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燃氣用戶:
根據忻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忻州城區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和制定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的通知》(忻發改發[2018]241號)精神,現將關於調整忻州城區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一)居民生活用氣(包括居民炊事、生活熱水)
第一檔用氣量:26立方米/月及以下部分用戶,銷售價格由2.26元/立方米調整為2.59元/立方米。
第二檔用氣量:超出26立方米/月不足39立方米/月用戶,銷售價格由2.71元/立方米調整為3.04元/立方米。
第三檔用氣量: 39立方米/月以上部分用戶,銷售價格由3.39元/立方米調整為3.72元/立方米。
(二)居民獨立採暖用氣(採暖期用量,不含居民生活用氣)
第一檔用氣量:400立方米/月及以下部分用戶,銷售價格由2.26元/立方米調整為2.59元/立方米 。
第二檔用氣量:400立方米/月以上部分用戶,銷售價格由2.71元/立方米調整為3.04元/立方米。
(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
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銷售價格由2.49元/立方米調整為2.82元/立方米。
(四)計價週期
居民生活用氣計價週期為兩個月,獨立採暖用氣計價週期為整個供熱採暖期。用氣量在週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居民生活用氣計價週期按各分檔氣量對應兩個月計算各週期分檔氣量;獨立採暖用氣計價週期對應供熱採暖天數,計算各週期分檔氣量。
(五)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範圍
居民用氣價格包含居民生活用氣、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氣、養老福利機構用氣等,不包含集中供熱用氣。
二、降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由2.93元/立方米降為2.89元/立方米。
三、執行時間,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忻州市燃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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