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寵物也要講「體面」

养宠物也要讲“体面”

養狗逐漸成為時尚。作為家庭寵物,很多主人待狗如子,有意放縱。狗是哺乳類動物,有些靈性,也懂恃寵而驕的道理。主人和狗“聯手”,不文明養狗現象就有了滋生土壤,愈演愈烈。

所謂不文明養狗,主要指某些行為干擾了公眾正常生活秩序,擾亂了公共空間,包括遛狗不拴繩、排便後不清理、被明令禁養的大型犬烈性犬依舊隨處可見,甚至惡犬咬人傷人,等等。這些現象,帶來了不少鄰里糾紛,但不少養犬人儘管受到公眾譴責,卻仍自認為這些舉動屬於自傢俬事,別人無權干涉,依舊我行我素。

之所以出現如此多的“不文明養狗”現象,原因多種多樣。大部分人養狗的目的,或排遣空虛孤獨,或純粹喜歡小動物,本無可厚非;但若只顧一己之樂,不懂得遵守公共秩序,就會引人側目。他們沒有建立起文明飼養意識,很少考慮那些不養狗人的心理感受,主要還在於缺乏基本素質,沒有公民意識,不尊重他人正當權利。讓養狗行為變得更文明,在利己的同時也要利他,這應該引起養犬人高度重視。

從政府角度來說,養狗出現的問題更多的是要從公共管理方面權衡。如何將有限力量精準、科學地配置,實現與居民自治的有機互動,是社會治理精細化的一道題。政府應採取相應措施,使養狗人有規可循。在以色列,公園和海灘每隔不遠距離,便可見黃鐵盒,掛放免費黑塑料袋,用於盛放狗便,並且法律規定嚴禁棄狗,因而流浪狗十分少見;在比利時,寵物犬兩個月大時,寵物店就需請獸醫在狗身體裡放置芯片,每條家犬定期注射的狂犬疫苗,每針都記錄於芯片之中;在日本,養狗者家門上須有“犬”字標識,用於提醒鄰里。

目前,我國部分地方對不文明養狗行為出臺了不少舉措。例如,陝西西安規定,不文明養狗人將被吊銷養犬登記證,5年內不得再養狗;山東濟南實行養犬登記信用計分制,扣滿12分的犬主人將被暫時沒收犬隻;湖北武漢出臺新規,違規養狗將被納入失信黑名單。不過,相當一部分地區仍然沒有制定相關規章制度,甚至未有具體規定出臺,需引起重視。

若想杜絕不文明養狗行為,有關部門需採取措施,改變養狗人觀念,從法律和道德兩個層面加以約束。應明晰相關法律規定,建立養犬登記、防疫、處罰等制度,並讓養狗人明白哪些行為觸碰了法律底線,應承擔哪些責任,做到心中有法。在法律的約束下,同時不斷通過媒體宣傳和普及教育等方式,給養狗人傳輸正確理念,提升他們的環境意識、他人意識,從被動行為轉到自願行動,真正做到“體面”養狗。

(經濟日報 記者:梁劍簫 責編:李丹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