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2018年秋季普通中小學收費標準出爐

本報訊 (記者陳森森 通訊員林遠聰)昨日,記者從泉州市教育局瞭解到,2018年秋季普通中小學收費標準確定。相關文件不僅明確了公辦中小學收費項目與標準,同時明確了三所市直民辦中小學學費與寄宿生住宿費收費標準。

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費、寄宿生住宿費,免費提供教科書、正版學生字典、免費提供作業本,範圍覆蓋所有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含民辦學校)。

根據規定,中小學代辦項目,學校應按照“一事一辦、事畢結清、多退少補、不得盈利”的原則進行處理,嚴禁在代辦收費中加收其他費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除收取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報名費外,還可向自願在學校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代辦代收城市中小學服裝費和列入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國家課程的社會實踐的食宿費。

普通高中收費項目確定為學費、寄宿生住宿費、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費、高校招生報名考試費、代辦費。其中代辦費項目包括課本、簿籍、列入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國家課程社會實踐、體檢、看電影、在學校食堂就餐的伙食。普通高中階段的學生住宿費,各校根據實際以物價部門批覆收費標準為準。

今年秋季泉州實驗中學、泉州外國語中學、泉州市第三實驗小學這三所市直民辦校的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確定。同時,學校可根據辦學成本、教學質量、發展需要等因素,在批覆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或下調確定學費具體收費標準,但上浮幅度不得超過10%,下調不限。

2018年秋季泉州市公辦中小學收費標準一覽表

泉州2018年秋季普通中小學收費標準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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