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婆」騙錢終獲刑

“神婆”骗钱终获刑

“神婆”骗钱终获刑

法官說法

“神婆”骗钱终获刑

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詐騙案,被告人席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10000元。

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間,席某通過微信認識王某,謊稱自己是“神婆”,以能夠給王某及其家人看病消災為由,以微信轉賬收款的方式騙取王某74584.32元。案發後,席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席某的親屬已退還王某全部損失並取得諒解。

法院審理後認為,席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思想,虛構能為他人消災等事實,騙取他人財物,共計 74584.32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鑑於席某有坦白情節及其家屬退賠王某的全部損失並取得諒解,可以對席某從輕處罰。根據席某的認罪態度及悔罪表現,對其判處緩刑。故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溫馨提醒,廣大人民群眾應提高警惕,增強防騙意識,不要被犯罪嫌疑人的危言聳聽所迷惑,破除迷信,崇尚科學,相信科學,不上當受騙。

校對:魏先鋒

審核:馬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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