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一旦發現,堅決打擊!湖北檢察辦結30人涉黑案

「扫黑除恶」一旦发现,坚决打击!湖北检察办结30人涉黑案

9月11日,經湖北省沙洋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廖海濱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據悉,以被告人廖海濱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多達30人,稱霸荊門城區及周邊地區近十年,長期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有組織地實施了57起違法犯罪案件,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是荊門市公安局“11·18”掃黑除惡專項行動所涉三個案件中涉案成員最多、涉及罪名最廣、暴力性最強的一案。

“一旦發現,堅決打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啟動之後,沙洋縣檢察院迅速行動,立足檢察工作實際、強化檢察職能,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為指控犯罪夯實了證據基礎,辦案專班歷時8個月,成功辦結了廖海濱等30人團伙涉黑案件。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廖海濱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窩藏罪、包庇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羅松等29人分別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等,分別決定執行十四年零六個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並處22萬元至1萬元不等的罰金。

(文字:郭清君 王小慧 蔣長順 編輯:羅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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