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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愛如水,溫柔恬靜,
母愛如歌,悠揚淡雅。
我們常說
在“母愛”的光環下,
每位女性都變得偉大
但近期,
東蘭法院執行法官受理的一起案件中
卻遇到一位
連每月300元錢撫養費都吝於付出的“老賴媽媽”
基本案情
陳女士與韋先生於2002年2月登記結婚,2003年生下長子小弟,2007年又生下次子小善。兩口之家變為四口之家,生活本應幸福美滿,但陳女士和韋先生經常為生活瑣事發生爭吵,夫妻二人長期分居,形同陌路。
2013年2月,陳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調解,二人達成離婚協議,兩個兒子隨韋先生生活,由其撫養,陳女士每年承擔兩個兒子的撫養費共3600元至小兒子小善獨立生活為止。
然而,天有不測之風雲,離婚後韋先生在一次事故中離世,照顧兩個孩子的重擔落到了年邁的奶奶肩上。離婚後近5年時間裡,陳女士僅向兩個兒子支付了兩年的撫養費,2015年之後便不再支付。韋奶奶向陳女士多次催要撫養費無果,只好向東蘭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經過
東蘭法院執行法官立案執行後,發現陳女士常年在外,去向不明,其名下也查不到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執行進入僵局。
在法官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案件卻發生了轉機。2018年8月,執行法官從公安部門提供的線索獲知, 被執行人陳女士在東蘭縣的一家賓館內登記住宿,執行法官根據這條線索第一時間前往該賓館,果然找到了被執行人陳女士。
執行法官將陳女士帶回法院做思想工作
在調解室, 執行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斷從親情和法理兩方面做其思想工作。
執行法官
“小弟和小善是您十月懷胎生下的孩子,無論您和韋先生的婚姻存在與否,您都是他們的母親……”
之前我一直在外工作,身不由己,不能回來看他們,其實我也一直在想他們
執行法官
現在兩個孩子已經失去了爸爸,撫養重任落到了年邁的奶奶身上,生活很是艱苦,希望您能按照之前的約定支付兩個孩子的撫養費
作為這兩個孩子的親生母親,對於他們我也一直是放心不下,我會按時支付撫養費的。
最終,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陳女士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願意承擔起母親的撫養職責,主動履行法定義務,當場支付給孩子撫養費3900元,並承諾從今往後按月給兩個兒子寄撫養費。韋奶奶也改變了先前強硬的態度,讓陳女士與兩個孩子相見,雙方關係得到進一步緩和,案件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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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把兩個孩子帶到法院讓母子重聚
金錢有價,親情無價
無論何時
父親母親永遠是孩子
彷徨無依時最想棲息的家園
當您因種種無奈選擇解散家庭時
那小小的身影
總在期待您愛的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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