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公共場所“禁”寵物 愛寵也要“講文明”

如今,養寵物的家庭越來越多,商場、餐廳、公交車等公共場所更是頻繁出現寵物的身影,一些寵物飼養人的不文明行為——帶寵物進入餐廳就餐、遛狗不拴繩……給市民的生活帶來了困擾。

自今年5月1日起,石家莊市開始集中整治不文明養犬行為,禁止攜帶寵物進出公共場所。日前出臺的《石家莊市公共文明行為條例》,明令禁止寵物進出公共場所,違反者將被處以警告,並處以50元罰款。如何規範寵物飼養人的行為,這一話題再次受到廣泛關注。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有人反感有人憂

“外出就餐本來是件愉快的事兒,可吃著吃著,腳下突然竄出一隻狗,心情就大不一樣了。”說起寵物進出公共場所,省會市民王宇豔面露不悅。

王宇豔說,前幾日,她和朋友去中山路的一家餐館吃飯,飯菜剛剛端上來,忽然聽見狗的叫聲,她低頭一看,一隻棕色泰迪犬正在她腳邊蹭著,嚇得她直喊服務員。“最後飯都沒吃好,就匆匆結賬離開了。”

不僅僅在餐館,在商場也經常能看到寵物進出。“現在,顧客攜帶寵物逛街的現象越來越普遍了。”省會建華大街上的一家商場負責人說,雖然商場門口掛著不允許攜帶寵物的標識,但還是有不少顧客帶著寵物進入商場。

“一般情況下,顧客攜帶的是小型寵物,不會引起其他顧客的不適,我們都不會阻止其進入商場。”該負責人表示,如果攜帶大型寵物,保安會進行勸阻。

“寵物應該避免出現在公共場所,萬一抓傷或者咬傷顧客怎麼辦?”

“寵物頻頻現身公共場所,容易發生破壞環境衛生、叫聲擾民等問題。”

……

採訪中,很多市民表示,寵物進出公共場所,既影響環境,還可能傷及他人。“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加大管理力度,還大家一個文明的公共空間。”

愛寵也要“講文明”,關鍵在管好人

管好寵物,關鍵在管好人。《石家莊市公共文明行為條例》中,對於犬類是否能夠進入公共場所作出了明確規定——禁止攜帶飼養犬類進入公園、廣場、商場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場所,禁止攜犬出戶不束犬鏈,不及時清除在公共場所產生的排洩物……

按照規定,違反者將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可並處50元罰款。

不僅僅是石家莊,近年來,秦皇島、邯鄲等地紛紛出臺養犬管理條例,規範寵物飼養人的行為。對於市民反映較為強烈的攜帶寵物進入公共場所的行為,《秦皇島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市場、商場、學校、車站等場所禁止養犬以及攜犬進入……

許多公共場所有明確的“禁止寵物入內”的標識,不少地方也有明確的相關規定,但現實中卻難見其效。

“這些規定執行起來有一定難度,主要是由於沒有扣押寵物等有關管理許可權,而且不具備強制力,最多就是根據規定進行罰款,這就使得公共場所攜帶寵物進出現象屢禁不止。”石家莊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省會文明辦主任李剛表示。

“寵物之患的根源在於人的素質,規範不文明行為需要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識,落實到實際行動中才管用。”基於市民對相關規定不甚瞭解、遵守意識不強的現狀,李剛建議,相關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在公共場所顯著位置作出提醒,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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