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卫计委联合印发《扬州市江都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的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积极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估工作,近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卫计委联合印发了《扬州市江都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将建立近30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强化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监管。这标志着我区化妆品不良反应哨点将实现二级、三级医院、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连锁经营企业的全面覆盖。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主要负责发现、收集、分析、上报接收就诊或咨询的化妆品不良反应;建立并实施本监测哨点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建立并保存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记录;协助开展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宣传和培训等工作。该方案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哨点范围、监测内容、监测依据、职责分工以及工作要求等,严格规范了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报送、审核及评价流程,确保监测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我区自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以来,已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案例68例,在推进我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分析评价机制,及时有效预警,确保化妆品消费安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强化对监测哨点的业务培训,提升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质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同时利用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化妆品不良反应症状,引导消费者遇到化妆品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向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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