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授予8市「山東省適宜人居環境獎」

9月22日,山東省政府發佈《關於授予威海等8市“山東省適宜人居環境獎”的通報》。根據考核結果,省政府決定授予威海、濰坊、青島、泰安、煙臺、濟南、淄博、臨沂市“山東省適宜人居環境獎”稱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授予威海等8市

“山東省適宜人居環境獎”的通報

魯政字〔2018〕211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15年以來,按照《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意見》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5〕171號)要求,省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對全省設區的市組織開展了年度新型城鎮化工作綜合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省政府決定授予威海、濰坊、青島、泰安、煙臺、濟南、淄博、臨沂市“山東省適宜人居環境獎”稱號。

希望威海等8市再接再厲,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讓新型城鎮化發展成果更好惠及廣大人民群眾。各市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圍繞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全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認真學習先進經驗,解放思想,務實創新,紮實推動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為全面開創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新局面作出新貢獻。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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