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提供10,000万元最高额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向交通银行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0,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2018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其中公司2018年度为泰达环保提供担保额度为134,32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22)。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增加2018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其中公司2018年度为泰达环保提供担保额度增加到142,32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8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64)。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环保担保余额为81,682万元,本次担保后为泰达环保提供担保余额为91,682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50,638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09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4. 法定代表人:马剑

5. 注册资本:80,000万元整

6.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

7. 股权结构图: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7年度数据经审计,2018年6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环保为泰达股份担保20,000万元,为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不存在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四)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天津分行签署《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泰达环保与交通银行天津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所述之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三)担保金额:10,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五)担保期限:期限一年。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8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见公司2018年3月15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及公司2018年7月1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57)。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99.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64.08%。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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