重於對內成本核算,財務分析及企業全盤的賬務處理,相比之下,財務外包更能拓展企業賬務處理的深度和廣度。

在代理記賬大行其道的今天,財務服務的需求商在尋求專業服務時,應認清代理記帳與財務外包的關係,認真甑別自身需求,尋找合適的財務服務。尤其隨著社保的改革,企業需求方須審慎評估自身情況,與做真正財務外包的公司和相關人力、法務等專業溝通,合理優化企業經營成本和效率的關係,在合法、合規、合理的基礎上企業獲得高績效和長遠的發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