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13年 安置房仍不見蹤影!老農:這事就沒人管了?

雖然說,一直強調陽光拆遷、法制拆遷、合理補償。但現實中,對於拆遷補償不滿意甚至有所怨言的人並不少。

一些地方的拆遷安置由於利益驅使,難以保障被拆遷人的原有生活水平,讓一些拆遷戶“一夜回到解放前”。

其中,棚改最為特殊,也最容易引發拆遷補償糾紛。是所有拆遷案件中較為特殊的一類。

拆遷13年 安置房仍不見蹤影!老農:這事就沒人管了?

拆遷13年

安置房仍不見蹤影!

棚改後,承諾的補償與安置房遲遲不見蹤影的案例屢見不鮮。我們遇到過山東某地農村的一位當事人,他都拆遷了13年,但是直到現在還沒看到安置房的影子。

問他補償協議有嗎?他說“村委當年根本沒給我們,簽完字就拿走了”。當問到為什麼沒有及早走法律途徑維權時,他說,他以前在信訪。

而現在,他的房屋安置問題已經成為了歷史遺留問題,前面的沒解決,後面的也沒人管。這不就是踢皮球了嗎。

單純樸素的被拆遷人,總是常常走上徵收方長長的套路。

今天,愛土拆遷律師團就為大家講講棚改違法徵收的慣用手段,以及我們怎麼做才能提高補償。拆遷律師有五點建議,希望大家牢記在心,運用到實際的徵地拆遷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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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房子還挺新

怎麼就成棚戶區了?

毫無疑問,這是徵收方的一種操作手段。把普通的住宅納入棚改,那麼補償的操作空間也就大了,還能堵住大家的嘴。

使用年限較長、使用功能不全、基礎設施較為簡陋的區域。總結為三個字就是:簡!亂!差!

棚戶區改造範圍一般包括城市棚戶區、國有工礦棚戶區、國有林區棚戶區、國有墾區危房,以及部分城中村改造項目(城市規劃區內建在集體土地上同時具有棚戶區屬性的房屋區域)。

由此可知,棚改的範圍不可以隨意擴大,不是隨便一個區域的徵收行為都可以戴上棚改的“帽子”偽裝成棚戶區改造的。

但實踐中我們常看到的卻是以“以棚改代徵收”的亂象,徵收方為了走棚改審批的“綠色通道”,達到快速用地目的,將建造年代不長、配套設施相對齊全的區域甚至是別墅區納入棚改範圍,進行商業開發。

往往原來的棚戶區建起來,入住的都是新業主,一些被拆遷人卻因為安置房遲遲落實不了而無處安身。這種反差,怎能不讓人心痛?

拆遷13年 安置房仍不見蹤影!老農:這事就沒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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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戶區改造很特別?

合法的棚改應該這樣進行

第一,棚改要尊重群眾意願。尊重群眾意願,深入細緻做好群眾工作,積極引導棚戶區居民參與改造。

第二,棚改要制定嚴格的年度計劃。一旦棚戶區改造的年度計劃確定後,不能隨意改變棚戶區改造項目、調整改造範圍。

第三,棚改要依照就近原則安置。棚戶區改造要求原地回遷和異地安置相結合,以原地回遷為主。異地安置時,優先考慮就近安置。因此,被拆遷人擁有要求就近安置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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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戶區改造補償

標準到底是什麼?

棚改說到底還是房屋拆遷的一種。進行拆遷時,應當給予周邊同類房屋的市場價值的補償。如果是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拆遷,就應當參考《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農村房屋則需視情況而定。

(一)棚戶區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

(1)貨幣補償

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經評估確定,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如何理解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呢?通俗來講,就是參照就近區位商品房的價格。

(2)產權置換

即安置住房,標準是相同地段最低拆一平米安置一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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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棚戶區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

此種情況多發生於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因其已經被納入城市規劃區,可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予以補償,一平只給幾百塊錢肯定是不合理的。

如果是普通農村房屋,那麼要看具體補償方式,比如劃地重建就應當提供房屋重置成新價,如果是貨幣補償,那麼就要參考周邊房價補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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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補償太少,想提高補償?

拆遷律師給你五點建議

如果補償不合理,不同意徵收方制定的補償標準,一定先要做好以下幾點:

第一、不要提交權屬證明原件;要保留好房屋土地相關證件原件,房屋照片錄像等。

第二、不要耗著不協商,延誤最佳維權時機;先調查周邊房價,為自己房屋初步估價。抓住每一次談判協商的機會,爭取合理補償。

第三、不要草率簽署協議;要在仔細審閱安置補償協議條款後和有權主體慎重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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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不要等到房子被強拆後才維權;要在保住房子的前提下依法維權,切記房子才是協商提高補償的最大籌碼。

如果不能阻止強拆行為發生,就盡你所能去取證。

第五、積極學習徵地拆遷法律知識,和徵收方聰明地談判。如果自己處理不了,應當及時聯繫拆遷律師介入,並結合法律規定的維權時效來積極維權,爭取公平合理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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