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鵬:「金玉」、「木石」補說

於 鵬:“金玉”、“木石”補說

“金玉”、“木石”補說

文 | 於 鵬

[內容提要]本文是《“金玉”、“木石”新說》的補充。《新說》分三個部分,本文重點補說第二部分:薛姨媽、王夫人、元春、賈母、鳳姐等並未參與“金玉”、“木石”之爭,一些讀者、研究者想象的家長圍繞“金玉”、“木石”的爭鬥在原著中並不存在。文末論述“金玉結合”與家長強令、政治婚姻、爭權奪利等並不相干,並分析《紅樓夢》解讀中的“陰謀論”。

[關鍵詞]金玉、木石、守護神論、陰謀論、薛姨媽、王夫人

本文是拙文《“金玉”、“木石”新說》 [1](以下簡稱《新說》)的補充。《新說》分三個部分,本文重點補說第二部分:家長從未參與“金玉”、“木石”之爭,一些讀者、研究者設想的家長圍繞“金玉”、“木石”的爭鬥完全不存在。

先從薛姨媽說起。

薛姨媽與黛玉

《紅樓夢》第五十七回,薛姨媽說要將黛玉說給寶玉:

紫鵑忙也跑來,笑道:“姨太太既有這主意,為什麼不和老太太說去?”薛姨媽哈哈笑道:“你這孩子,急什麼?想必催著你姑娘出了閣,你也要早些尋一個小女婿去了。”紫鵑聽了,也紅了臉,笑道:“姨太太真個倚老賣老的起來。”說著,便轉身去了。黛玉先罵:“又與你這蹄子什麼相干。”後來見了這樣,也笑起來,說:“阿彌陀佛!該,該,該!也臊了一鼻子灰去了!”薛姨媽母女及屋內婆子、丫環都笑起來。婆子們因也笑道:“姨太太雖是頑話,卻倒也不差呢。到閒了時,和老太太一商議,姨太太竟做媒保成這門親事,是千妥萬妥的。”薛姨媽道:“我一出這主意,老太太必喜歡的。”

紫鵑跑過來“笑”道,薛姨媽哈哈“笑”道,紫鵑紅了臉“笑”道,黛玉也“笑”起來,薛姨媽母女及屋內婆子、丫環都“笑”起來,婆子們也“笑”道……不長的一段文字,曹雪芹連用六個“笑”字,可謂其樂融融。然而薛姨媽對紫鵑的玩笑卻惹怒了一些後世讀者,他們責怪薛姨媽為何不馬上去說,還把紫鵑的話頭攔住,“口不應心”甚至“狡詐”、“老滑頭”、“老奸巨猾”等詞紛紛甩向薛姨媽。一句玩笑(退一萬步說,即使真的沒上心吧)有那麼大罪過嗎?更別說,之後薛姨媽還應了婆子們的話——“我一出這主意,老太太必喜歡的。”有人說後來沒踐諾,問題在於我們目前看到的只是前八十回。

薛姨媽為何不聽紫鵑的話立刻去說?真實原因後來興兒對尤三姐說得明白:“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故尚未及此。”(第六十六回)因為“都還小”,並不著急,才有“你這孩子急什麼”之語,只不過薛姨媽趁機開了個玩笑。至於林姑娘多病,當然不能當著黛玉在瀟湘館公開說,但緊接著便有薛姨媽對黛玉的悉心照料:

賈母又千叮嚀萬囑咐,託他照管林黛玉,薛姨媽素習也最憐愛他的,今既巧遇這事,便挪至瀟湘館來和黛玉同房,一應藥餌、飲食,十分經心。黛玉感戴不盡,以後便亦如寶釵之呼,連寶釵前亦直以姐姐呼之,寶琴前直以妹妹呼之,儼似同胞共出,較諸人更似親切。(第五十八回)

後來寶玉生辰大家鬧得晚,“薛姨媽打發人來了,接黛玉的”。(第六十三回)因薛姨媽“挪至瀟湘館和黛玉同房”,見時間不早便遣人來接黛玉,小說以此呼應“慈姨媽愛語”之回目及“素習最憐愛”黛玉之前文,短短一句,卻是妙筆。列藏本有混入正文批語贊曰:“奇文,不接寶釵而接黛玉。”然而有人不這麼看,認為:

……這句評語正是揭穿了那位老奸巨滑的薛姨媽善買人心的伎倆。誠然,造成寶黛愛情悲劇的是慘酷的封建禮教,而這位“慈姨媽”正是促其實現的重要角色之一。……雖然她虛偽地口口聲聲願作媒妁促成寶黛婚事,實則相反,她為了自己的女兒能安穩地成為寶二奶奶,到處打埋伏,拉攏人,竭力討好於老祖宗賈母。最後薛(血)姨媽終於籠絡住純潔的、毫無生活經驗的孤女——黛玉,使其不得不含恨地任憑薛姨媽等人擺佈。總之,被點掉的這句批語可以稱之為“誅心之論”也。 [2]

讀者可將這話與上引第五十八回的小說原文作一對比。薛姨媽“虛偽”,寫“慈姨媽”、“薛姨媽素習也最憐愛他(黛玉)”的曹雪芹總不會也不實吧!這段話(而非原批語)“誅心”薛姨媽的同時,也把“心較比干多一竅”的黛玉當成了“純潔的、毫無生活經驗的孤女”。原文的“黛玉感戴不盡,以後便亦如寶釵之呼……”,則被說成了“不得不含恨地任憑薛姨媽等人擺佈”,真不知論者從何處看到了“含恨”二字!說到底,不是小說寫得不明白,而是“薛姨媽一心為了自己的女兒成為寶二奶奶”的偏見讓論者對書中的明文不願面對:無論薛姨媽說什麼、做什麼,也無論曹雪芹怎樣評價,他們就是兩個字:“不信”,不是“虛偽”便是“反語”。書中笑聲不斷,黛玉感激不盡;一些讀者卻處處“含恨”,如此解讀出來的《紅樓夢》去曹雪芹作品的“其中味”遠矣!

遺憾的是,類似讀法並非個別,從清代評點派開始,一直到當今可謂層出不窮。2016年首演的英文歌劇《紅樓夢》連鳳姐的角色都予以刪除,卻塑造了一個一心促成金玉姻緣、破壞木石前盟的薛姨媽,而所見劇評尚無人對此提出異議,從中亦可見此類觀念的現實影響力之深之大。是什麼原因讓這許多讀者、研究者棄小說明文而不顧,深深陷入“陰謀論”中,是值得深思的。

於 鵬:“金玉”、“木石”補說
於 鵬:“金玉”、“木石”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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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人與黛玉

《新說》曾舉黛玉本人所感的三處文字說明王夫人其實對黛玉甚好,這裡再補充幾處:

見黛玉來了,便往東讓。黛玉心中料定這是賈政之位。因見挨炕一溜三張椅子上也搭著半舊的彈墨椅袱,黛玉便向椅上坐了。王夫人再四攜他上炕,他方挨王夫人坐了。

——初見親切(第三回)

“我有一個孽根禍胎,是這家裡的‘混世魔王’,今日因廟裡還願去了,尚未回來,晚間你看見便知。你只以後不用睬他,你這些姊妹都不敢沾惹他的。”黛玉亦常聽見母親說過,二舅母生的有個表兄,乃銜玉而誕,頑劣異常,極惡讀書,最喜在內幃廝混;外祖母又極溺愛,無人敢管。今見王夫人如此說,便知說的是這表兄了。

——向初來的小女孩叮囑不要沾惹自己那淘氣小男孩,與賈敏對女兒所說完全合拍(第三回)

王夫人見了林黛玉,因問道:“大姑娘,你吃那鮑太醫的藥可好些?”林黛玉道:“也不過這麼著。老太太還叫我吃王大夫的藥呢。”

——關心問藥(第二十八回)

黛玉便拉王夫人道:“舅母聽聽,寶姐姐不替他圓謊,他直問著我。”王夫人也道:“寶玉很會欺負你妹妹。”

——王夫人非善玩笑之人,這裡是少有的玩笑之辭(第二十八回)

原要還把你姊妹們的新衣服拿兩套給他妝裹。誰知鳳丫頭說,可巧都沒有什麼新做的衣服,只有你林妹妹作生日的兩套。我想,你林妹妹那個孩子素日是個有心的,況且他原也三災八難的,既說了給他過生日,這會子又給人去妝裹,豈不忌諱。因為這麼樣,我現叫裁縫趕兩套給他。

——瞭解“你林妹妹”有心,擔心忌諱,便放棄原計劃,準備另給金釧兒做兩套。寶釵願提供衣服,王夫人亦問了聲“難道你不忌諱?”同是作為長輩優先為對方考慮之意(第三十二回)

這日午間,薛姨媽母女兩個與林黛玉等正在王夫人房裡大家吃西瓜呢。

——日常親密無間(三十六回)

林黛玉親自用小茶盤捧了一蓋碗茶來,奉與賈母。王夫人道:“我們不吃茶,姑娘不用倒了。”林黛玉聽說,便命丫頭把自己窗下常坐的一張椅子挪到下首,請王夫人坐了。

——怕勞動林姑娘一一奉茶(第四十回)

偶值雪雁從王夫人房中取了人參來……

——《新說》曾言,王夫人是黛玉口中對其用燕窩粥沒話說的三個人之一(另兩位是賈母和鳳姐),這裡我們看到人參也是雪雁從王夫人房中取出的。(第五十七回)

然而,便是舉再多的例證,也還是會有讀者不以為然的。王夫人不喜黛玉、王夫人破壞木石姻緣的觀念在一些人心中是根深蒂固的,《新說》提及一些佚稿研究學者的相關主張,不再贅述,這裡再以改編作品為例:“小戲骨”《紅樓夢》第一集黛玉進府,老太太對黛玉說最疼其母,鏡頭給了一個王夫人面露不滿的特寫鏡頭——小朋友的表演當然是叔叔、阿姨教的,這裡編導給原著加了料。無獨有偶,李少紅執導的2010版電視劇《紅樓夢》第十三集也給王夫人添了戲:黛玉和寶玉大吵時,王夫人陰沉著臉當著黛玉領寶玉離開,還甩下一句“我們回家”(作為黛玉的舅母,真有萬般不滿也不該如此,別說王夫人,懂點禮貌的長輩就明白其中的道理)。改編作品不約而同地加王夫人和黛玉矛盾的戲,反映了兩個問題:第一,王夫人、黛玉不和的觀念大有市場;第二,雖然有此觀念,但原著的佐證依據卻不足,否則如何用得著自行添加?僅僅在這裡加戲還不算什麼,關鍵是結局部分,王扶林執導的1987版電視劇的改編本(也是目前流傳的版本)將王夫人進宮請旨寶玉、寶釵結婚作為黛玉死亡的原因,1996年臺灣華視電視劇情節類似,英文版歌劇也同樣編創了“寶玉和黛玉陷入愛河,但遭到寶玉母親王夫人的反對,她命令他與寶釵結婚”[3]的情節。

那麼,為何王夫人與黛玉不和的觀念如此深入人心呢?根源在於續書樹立了家長用金玉姻緣破壞木石前盟的觀念,而這種觀念使一些否定續書的佚稿研究者也深受影響,並隨著87版電視劇、《百家講壇》的傳播影響越來越大。有了家長以金玉姻緣破壞木石前盟的觀念,又否定主謀者是賈母、鳳姐(那就和後四十回一樣了),王夫人和薛姨媽就成了最佳主謀人選。薛姨媽是寶釵的親媽,王夫人是薛姨媽的親姐姐,單憑這身份,一些讀者對她們便早已有了定論。薛姨媽如何關心黛玉都被一些人認為是假的、是陰謀,王夫人對“金玉”、“木石”沒有任何言行卻被認定破壞“木石”、贊成“金玉”,都源於此。

有了這種成見,上述王夫人待黛玉甚好的例證也會被別樣解讀,甚至還會有各種發揮。如說給黛玉讓座是引黛玉坐賈政的座位,是王夫人下的套(無語);說王夫人問藥是嫌棄黛玉藥罐子(其實黛玉一進府眾人便問黛玉常服何藥,問藥問咳疾亦是寶玉不只一次之作為);說你林妹妹素日“有心”其實是不喜黛玉“多心”(直接把“有心”引作“多心”也不少,事實上,說黛玉“多心”最多的同樣是寶玉);不讓黛玉倒茶是當面給黛玉難堪(作為舅母,即使為禮貌起見,會在瀟湘館當著眾人給黛玉難堪嗎);更有想象力豐富者,說吃茶是做媳婦,不吃茶是暗示不讓黛玉做媳婦(誰不吃茶?是黛玉嗎);說初見的叮囑其實是上來就讓黛玉離自己兒子遠著點。黛玉年齡尚幼,行事又處處小心,並無不妥,為何如此呢?又解釋說因為王夫人與賈敏早就不和(“小戲骨”的加戲就源於此,英文歌劇更是直接編創相關劇情[4] )……而元春端午給二寶相同的禮物,更是先解釋成暗示婚姻,又猜測元春必是受了王夫人指示(若問證據,答曰:暗示不需要證據);還有說王夫人請寶釵照管大觀園是讓將來的兒媳婦實習的(王夫人的關係是否能請黛玉幫忙且不言,就算真請了黛玉,是否又有不體諒病體致其犯咳疾之責呢);另有說王夫人的丫環金釧兒、玉釧兒暗示王夫人嚮往金玉姻緣的(金釧兒被王夫人攆走因而自殺可又暗示什麼)……加到一起,理由似乎也不少,卻是實證一概皆無,全靠脫離文本的主觀臆斷。

下面一段王夫人的話要稍作討論:

上次我們跟了老太太進園逛去,有一個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裡罵小丫頭。我的心裡很看不上那狂樣子……(第七十四回)

論王夫人與黛玉不和,這一段是經常被引用的,引者以此證明王夫人如厭惡晴雯一般厭惡黛玉。其實,只要不帶先入之見就能理解:這裡王夫人只是向鳳姐打聽晴雯此人,而恰巧事實上晴雯的眉眼確實和黛玉有幾分相像而已,書中描寫完全沒有顯示出什麼王夫人厭惡黛玉之意。這一句正文有相關脂批,卻並未提及此意就是明證。“你林妹妹”是王夫人對鳳姐稱黛玉的習慣用法(書中先後四次),透著親切熟悉,若也想得那麼多,“你林妹妹”豈不也暗示對鳳姐的不滿。

於 鵬:“金玉”、“木石”補說
於 鵬:“金玉”、“木石”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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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春與寶釵

和王夫人、薛姨媽不同,賈元春被視為支持“金玉”、破壞“木石”的主謀,根本原因不是因為親戚關係,而是因為她在端午節賜予了寶玉和寶釵完全一樣的禮物,黛玉的則只和三春一樣(第二十八回)。雖然家長明顯不認為此事涉及婚姻(如賈母讓張道士在外面尋找哪怕家裡窮的人選,後來又想把寶琴說給寶玉,薛姨媽贊寶玉、寶琴好親,又出主意把黛玉說給寶玉等。若元春賜禮是有意二寶的暗示,這個暗示實在太失敗了),但畢竟元春的禮物本身是客觀存在,難免讓人犯疑她什麼意思。正是為此,相當部分的佚稿研究者,大部分的當代續書作者,包括不少改編作品(87版和96版電視劇及英文歌劇),都把元春賜婚二寶(說實話,娘娘賜婚著實少見)作為金玉姻緣破壞木石姻緣的關鍵一環。當然,亦有反對意見,如張志先生以為:

元春賞賜禮物是有一個原則的,即是依據長幼、親疏關係來確定多少,除寶玉外,凡多出者,都是她的長輩和姨親,如老太太、太太、薛姨媽及寶釵,……對賈府的姐妹,元春賞賜的是一樣的禮物。黛玉的禮物與賈府姐妹的相同,正好說明元春把有賈府血統的黛玉當成了自己家裡的成員。……從封建宗法血緣親疏關係來看,黛玉與寶釵相比,跟賈家更為親近……黛玉有一半的賈家血統,而寶釵沒有。作為姨姊妹的寶釵或許在元春看來更像是家裡的客人,是客人就得以禮相待,因為賈家是“詩禮簪纓之族”嘛。多送一份禮物給寶釵就像多送一份禮物給薛姨媽一樣(多少還是有別),也不算違忤禮制,當然也沒有傳遞更多的什麼信息。 [5]

蔡義江先生也有類似的看法,他從針對此事的“金姑、玉郎是這樣寫法”的脂批說起:

其實,小說所有重要情節,作者都預先有某些暗示或伏筆,這裡也可算是點金玉姻緣的地方,所以批語只說“金姑、玉郎”,並不暗示其他(因為這婚姻是黛玉死後自然的結果,倒不在於誰的主意),若果真是元春取釵棄黛,決定了寶玉的命運,批語就不會這樣批了。元春賜寶釵之物與寶玉一樣,“林姑娘同二姑娘、三姑娘四姑娘同”完全是出於世俗之禮。因為從親屬的血緣關係上說,黛釵畢竟有親疏之分,黛玉可以視同自己的姊妹,寶釵多少帶點“客”的成分,客氣些,理所當然。寶玉不從這方面想,且處處偏袒著黛玉,所以才說“別是傳錯了罷”。 [6]

筆者在此不準備解讀事情本身,只是探討一個問題:元春後來有機會干涉寶玉婚姻嗎?

在此筆者也做些“探佚”,列表推演八十回後賈府在抄沒之前的大事。為了方便,我們把原著八十回寫的最後一年稱為“80末年”,之後的一年稱為“80後元年”,其後為“80後二年”、“80後三年”。原著寫到80末年秋後(“池塘一夜秋風冷”):

於 鵬:“金玉”、“木石”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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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表中說元春死於“80後元年”呢?因為秦氏託夢鳳姐預言“三春去後諸芳盡”(“諸芳”當指秦氏本人之外的金陵十二釵正冊中人),探春遠嫁、迎春死亡的時間是沒有爭議的,若非連續“三春去”(例如在元春之前黛玉先死),秦氏的預言就落空了。元春既死於黛玉之前,她又怎可能賜婚?元春死時,“望家鄉路遠山高”,可見是遠離京城之時,遠離京城,自身難保(便是在京,其時主要思慮的也該是“天倫退步抽身”一類事,若薛家是另外的勢力或者還有政治聯姻一說,而薛家是早與賈家“連絡有親,一損皆損,一榮皆榮,扶持遮飾,皆有照應的”),如87版電視劇設計的那般王夫人進宮向元春請旨是根本沒有條件的。從表中“80後二年”的時序中可以看到,原稿黛玉死時寶玉根本不在身邊 ,[7]哪有寶玉人在外邊,這邊元春(即使不考慮“望家鄉路遠山高”)去賜婚的道理?總之,原稿元春先死,黛玉後亡且亡故時寶玉不在身邊,最後才是金玉結合。元春(包括一些人猜測的王夫人、薛姨媽聯合元春)賜婚以“金玉”破壞“木石”,都是不可能之事。

受各種因素(續書、電視劇等改編作品、教科書及一些研究者的論述)影響,不少讀者認為“金玉”結合是家長強令、政治婚姻,是爭權奪利的產物,是薛家以富貴攀附權勢。而筆者以為,依曹雪芹的意思,恰恰相反,金玉結合屬雙方自願,而且是患難中的結合。從上述年表中我們亦可判斷“金玉”結合的具體時間:如果不認為是在抄沒之後,那麼金玉婚事只能在抄沒前夕。那時賈府還有什麼?娘娘在京外死了,靠山沒了,經濟上窮困(第七十回剛過就靠賣東西支撐,王夫人自己都要省儉,何況又過了兩年),薛家人再不敏感,對賈府狀況不佳、繁華不在總會有所感知吧!如此之賈家,薛家還有攀附的理由嗎?可見“金玉”結合沒那麼多附加的東西,完全是出於“金玉”的自願,自願之人包括寶釵,也包括寶玉。黛玉此時早已亡故,寶玉曾經堅決的抵制,時過境遷都變成了無奈。

“……比如男子喪了妻,或有必當續絃者,也必要續絃為是;但只是不把死的丟過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續,孤守一世,妨了大節,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寶玉聽說了這篇呆話,獨合了他的呆性……(第五十八回)

這話是後來寶玉與寶釵結合的理由,故曰合了寶玉“呆性”。其時賈府狀況不佳,寶釵的狀況也強不到哪去:年齡大了,入宮早不可能。“玉不光”和“金無彩”還真是一對。這般境地哪裡還談得到家長強令、爭權奪利的政治婚姻?哪裡還有以富貴攀附權勢的可能性!所謂“金玉結合是家長強令、政治婚姻,是爭權奪利的產物,是薛家以富貴攀附權勢”,都是伴隨“金玉”與“木石”爭鬥、金玉姻緣破壞木石姻緣而產生的觀念,雖然流行多年,筆者卻是不以為然的。

於 鵬:“金玉”、“木石”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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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母與鳳姐

賈母和鳳姐,是後四十回續書中破壞木石姻緣的主謀。然而,在一些不承認後四十回續書的佚稿研究者筆下,還有一些改編作品(如上述87版和96版電視劇及16版英文歌劇)中,則走了另一極端——將賈母和鳳姐(尤其是前者)看成了木石姻緣的守護神(有些研究者筆下,賈母更成了和金玉姻緣鬥爭的主將),筆者以為這同樣是大有問題的,不少地方都存在著過度解讀。

第二十九回,張道士給寶玉提親,賈母答覆:

上回有個和尚說了,這孩子命裡不該早娶,等再大一大兒再定罷。你可如今打聽著,不管他根基富貴,只要模樣配的上就好,來告訴我。便是那家子窮,不過給他幾兩銀子罷了。只是模樣兒、性格兒難得好的。

對此,有分析認為:

“寶玉命中不該早娶”不過是老太太的藉口罷了,她是想拖住眾人提親的話頭,等著她的外孫女黛玉再長大一些,那時她再開口促成“木石姻緣”…… [8]

說“寶玉命中不該早娶”只是藉口並沒有直接證據;若僅是推測,癩頭和尚秉承天意真給賈母算上一命(天意寶玉就是不能早娶)或許還更合理些。如果真是為了拖住眾人提親的話頭,讓張道士在外面打聽著模樣兒配得上的“來告訴我”的話反倒不該說了。退一步說,即使真是藉口,也難說賈母是為了促成木石姻緣,那樣又如何解釋賈母后來(在第五十回)要把寶琴說給寶玉?其實,單單賈母要把寶琴說給寶玉這一節已經可以說明,至少在此之前,賈母還未考慮過黛玉和寶玉的姻緣。此之前的種種所謂守護神的分析——如上述的藉口說(還有人進一步說賈母是故意以此回擊元春暗示的金玉配),鳳姐開二玉玩笑是代表賈母為木石配造勢等等,全都有些一廂情願。或許是賈母要給寶玉、寶琴說親之事對守護神論打擊過大,守護神論者紛紛否認賈母真想把寶琴說給寶玉:有人說賈母根本沒想琴、玉結親,是薛姨媽理解錯了。那麼賈母想把寶琴說給誰呢(還能是鳳姐同樣看好的一對)?卻又說不出合適的人選,有人竟然說賈母想給甄寶玉做媒,可惜賈母瞭解甄寶玉的脾氣、相貌甚至年齡、姓名都是在這之後的第五十六回。又有人說賈母不可能不知薛寶琴是進京發嫁的,這也不符合事實:因為賈母一見寶琴就表示“要養活”——若知道去發嫁,有丈夫的人又何須老太太養活;另賈母打聽寶琴生辰八字,薛姨媽婉言告知寶琴是去發嫁,書中明言賈母“聽見已有了人家,也就不提了”,可見之前她根本沒聽見寶琴已有人家。又有人說賈母既要寶琴許寶玉,就不該逼王夫人認乾女兒。其實書中敘述得明白,老太太讓王夫人認女時尚未有求親之意,後來看寶琴立雪比畫還好看才生許婚念頭。還有人說既然認了幹兄妹就不能再結婚,《紅樓夢》中沒有那種規矩——真要有那規矩,書中的薛姨媽豈有不知之理,又怎能先度賈母為寶玉求配,後又直接對黛玉說出來。更有甚者,說賈母這麼做是向薛姨媽表明寧願寶琴也不要寶釵,這實在太過一廂情願了!薛姨媽聽賈母求配後“心中固也遂意,只是已許過梅家了”,為了老太太的面子也不明說,只是婉言介紹了寶琴已許人的事實;賈母若如此彎彎繞給薛姨媽耍心眼,實在配不上薛姨媽的真心——木石姻緣的守護神當不至如此吧!

元宵佳節,史太君破陳腐舊套,對佳人才子之書進行了一番批駁:

賈母笑道:“這些書都是一個套子,左不過是些佳人才子,最沒趣兒。把人家女兒說的那樣壞,還說是佳人,編得連影兒也沒有了。開口都是書香門第,父親不是尚書,就是宰相。生一個小姐,必是愛如珍寶。這小姐必是通文知禮,無所不曉,竟是個絕代佳人。只一見了一個清俊的男人,不管是親是友,便想起終身大事來,父母也忘了,書禮也忘了,鬼不成鬼,賊不成賊,那一點兒是佳人?便是滿腹文章,做出這些事來,也算不得是佳人了。比如男人滿腹文章去作賊,難道那王法就看他是才子,不入賊情一案不成?可知那編書的是自己塞了自己的嘴。再者,既說是世宦書香大家小姐,都知禮讀書,連夫人都知書識禮,便是告老還家,自然這樣大家人口不少,奶母、丫環伏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麼這些書上,凡有這樣的事,就只小姐和緊跟的一個丫環?你們白想想,那些人都是管什麼的,可是前言不答後語?”(第五十四回)

由於話中對未經父母私談戀愛的佳人的否定,引起了讀者的種種猜測。猜測分三種:第一種認為賈母“是針對想‘終身大事’、搞‘兒女私情’的小姐(黛玉),下了明確的警告和禁令!” [9]第二種認為賈母如此是為支持“木石”而“敲打”寶釵,“寶玉在‘負荊請罪’時又確實誇讚寶姐姐‘通今博古’,這和賈母所說的‘通文知禮’如出一轍”。[10] 第三種認為這是賈母“對當時關於賈寶玉的流言蜚語做了一次嚴肅的澄清”。[11] 三種看法各不相同,卻都默認了一個前提:賈母醉翁之意不在酒,借書中言說賈府事。而筆者以為,大過節一派歡樂氣氛中,賈母當著眾人借題發揮無論警告誰,都顯得心機過深了,效果也未必好:當眾警告黛玉屬於親人矛盾公開化,失智;當眾敲打寶釵屬於對親戚不友善,失禮;而當眾澄清流言蜚語,搞不好會越描越黑——此地無銀三百兩。私下的流言是難以用權力制止的,更何況主批“佳人”也難以讓人聯想到寶玉。

相比之下,還是庚辰本的本回回前脂批更顯作者本意:

首回楔子內雲“古今小說千部共成一套”云云,尤未洩真,今借老太君一寫,是勸後來胸中無機軸之諸君子不可動筆作書。

筆者以為,相對脂批作者,猜疑者都有些想多了。不過話說回來,作者即使借賈母批才子佳人俗套,也要考慮言談話語適合賈母的脾氣秉性。以賈母對未經父母的佳人私定終身表現出的態度看,很難相信她會在知曉二玉戀愛的情況下去做什麼守護神(如上述第二種猜測那般)。所謂“二玉事上下諸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是眾人看他二人合適,並非眾人知曉兩人的戀情。賈母曾言:

我深知寶玉將來也是個不聽妻妾勸的。我也解不過來,也從未見過這樣的孩子。別的淘氣都是應該的,只他這種和丫頭們好卻是難解。我為此也耽心。每冷眼查看,他只和丫頭們鬧,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愛親近他們。及細細查試,究竟不是為此,豈不奇怪!想必原是個丫頭,錯投了胎不成?”(第七十八回)

一派輕鬆的言辭間,亦可看出至少到前八十回為止,賈母對寶玉與黛玉之間的關係並無覺察。 [12]

“若是姑娘這樣的人,有老太太一日還好一日,若沒了老太太,也只是憑人去欺負了。”(第五十七回)

《新說》認為對紫鵑此話存在斷章取義地誤讀,話不重敘。紫鵑當時主張老太太做主,是因為黛玉父母雙亡,主事者僅賈母一人(有了薛姨媽這個乾媽是之後的事)。由紫鵑之言,不少人還設想了賈母早亡,黛玉因而被欺負的後文。其實,說賈母早亡並無力證,脂批也沒有這方面暗示——並不是年齡大了就一定會早亡,劉姥姥比賈母大了好幾歲(見第三十九回),卻可以在抄家之後救巧姐。第七十六回,賈母對尤氏說“可憐你公公已是二年多了”,庚辰本脂批:“不是算賈敬,卻是算赦死期也。”從中可知,此後二年多賈赦即死。賈母能算賈赦死期,可見書中即使寫她去世也當在距離二年多的賈赦之後。賈赦死事關抄家,則賈母即使抄家後亦當健在。歷史上,曹家抄家遷往北京時曹寅之妻即尚在,[13]曹雪芹以熟悉的老祖母為原型寫賈家抄家後的賈母作為也未可知。雖然歷史不等於小說,但既然有現成的生活作為素材,作者又有何理由不用呢?

至於鳳姐,說她是木石守護神,除了那著名的“吃茶做媳婦”(脂批是“賈府上下諸人”信定二玉夫妻,並非她一人——諸人皆信定,不需要守護神)的玩笑外並無明證。賈母要給寶玉、寶琴說親,薛姨媽說明寶琴已有婆家的情況,鳳姐立即湊趣:

鳳姐也不等說完,便嗐聲跺腳的說:“偏不巧,我正要作個媒呢,又已經許了人家。”賈母笑道:“你要給誰說媒?”鳳姐兒說道:“老祖宗別管,我心裡看準了他們兩個恰是一對。如今已許了人,說也無益,不如不說罷了。”賈母也知鳳姐兒之意,聽見已有了人家,也就不提了。(第五十回)

可見鳳姐純為討好賈母,於此並無什麼明確、堅決的主張——真決定親事,其實也輪不到她做主。鳳姐對黛玉雖好,黛玉對這位二奶奶卻有清醒認識。寶玉捱打:

這裡林黛玉還自立於花陰之下,遠遠的卻向怡紅院內望著,只見李宮裁、迎春、探春、惜春並各項人等都向怡紅院內去過之後,一起一起的散盡了,只不見鳳姐兒來,心裡自己盤算道:“如何他不來瞧寶玉?便是有事纏住了,他必定也是要來打個花胡哨,討老太太和太太的好兒才是。今兒這早晚不來,必有原故。”一面猜疑,一面抬頭再看時,只見花花簇簇一群人又向怡紅院內來了。定睛看時,只見賈母搭著鳳姐兒的手,後頭邢夫人、王夫人,跟著周姨娘並丫環、媳婦等人都進院去了。黛玉看了不覺點頭……(第三十五回)

寶玉有難,鳳姐探望,本人之常情,黛玉卻理解為她是“打個花胡哨”討好賈母、王夫人,可見其對鳳姐的看法。筆者不否認鳳姐和黛玉關係不錯,但黛玉是“心較比干多一竅”的聰明人(不是隨便誰說兩句好話就能騙得了的糊塗人),深知鳳姐的為人與其善待自己的原因,尤二姐賺入大觀園之時黛玉的反應亦可作個旁證:

園中姊妹如李紈、迎春、惜春等人皆為鳳姐是好意,然寶、黛 [14]一干人暗為二姐擔心,雖都不便多事,惟見二姐可憐,常來了,倒還都憫恤他。(第六十九回)

鳳姐之心機,瞞過了賈璉、尤二姐、賈母、李紈等園中姊妹,卻瞞不過黛玉,這是否值得以黛玉為“毫無生活經驗的孤女”者深思?總之,黛玉與鳳姐之間實在沒有那麼真誠與親密。鳳姐在木石姻緣中的作用,也實在沒有一些人的理解的那麼大。

如果說,關於薛姨媽、寶釵與金玉姻緣的陰謀論(偽造金鎖、矇騙黛玉一類)起於程高本產生之後的清代評點派;那麼,猜測賈母、鳳姐與王夫人、薛姨媽圍繞“木石”和“金玉”明爭暗鬥的賈母守護神論,則盛於當代探佚學產生之後。守護神論繼承了釵黛爭婚、“金玉”和“木石”水火不容的續書意識,基本延續了評點派產生以來的寶釵、薛姨媽陰謀論,又在此基礎上給“金玉”樹立了一個以賈母為首的家長方面的對立面。有了這個對立面,親戚間多少問候、玩笑、客氣話與不經意都被過度解讀成暗藏機鋒的明爭暗鬥,使早已有之的紅樓陰謀論反而得以發展與膨脹。守護神論自以為找到了區別續書的正確方向,事實上一些地方反倒與原著的精神就更加背離——畢竟,僅依後四十回續書理解,這方面還沒有那麼多臆想中的明爭暗鬥。

於 鵬:“金玉”、“木石”補說
於 鵬:“金玉”、“木石”補說
於 鵬:“金玉”、“木石”補說

結 語

從本文和《新說》的引述中,讀者已見了太多關於“金玉”、“木石”爭鬥的脫離原文的想象與主觀臆斷。根本不知寶玉和黛玉相愛的家長[15]之間,為了小兒女的婚事時時處處在言語間明爭暗鬥、打機鋒,比宮鬥劇還熱鬧,這真的是《紅樓夢》要表現的嗎?曹雪芹不是不寫陰謀,曹雪芹詳細地寫過鳳姐如何一步步把尤二姐置於死地,也寫過趙姨娘如何暗算寶玉與鳳姐,還寫過夏金桂對香菱的陷害,但鳳姐、趙姨娘、夏金桂幕後如何作為,陰謀實施者的言語與心理,曹公都是清清楚楚地展現給讀者的,與臆想為主的陰謀論完全不同。以陰謀論解紅樓,會把不知多少原著中善良、美好的人間情感(賈母和王夫人之間、薛姨媽和黛玉之間、王夫人和黛玉之間、寶釵和黛玉之間、本文未涉及的襲人與寶玉之間等等)都當成了虛偽與算計,把不知多少曹雪芹的明文當成反話,造成人物扭曲、情節扭曲……雖是解讀前八十回,其主觀隨意性之大、與原著精神之偏離卻絕不亞於一些走得過遠的探佚(關鍵的問題不在於是研究前八十回還是探佚,而在於研究態度是客觀、嚴謹還是主觀、隨意)。如此解讀紅樓夢,原著中的大家風範早已在不知不覺中被“解”得消失殆盡了。《後宮•甄嬛傳》是借鑑《紅樓夢》產生的,其寫陰謀與宮鬥卻有自己的特點。若將《紅樓夢》解成了《後宮•甄嬛傳》,豈不悲哉!紅友鄧文容在和筆者的交流中表示:

陰謀論是把小說降格的,成了宮鬥戲的鼻祖了。再就是庸俗化,明顯在向《金瓶梅》看齊。但從第一回作者交待的創作目的看,他不是要那樣寫的。如寫情,區別濫淫與意淫,將男女之間的情寫得純潔,沒有功利。那麼其他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曹雪芹有什麼理由只寫人性的算計和醜陋,而棄溫暖光明的親情於不顧呢!

把相關成見放下,把陰謀論丟開,以《紅樓夢》的“表面文字”為準,多貼近文本,少些聯想發揮,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或許就是一部嶄新的、不同格調的《紅樓夢》。

於 鵬:“金玉”、“木石”補說
於 鵬:“金玉”、“木石”補說

注 釋

【1】《紅樓夢研究》(壹),四川師範大學電子出版社2017年版,第101—116頁。

【2】 龐英:《列寧格勒藏抄本〈石頭記〉批語初探》,《紅樓夢研究集刊》第十三輯,第355—366頁。

【3】 範亞湘:《英文“紅樓”唱得長沙人情未了》,《長沙晚報》2017年9月17日A05版。

【4】 盛宗亮:《因夢生情——歌劇〈紅樓夢〉編劇初衷》,見《歌劇〈紅樓夢〉筆談》,《曹雪芹研究》2017年第4期,第132—138頁。

【5】張志:《紅香綠玉改題怡紅快綠論析——兼論元春對寶玉婚姻的態度》,《紅樓夢學刊》2009年第1輯,第254—270頁。本文承張志兄指點,在此致謝。

【6】《蔡義江論》,寧波出版社1997年版,第589—590頁。

【7】詳情亦可參見蔡義江《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見《蔡義江論》,第33—64頁。

【8】林梅朵:《“寶玉命中不該早娶”只是個幌子》,見氏著《我見紅樓多嫵媚》,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136—141頁。

【9】丁維忠:《誰扼殺了寶黛愛情》,中國畫報出版社2010年版,第98頁。

【10】 周淑娟:《風波、事件裡的隱喻和符號:淺談薛寶釵的丘壑》,《紅樓夢研究輯刊》十二輯,第324—334頁。

【11】 趙立群:《淺析賈母“掰謊記”的真實意圖》,《紅樓夢研究輯刊》第五輯,第446—456頁。

【12】《新說》曾提及,第五十七回“紫鵑試玉”鬧到那般境地,作者卻明文交待“幸喜眾人都知寶玉原有些呆氣,自幼是他二人親密,如今紫鵑之戲語亦是常情,寶玉之病亦非罕事,因不疑到別事去”。這眾人的範圍當然包括賈母。反過來說,“幸喜”眾人不疑別事,亦可見眾人若疑心別事,情況便有些不妙。

【13】史載:“京城崇文門外蒜市口地區十七間半房、家僕三對,給予曹寅之妻孀婦度命”,雍正七年《刑部致內務府移會》。

【14】 曹雪芹筆下“寶、黛”是寶釵、黛玉之簡稱。《新說》及本文除引文外,儘量避免以“寶、黛”簡稱寶玉、黛玉。

【15】參《新說》及本文“賈母與鳳姐”一節正文和註釋。

(載顧斌、宋慶中主編:《紅樓夢研究》(貳),香江出版社,2018年版。)


於 鵬:“金玉”、“木石”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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