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靖遠縣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開始了

靖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做好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

「通知」靖遠縣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開始了

靖政辦發〔2018〕19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

為切實做好我縣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按照市醫改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關於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市醫改辦發〔2018〕12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一)全縣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率達到98%以上,其中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孤兒、建檔立卡人員、計生兩證戶、重度殘疾人參保率必須達到100%(各鄉鎮應參保人數以統計局2017年統計年報為準)。

(二)參保人員社保卡信息採集入庫率必須達到100%。

二、參保對象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對象為我縣轄區內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的所有城鄉居民,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和在我縣長期居住的外來人員。

三、繳費標準

根據市醫改辦發〔2018〕12號文件規定,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20元,不區分成年人、未成年人,執行統一的繳費標準。

四、繳費方式

(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城鄉居民以戶為單位,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採取“全員參保、一人一票”的方式組織統一徵繳,同一戶口本內除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之外的其他成員必須一次性全部參保,參保資金上繳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財政專戶。參保繳費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中的全額保障對象、特困供養對象、孤兒個人不繳費,由縣民政局給予全額資助;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中的差額保障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照“先繳費、後資助”的原則,由縣民政局給予定額資助。

靖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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