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鱼塘承包人同意,擅自钓鱼,两人因此动手

鱼塘如果被别人承包,没有经过许可,不可以擅自钓鱼。近日,两男子因鱼塘钓鱼发生争执,舒城民警巧妙化解。

未经鱼塘承包人同意,擅自钓鱼,两人因此动手。9月14日,舒城县公安局百神庙派出所民警巧妙化解这起钓鱼纠纷。

当天下午15时许,百神庙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辖区一鱼塘两男子发生争吵并拉扯。民警迅速赶至现场,见两名中年男子互相推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民警首先隔开两名男子,警告双方保护冷静。经询问,当事人郑某闲来无事在未向鱼塘承包人打招呼情况下,私自携带鱼竿钓鱼,被发现后,承包人一气之下将郑某放在边上的电瓶车推倒在地,双方为此发生互相谩骂和拉扯。

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民警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郑某承认自己虽住不远,但未经他人允许钓鱼是违法的、错误的,并当面向鱼塘承包人道歉。鱼塘承包人经民警耐心劝说,见郑某态度缓和,气也慢慢消去,不再纠缠钓鱼之事,并与民警一起将郑某电瓶车扶起,最后双方握手言和。(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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