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爲控股子公司泰達環保提供10,000萬元最高額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根據經營發展需要,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達環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達環保”)向交通銀行天津分行(以下簡稱“交通銀行”)申請流動資金借款10,000萬元,期限一年,公司為該筆借款提供保證擔保。

二、相關擔保額度審議情況

公司於2018年4月9日召開2017年度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審批2018年度擔保額度並授權董事長在額度內簽署相關法律文書的議案》,其中公司2018年度為泰達環保提供擔保額度為134,320萬元,詳見公司2018年4月10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披露的《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8-22)。公司於2018年8月3日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審批增加2018年度擔保額度並授權董事長在額度內簽署相關法律文書的議案》,其中公司2018年度為泰達環保提供擔保額度增加到142,320萬元,詳見公司2018年8月4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披露的《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8-64)。本次擔保前公司為泰達環保擔保餘額為81,682萬元,本次擔保後為泰達環保提供擔保餘額為91,682萬元,可用擔保額度為50,638萬元。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基本情況

1. 單位名稱:天津泰達環保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09日

3. 註冊地點:天津市開發區第三大街16號

4. 法定代表人:馬劍

5. 註冊資本:80,000萬元整

6. 主營業務:以自有資金對環保類項目的投資及運營管理;固體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及其電力生產(不含供電);環保項目的設計、諮詢服務(不含中介);環保技術設備的開發、銷售、租賃。

7. 股權結構圖:

(二)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注:2017年度數據經審計,2018年6月數據未經審計。

(三)截至目前,泰達環保為泰達股份擔保20,000萬元,為揚州泰達環保有限公司擔保5,000萬元,不存在訴訟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項。

(四)泰達環保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四、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公司與交通銀行天津分行簽署《保證合同》。

(二)擔保範圍:泰達環保與交通銀行天津分行簽訂的《流動資金貸款合同》所述之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全部本金、利息(包括複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債務人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手續費、電訊費、雜費、國外受益人拒絕承擔的有關銀行費用等)、乙方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三)擔保金額:10,000萬元。

(四)擔保方式:保證擔保。

(五)擔保期限:期限一年。

五、董事會意見

該筆擔保在公司股東大會已審批的2018年度擔保額度內,董事會意見請參見公司2018年3月15日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披露的《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8-08)及公司2018年7月19日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披露的《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8-57)。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一)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擔保總額為99.90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總額的264.08%。

(二)截至目前,公司無逾期、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情況。

七、備查文件目錄

(一)《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二)《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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