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被股民起訴,法院正式開庭,趙薇獲勝的可能性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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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財富密碼評論員錢小帥:


趙薇事件是發生在2017年,事情到現在熱度逐漸就要過去,但法律的審判是不會停止的,股民的維權是不會停止的,9月19日法院正式對此案開庭,這次事件到底是怎麼回事,趙薇又有多大可能勝訴呢?

事件經過

趙薇,黃有龍夫婦以龍薇傳媒6000萬的本金,借款15億,又質押了未到手的股權,再次融資15億,也就是說拿6000萬的資本,約50倍的槓桿妄圖撬動一家100億的上市公司(萬家文化)30%的股份

並且趙薇夫婦還提前發佈公告消息,極大的影響了萬家文化股票的走勢

當時最初的責任是”違法披露信息“,趙薇等人被罰款30萬並5年內不允許進入證券市場

趙薇在資本市場違規的罪責最後就是這樣了,多數人還是覺得30萬對於趙薇來說罰還是太少,6000萬翹30億的貪婪手筆,30萬元實在是如牛毛一般,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相信權威

股民的損失需要賠償

萬家文化的股票在那一段時間受趙薇發佈消息的影響,有無數股民被這個消息坑的很慘,多數損失幾十萬元的股民已經找到律師所,並且聯合上訴要求趙薇夫婦賠償


因為本身趙薇夫婦的極高槓桿就已經是極大的違規,並且違規放出公告也是一個極大的違規,所以本身趙薇夫婦就先天處於劣勢,無罪的結果幾乎沒有

股民的損失不是市場天然因素,而是人為因素

換句話說,股民的損失很大程度上是趙薇等人一手造成的,所以股民找趙薇等人賠償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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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薇獲勝的可能性比較小。


趙薇用6000萬自有資金撬動30億槓桿資金(而且這些槓桿資金),想要收購總市值高達100億元的祥源文化,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屬於“資本大鱷”的粗暴收購行為。隨後證監會也介入調查,阻止了這筆收購。同時在今年4月,證監會還做出處罰:對趙薇及其丈夫黃有龍各罰款30萬元(合計60萬元),5年證券市場禁入。


證監會當時對趙薇夫婦罰款的“罪名”是: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現在改名“祥源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雖然證監會罰款並不多,但處罰本身極為重要:這意味著官方認定,趙薇夫婦在這筆收購過程當中有錯。有了這個認定,股民也才能以趙薇夫婦有過錯為名,對其提起訴訟,法院也才會受理,最後才會審判。


證監會60萬元罰款和證券市場5年禁入,肯定打不痛趙薇夫婦,這點懲罰只是毛毛雨。但股民們的起訴就很可怕了。因為在趙薇宣佈收購文家文化之後,其股價最高漲了36%至25元一線;但在引起媒體質疑和監管層關切後,其股價一路向下,到現在只剩下不到5元錢。


對股民來說,他們肯定將自己損失的責任全部算到趙薇和上市公司萬家文化身上,那樣就可以撈回這些損失,這些損失以十億為單位計,那趙薇夫婦肯定吃不消。但這只是股民的一廂情願,因為法院判決肯定要看究竟是誰造成的損失,哪一個時間段才算在賠償範圍內,趙薇夫婦又該承擔多少責任比例等等。


杭州中院開庭判決的結果至關重要,因為後面還有其他股民在等待這一結果——如果判決對股民有利,可能趙薇夫婦還要遇到更多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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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我個人想法,她本人想勝訴的概率幾乎為0,只不過就是承擔的賠償責任有多少吧。

說說原因吧,首先,就是因為整個龍薇傳媒收購事件被監管部門監察並因為涉及空手套白狼式的超級槓桿式收購本身就是違法的,那麼,這件事有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在先,那麼這個行為已經被定義為不合法,所以作為直接風險承擔者的股民提起的自訴行為也就有了法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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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無論刑事還是民事案件的訴訟,被告人一定會選擇為自己做辯護,以減少甚至可以不承擔相應責任。但是行政處罰書中已經明確說明,趙薇本人是責任人之一,而且在這個收購案件中龍薇傳媒作為主導方應該提供相應的信息披露的準確性,而為了避免收購不成功而明知被銀行核查收購資金大多數為拆借資金的情況下依舊進行收購操作的行為已經違反應該法律法規。所以,想做無罪辯護幾乎成了不可能。

所以在做辯護的時候只能做減輕責任或者推卸責任給其他人的方式,那麼就看其當庭出示什麼樣的證據能夠避免自身受到處罰了。

本身這次收購的行為導致萬家文化股價暴漲暴跌,他們這些利用拆借資金收購的人最後最多就是收購不成,而很多散戶因為信息不透明而導致的問題最終是被崩塌的現實給套牢,我個人也主張進行自訴索賠,因為風險不是市場帶來而是個人原因,讓散戶買單的確不合理。


張小帥說理財


趙薇獲勝的可能性暫且不論,如果股民在起訴中獲勝,那將是開歷史先河,後續如果再出現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業績造假,虛假信息披露,股民都將會依法追償,資本大鱷們的不法行為也未得到遏制,以前他們的犯罪成本太低,甚至可以說是忽略不計,所以屢屢犯險,這樣股民就被永遠的定義在“韭菜”這個標籤上。如果股民獲勝對股市也是一個良性發展,作為弱勢群體的股民也算有了靠山。

個人從心裡上是支持股民獲勝的。

但是我還想說句實話:股民要想打贏這樣的官司,機會相當渺茫,路漫漫其修遠。


股票板王


回答之前,先分享一個段子:

法學教授在課堂上講到眼下法院判案,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影響,小案看關係……,聽課的學生很生氣,把書一扔說,那啥時看法律呢?教授悠悠地說:我可以負責地告訴你,期末考試的時候肯定看法律。

題主是趙薇的粉絲嗎?就我看來趙薇這個案子算是“中案”,獲勝的可能性有點低。

2016年,證監會主席曾明確表示要“嚴控炒殼”及“力降槓桿”。龍薇傳媒收購萬家文化股份屬於“頂風作案”。


原案證監會處罰原因:

第一,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

第二,關於籌資計劃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第三,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

第四,是對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劃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第五,是關於促使控股權轉讓交易順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以上五條事實證據清晰充分,不可能翻案。這也就坐實了股民上訴的基礎。

在 2017 年 1 月 12 日萬家文化宣佈趙薇入主之後,停牌32個交易日之久的萬家文化在5日之內漲幅達到了36%。但是在2月16日宣佈更改方案,即趙薇入主失敗之後,三個交易日內公司股價最大跌幅達到16%。1月12日至2月24日進行交易的22個交易日內,萬家文化股價的振幅達到了46.8%。

我個人認為,目前龍薇的律師要做的最大努力不是賠不賠的問題,而是儘量少賠的問題。儘可能的提高股民索賠的門檻認定,儘可能限制“索賠跟風盤”的規模,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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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金須知


趙薇股民案其時在國家證監會罰款60萬,5年內證券市場禁止入內,就已經輸了。這次大批股民的起訴就是想得到一定的賠償。

龍薇傳媒公司,這麼多年做的風聲水起確實是明星創造力強勢。主要靠臉熟、所謂的人脈,當然趙薇嫁的時候黃就已經是富豪了。

公司要發展壯大,要靠實力,步入正軌。你想做資本大鱷也好,女版巴菲特首富也罷。遊戲要按遊戲規則走,強行撬動、粗暴收購、空手套白狼,坑害的是小股民。你叫他們如何承受,做人做到了無底線。

趙薇必輸,就看賠償小股民多少金額而已。不然就沒有法律可言。何況趙薇賠得起,億、億萬富姐。

對趙薇還想說多幾句,她戲演的好、有演技,歌唱的也非常好聽,又嫁給了富豪。就算你有能力開公司也應守規矩,人心不足蛇吞象。葬送了自己、也坑害了別人,當然還是富人。燕過留聲,才不會被人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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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薇獲勝的概率幾乎為零。實際上趙薇的過錯從此前證監會宣佈駁回趙薇夫婦、龍薇傳媒、萬家文化及相關當事人的申辯,並開出最終的罰單就已經明確了其過錯,擾亂了市場秩序。有了前車之鑑,如今被股民進一步起訴,趙薇敗訴的可能性是很高很高的。昔日,趙薇、黃有龍夫婦籌劃50倍槓桿收購A股上市公司萬家文化控股權(後來更名為祥源文化)在A股市場上掀起了巨浪,當時萬家文化的股價從18.38元/股大漲到超過35%,到最高25元/股,但是此後趙薇、黃有龍夫婦先是縮減收購規模,從控股到參股到5%,最終更是放棄參股,還要回了2.5億的參股首付款,萬家集團更是放棄了1.5億的違約金的追責權利。最終趙薇一分錢沒損失,在A股上市公司萬家文化身上講了一場故事,拍拍屁股走了,萬家文化的股價卻先是暴漲後市暴跌,如今萬家文化更名為祥源文化股價更是隻有4.89元/股,萬家文化慕名這位“中國女股神”、“娛樂圈巴菲特”而買入的投資者自然就慘了,鑑於趙薇夫婦擾亂市場秩序定罪被罰,股民跟隨發起索賠也就成了自然。

源自風生焱起的個人分析,歡迎關注本賬號以便獲取更多財經知識


風生焱起


我覺得人總是不知足的,以前好喜歡趙薇范冰冰林心如,可是現在真的覺得討厭!她們之間應該是互相攀比,所以有錢了還想辦法賺更多,看誰比較有能耐!其實明明可以依靠知名度做好多善事的,因為到頭來錢誰也帶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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