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學生在千人面前被老師扇耳光,給父母通電話後跳樓自殺,學校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呢?

冰焰


學校是要承擔責任的,不管老師有沒有錯,學校都應該承擔責任,何況,確實老師體罰了學生,可能真的當面扇孩子的耳光,讓孩子自尊心受挫,承受不了心理壓力,導致最終跳樓自殺身亡。

目前,雖然不知道老師扇耳光是否屬實,但看相關信息,老師確實體罰了學生,是導致事件發生的導火索,雖然學生的心裡承受能力太脆弱是一個因素,但學校對老師管理不到位,老師隨意體罰學生,老師錯誤在先,學校對老師管理也存在問題。所以,學校以及老師都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老師的教育方法出出了問題,使用簡單粗暴方法來教育,甚至有可能是採取讓孩子當眾受辱方式懲罰“調皮”學生,老師的教育方法出了很大問題。

採取體罰方式,不僅達不到預期效果,還會對孩子的心裡造成影響,何況現在孩子學習壓力那麼大,一不小心,容易引發反彈,做出極端事情來。

我認為,無論什麼原因,體罰學生確實不對,一個老師,如果你教不好一個學生,如果你不能用正確方法去教育孩子,而總是想用武力去鎮壓,去解決問題,即便他一時接受,也不會心服口服。何況,他還不接受呢。

如此,還不要當老師了。這個社會,沒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好的家長和老師,孩子出問題,首先是家長,其次才是老師。

此外,這個事也反映出,孩子生活學習壓力大,心理脆弱,那麼,是誰的責任?孩子抗壓能力小,一方面,家庭社會,給了孩子太大學習壓力導致,另外一方面,我們給孩子的挫折教育太少了,從小害怕孩子吃苦,放在溫室內嬌養,永遠長不大,心,永遠還是易碎品。

如此,也是害了孩子,從小讓孩子吃點苦頭,鍛鍊他一顆堅強的心,多一些韌性,對孩子未來,一定是有好處的,不然,即便現在孩子不出問題,長大後,只要一遇到困難,就選擇逃避,或者遇到挫折時,就垂頭喪氣、一蹶不振,如此,對於孩子的未來,也是有很大影響的。

希望這個事情,對孩子父母們、老師們能有所啟示,引發我們反思,想想,問題真正出在哪裡?你我他,整個社會,都需要反思、反省,並對自己目前的教育問題做出及時糾正,如此,才能預防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這種新聞總是最讓人揪心!我想告訴親愛的老師們,請你們別把“侮辱”當成“教育”!

曾經的我,也曾在初中時被某老師在大庭廣眾下打過巴掌,至今都認為那是我求學生涯中最大的恥辱

我學習一直還不錯,不頂尖但也屬於中上水平,大學就讀的是四川大學。在我的整個學習生涯當中,除了自己的導師以外,記憶最深刻的就是初中某語文代課老師。

導師讓我記憶深刻是因為給予的幫助比較多,那代課老師讓我記憶深刻是因為我經歷了求學過程中唯一的一個巴掌!

我屬於那種學習時可以很專注,但是調皮時又會“很活躍”的學生。記得初一暑假學校組織補課,本身對暑假補課就很反感,所以上課時也會經常會跟同學扔扔紙條,那天上的是語文課,由於原來的語文老師家中有事,來給我們上的是一代課老師,那天我“倒黴”,扔紙條的時候被他發現了,後來把我叫上講臺那裡,還沒站穩就先給我一巴掌!當時,我就蒙了,就覺得是奇恥大辱,甚至有一刻很想上去打回來,但終究還是沒敢去“做”!

不過我當時,拿起書包就回了家,補課餘下的幾天就再也沒去上過課!那時對那個老師只有“刻骨銘心”的恨,心中對他沒有一絲尊重,就是覺得他用那一巴掌“侮辱”了我。

到如今當然也不會有什麼恨了,但是對這個老師依然記憶猶新,因為我始終都認為他讓我經歷了求學生涯中最大的恥辱!沒有所謂的教育和批評,沒有所謂的師生之情,只有他認為是“教育”而我認為是“屈辱”的那一巴掌,我到如今都很看不起他!

所以,作為曾經的一個“受害學生”,我想告訴親愛的老師們!請你別把“侮辱”當成“教育”!

我可以接受批評,接受懲罰或者適當的體罰,但是絕不接受“侮辱”!

自從當了父親,我也很擔心自己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

老實說,我們這一代還是在父母的“打罵”中成長起來的,所有的打罵有“罪有應得”的,也有“天大的委屈”的,可以說久經考驗,所以我們在遭受不同的挫折時,我們至少不會選擇用“親者痛,仇者快”的極端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可是,我對自己的孩子是否能夠有同樣的承受力,有些擔心!他們這一代的成長環境要優越的多,如果從小不經歷一些挫折,很有可能就是一顆“玻璃心”,一遇挫折就會崩潰!

所以,我現在的教育理念是家庭教育中既要有“讚美和鼓勵”,也要有“批評和責罵”,甚至偶爾讓他受點委屈,我覺得這些滋味就是以後的他們進入社會以後一定會嚐到的滋味,提早讓他們習慣,應該沒有壞處!

也許不一定對,但是我想也並沒有壞處!

至於本案的責任劃分,很簡單!我覺得學校應承擔至少70%的責任。那位老師,的確太可惡,他是主要原因!


保道手記


9月15日,一個內向的16歲學生小垚,因為長著一副喜相,給人的感覺總是在微笑,因為這個微笑,讓訓導主任在千人面前扇了三個耳光;因為這個微笑,讓訓導主任在晨會的時候再次批評了他,晨會結束後又在辦公室門口罰站了一個上午,最後這個孩子選擇了自殺,從教學樓上跳下,搶救無效,不幸身亡。



16歲的學生,花季的少年,就這樣早早的凋謝,悲劇的發生也摧毀了這個家庭。其實在教學的過程中,經常會發現有很多學生,總是給人一種很可愛的感覺,就是因為他老是面帶微笑。如今這位同學面帶微笑這表情竟然造成了悲劇的發生。

其實想想這件事,也許訓導主任在講話的時候,看到這位同學面帶微笑,感覺他在嘲笑自己,或者是感覺到學生在無視他的存在,就是一個表情激怒了這位訓導主任。


記得在我上學的時候,一個學生的眼睛很小,讓她安靜的坐在那裡的時候,讓人總感覺到他在睡覺,正是因為這樣,很多剛來的老師不瞭解這個學生,經常在課堂上批評教育學生,讓他注意認真聽講,後來慢慢的發現,他的表情就是這樣的。

其實有些表情是與生俱來的,但是這個訓導主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竟然連續,懲罰了孩子三次,對於16歲的少年,正處於花季,自尊心也特別強,當在千人面前接受那三巴掌的時候,肯定心裡已經承受著很大的壓力,再到後來,慢慢的等他的,心理承受能力逐漸,被摧毀的時候,他選擇了自殺。


學校的訓導主任確實有教導學生的權利,但是像這位訓導主任,她完全無顧及學生的感受,而且不分青紅皂白就懲罰了學生,造成這樣的悲劇,相信他也不願意看到,相信他也會受到眾人的譴責。


饕餮視聽


看見這樣的事以後心情久久不能平靜,一個花季少年就這樣離開了,我是母親也是老師,如果這樓主描述的是事實,除了心疼還很憤怒。


禁止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這是每個學校一再強調的,學生沒犯什麼大的錯誤,只是微笑而已,老師不至於扇學生耳光,更何況是當著眾多學生的面,很傷孩子的自尊心,即使是學生確實犯錯,教育的方式有很多種,這是極不可取的。發生了這樣的事,打學生的老師一定是負主要責任,學校也要負責任,具體該如何處理,要看相關部分了,沒有結果以前誰也不能臆測。

但是,悲劇的發生很值得我們深思:

老師應該對學生多點耐心和愛心,調皮搗蛋的孩子可以教育,但是像這樣的方式就太過分了,沒有考慮孩子的感受,也沒有顧忌自己教師的身份。

家長和老師都應該注重引導孩子心理健康,樂觀處事,要讓他們有面對困難和挫折的勇氣,雖然這位老師對待學生的方式過於粗暴,孩子自己也要有一定的承受能力,要教孩子們珍愛生命,任何時候也不能拿生命開玩笑。現在的很多孩子過分脆弱了,需要加強心理引導。


狼才禮貌


心疼,真的感到好心疼。不管別人怎麼說,我覺得這個打孩子的老師就是間接殺害孩子的兇手,應該被依法處決!

僅僅因為孩子微笑了一下,老師就直接在一千多人面前打了孩子一巴掌,這還不能讓該老師解氣,隨後這位老師又罰站孩子。

大家可以試想一下,一個高二的孩子,最基本的意識他已經有了,在一千多人面前打孩子,這是多麼的傷人自尊心。據孩子的家長講,孩子平時就是這樣,也不是故意搗亂或者什麼的,並且孩子也很內向。我覺得這並不是孩子脆弱,是因為這個老師的行為真的很可惡,如果在一千多人給這位老師一巴掌再發展天,他會是什麼心情。作為一名人民教師,他惡打孩子這個行為就已經非常的惡劣了。

我們尊重老師,因為老師給我們傳遞知識,讓我們努力變成內心豐富的人。可是有些老師總是將自己的身份凌駕於學生之上,甚至是逾越了自己和學生之間的人關係(比如頻頻報道老師和女學生之間的一些事情,真的令人感到震驚!)

希望校方和警方能夠給孩子的家人和孩子一個交代!內向的孩子有時候有些事情他們確實不善於和家長溝通,他們不像那些外向的孩子,可能很多事情都不在意,也會向別人表達自己的想法。

所以希望各位老師們對待內向的孩子的時候能夠及時的和他們溝通,讓他們的情緒得以安放,真的希望這樣的悲劇不要發生了,別說孩子的人父母,就是我自己,都覺得好悲傷!


大貓聊三農


看了事情的前因後果,我認為在這件事情上,教導主任方某和學校都有責任,不過主要責任在方某。

先來簡要回顧一下事件經過:

1,9月11日,黃山市歙縣歙州中學開學典禮上,16歲的小垚被訓導主任方某在一千多人面前扇了三個耳光,理由竟是他微笑了!


2,9月15日,高中二年級晨會時,小垚再次被方某當眾批評,理由還是因為小垚微笑。晨會結束後,小垚又被叫到方某的辦公室前罰站。

3,罰站一上午後,中午11點47分,小垚給母親打了一個電話,他希望父母能生個二胎替自己盡孝,並和母親告了別。

4,小垚從教學樓上墜下,後經醫院搶救無效,不幸身亡。

不得不說,這位方主任在處理這件事上存在很多不妥之處。

首先,教育孩子要有尺度,對一個16歲的青春期男孩當眾打耳光,這不僅是體罰而且是一種人格上的侮辱。

其次,這位方主任並未搞清楚小垚是真的因為調皮搗蛋還是其他原因微笑,先入為主地選擇了體罰。如果對比小垚和他父親的照片,我們不難發現,小垚的微笑屬於一種面相或者說是下意識的表情。



再次,訓導主任方某第二次罰站小垚的理由還是因為他微笑。估計在方某眼裡,已經主觀地把小垚的行為當作了一種挑釁。而性格內向的小垚最終承受不了這一切,選擇了跳樓自殺。



小垚父母稱,孩子性格內向從不和別人發生矛盾,他的表情向來如此,並不是針對誰,也不是不遵守紀律。

誠然,客觀地講,小垚的心理抗壓能力也比較脆弱,但這件事的確事出有因,訓導主任方某的責任不小。

關於責任:

個人認為,訓導主任方某如果後續沒有其他侮辱打罵小垚的行為,應該不會承擔刑事責任。反之,如果存在類似行為,導致了小垚最終的死亡,那麼方某應該還會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而學校在這件事上顯然沒有盡到管理責任,訓導主任當眾打學生耳光的行為並沒有得到及時制止,乃至後續又發生了罰站的事情。

學校應該會和方某一起承擔對於小垚的民事賠償責任,至於責任劃分,應該是以方某為主,學校為輔。

最後,希望那些混在教師隊伍中濫竽充數者都能被早日發現,早點逐出教師隊伍。同時,也希望尊重事實,不放過一個壞人,不冤枉一個好人。


夜雨如書


9月15日,安徽學生小垚因微笑被教導主任在千人面前刪了3個耳光,選擇跳樓自殺,兩涉事教師被停職處理;

9月16日,湖南學生張某宇因罰陡坡蛙跳死亡,四名責任人被立案調查。

連續兩天,兩個熱點,兩期慘劇。作為老師,嚇出一身冷汗,昨天幾個班主任在查宿舍時,還特意談起這個事情,都在感嘆我們的職業已經是高危職業。在“慘劇”面前,我們每個人不得不思考,我們的孩子怎麼了?我們的教育怎麼了?我們應該如何做?

有人說,現在的孩子太嬌慣,變得越來越脆弱;有人說,現在的老師素質太低,枉為人師表,我不想為老師洗白,但是我也不承認說老師素質越來越低,想想70、80後的我們,哪個老師不打人,哪個學生不捱打,那個時候,沒有家長質疑老師素質低,也沒有聽說孩子因為被老師打而自殺。

而現在,別說老師打孩子,就是說上幾句批評的話,孩子就敢離家出走,就敢跳樓自殺,而這個責任,並不全在老師!

誰才是背後的殺手?應試教育!

應試教育,讓老師不是老師,家長不是家長,孩子不是孩子,一切關係因此變的僵化了,惡化了,扭曲了,變態了。

21世紀教育研究院、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佈的2014年教育藍皮書《中國教育發展報告(2014)》,其中57例報道了明確自殺原因的案例顯示,“成績下滑或不理想”“教師行為失當”“作業沒完成”“家長期望值過高”“被家長批評”等是導致學生自殺的最主要的直接原因,而這一切,無不和應試教育有關!

教導主任為什麼要打學生,老師為什麼要處罰學生,是因為要管學生,為什麼要管學生?是因為有升學壓力,這個壓力不僅來自學生,更來自老師,尤其是和學生直接接觸的一線老師,他們承擔的壓力,因此引發的焦慮甚至是抑鬱,不是常人能夠想象的。如何才能化解這種壓力,什麼樣的方式才是合理的方式,作為一線老師,尤其是班主任,我們變得越來越迷茫,越來越不知所措,唯一的解脫,就是逃離。

打人固然不對,處罰也有不當,侮辱更加惡劣,不管當事教師是否要承擔相關責任,作為老師,他們已經成為了教育的犧牲品!


贏在高三


當然。

這不是一次,而是那位訓導主任接二連三的暴力“訓導”所致。孩子只是微笑而已,並沒有其他的錯誤,為什麼他會一而再地針對孩子?

作為學校的高級領導,他就代表學校,學校是逃脫不了干係的,因為他不只做了一次,在此期間居然沒有人勸誡很是詫異。

訓導主任應該是主要責任,學校應付次要連帶責任。

拿起法律的武器,起訴他們,訓導主任有可能涉及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傷害罪,翫忽職守罪。為了給孩子討回一個公道,不建議私了,告他刑事罪名再加民事賠償,校方是第二被告,翫忽職守罪加民事賠償。

希望可以看到這個案子的最終結果。

個人觀點!


讓我夢到你1


可惜可惜啊,一個17歲的少年就這樣沒了,家屬請節哀。

在此次悲劇中,學校的責任肯定是少不了的。我們先看一下事故過程:

9月11日開學典禮,幾名學生排隊時笑了,被班主任方老師敲了3個男生1-2下(其中一個是9月15日跳樓的學生),警告他們以後重要集會要遵守紀律。



9月15日6時許,歙州學校在籃球場召開高二年級晨訓會。晨訓會期間,高中部學生處主任方某某發現王某某在笑,當場用話筒叫王某某站到主席臺邊的階梯上,面對學生隊伍站立,時間約三四十分鐘,直至晨訓會結束。

接下來,方某某又將王某某叫往教學樓辦公室教育談心,調取的錄音錄像顯示兩人交流正常。

12時許(經查看監控錄像,墜樓時間為12時02分),王某某從教學樓五樓墜落到一樓。

經送醫搶救,當日14時56分,王某某被宣告死亡。



我們先看一下本次事故涉及到的法律條款,《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一個17歲的未成年孩子,在眾目睽睽之下被老師拍打腦袋、罰站,如果說是心理素質強大的孩子,或許還覺得沒啥,過了就過了,但是對於一些內向、自尊心很強的孩子來講,這或許是一件很恥辱的事情,他們的內心可能會死死糾結於此而過不了這個坎兒。

尤其是幾次三番被老師這樣對待,發生極端情況在所難免,並且事故事發生在校園裡面,由此來看,學校及老師的責任肯定是少不了……

現在,學校與孩子家長正就賠償事宜展開商討,警方也已介入調查,希望孩子家長能挺過這一關去,節哀順變……


普了次法


發生這樣的事情,說句實在話,感到很沉重,我們目前所有的教育手段首先都是為了孩子好,這是毋庸置疑的,至少從出發點而言。世界上沒有那種教育手段是最好的,也是最適用的,這個沒有定量標準,因人而異。對於正在成長期的高中生,也是一個處在思維敏感卻更加脆弱的時期,也是有著極強自尊心的時期。

這樣的一個時期,你說不上那種方法對於一個處在高中時期的學生是最好的學習助力手段,但很明顯不管任何時候,尤其還是在開學典禮這樣人數眾多的場合,作為一名老師,你就是對自己的學生有再不滿意,也不能在全校師生的面前如此舉動,都說成人要面子,更別說心智已經慢慢開始健全的高中生了。

至於後面的一些插曲和細節,筆者相信最終的主因還是在這場開學典禮上發生的一幕,讓這個孩子感受到了無盡的羞辱,而父母也說了,這個孩子性格本身就很內向,在開學典禮上老師的這一舉動,再加上會後接著訓斥和罰站,性格內向的孩子本身自尊心就更強,也更加脆弱,不管是當事的訓導主任,還是作為校方,都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學校不但要交給學生知識,還有教做人的基本,而作為訓導主任在多達千人的會場上都如此行事,又有何臉面教書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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