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醫院檢查兩個小時,最後病人心機梗塞去世了可以追責醫院嗎?

於冠華


去醫院檢查兩個小時,最後病人心肌梗塞去世了,可以追責醫院嗎?

*不可以*

我有個鄰居老人七月四號中午吃過飯,坐在桌邊還沒動身,只說了一聲發暈後就不省人事,好在有家屬在旁,趕緊一邊擊打心前區一邊呼救120,幾分鐘後老人又甦醒了,問他當時是什麼感覺,他說突然就沒知覺了,問題是他連續幾天幾夜沒有睡覺,工作太疲倦了,心臟也該休息了,這跟報道的那些殉職在工作崗位上的人是患的一個病,心肌疲勞過度徵。這種病不是高血壓,又不題冠心病,更不是血管斑塊掉落阻塞血管。

我鄰居隨即乘120車去了醫院,第一檢查就是心電圖,CT心腦血管檢查,等這許多檢查折騰好了,各個檢查的結果出來也花去不少時間!

現代醫學都講究科學化,你說一個主訴心血管功能不好的病人能憑過去的望聞問切給病人斷病診治嗎?在醫療糾紛中,評審人員第一要醫院拿出的第一手資料就是病歷記錄和相關檢查結果的證據,醫院天大的服務周全,在缺少第一手資料的時候,首先判你輸了。

醫院在現實面前盡一切可能治病救人,如果一個病人心跳停止了,醫生不急救,進行心肺復舒搶救,還在等待儀器檢查結果,那醫生就錯了,這只是假設,這是醫生的本職,人人都會這樣做的!

如果病人進院只主訴心臟不適,醫生在無依據時肯定要依靠檢查結果,因為影像的結論還得靠人工去一張張圖片綜合判斷,它不像當今的化驗結果,一會兒自動出結果和參考值!

再說我的鄰居折騰了近兩小時,結果是血管內有斑塊,但沒有造成脫落,其它一切正常!這檢查太平淡了,有幾個上了年紀的人沒有血管斑塊,只不過是平時要注意飲食多運動,特別是要多飲水,(一天不低於2000ml),另外服些軟化血管的藥物,少食動物內臟,多食水果蔬菜!

我的鄰居花了三千多元檢查費,擰回了一袋子軟化血管消斑塊的藥片!

凡有心血管病的人,特別是冠心病,發病時的呼喚困難,大汗淋漓症狀,醫生才會第一搶救第二檢查!





許科雲


這種事情,反應幾個問題

一是隻要在醫院發生的,不管怎樣,都會想或者認為,“醫院肯定有錯,應該要賠”

就如一個“好好的人”突然在街上倒下,死了,沒人覺得要誰擔責,但,一個病人到了醫院,出了問題,甚至是癌症晚期,死了,也會認為“是醫院搞死的吧”?

其次,反應了醫患關係極其不信任。同樣的,社會遇到老人跌倒,大家都不去扶,也有推辭“這是社會造成的”,但對於醫療,醫院不能說“我救人被訛多了,以後我也不敢隨意救你們”,如果醫院敢說不救,立馬打你“因為你沒做到救死扶傷”

這些都是產生諸多醫患糾紛的因素。

回到這種問題,其實有些時候,就像前面講的,“好好的人”街上突然猝死,沒人覺得誰要擔責,但,如果這個人正好到醫院看病呢?那就不一樣了,基本就是“肯定是你醫院搞死的”

還有的,“我進了醫院,給了錢,你就得把人治好,不能死人!”就像喬布斯,有錢,他治好了活了嗎?還是喬布斯也要找醫院討說法?

也就是醫學也有侷限性,有些事情是努力了,但不一定有好的結果的。

對於此類問題,要注意的是,當時是什麼情況,是相關的,還是其它症狀?是醫院誤診,還是正常的流程?

同樣的例子,“感冒發燒”進來,醫院說,這可能是腦膜炎或者心肌炎,需要重視,但很多人往往說“一個普通感冒而已,醫院嚇唬人呢!”也就是大家不認為“感冒”會跟重病扯上關係。

但,死人的時候,又變成了“庸醫,把普通感冒都給治死了”,這種時候還是不接受死因可能是“腦膜炎”或者“心肌炎”,即使做了屍檢或者提出其它證據,也是“把感冒給搞死了”,甚至有那些,看外科皮外傷的,卻因為高血壓等突發腦出血等,也會覺得“是你搞得病人腦出血了”

所以,這個問題,要搞清楚,當時不舒服是哪方面的,如果是心胸疼痛等,甚至頸肩、咽喉、胃等,都有可能跟心臟有關聯,所以平時“基本小毛病都要做心電圖”也是應該的,因為,心臟疾病來得比較兇狠。但,就是這個,也很多人會罵“什麼都要做心電圖,坑錢啊”,這就是一種偏見和無知。一旦出事了,又會過來罵“肯定是醫院錯了”

而心電圖,又未必一做能反應出問題。所以有時候又要“重複檢查”。這些都是醫患雙方相互信任和配合才能“治好病的”。你一嘀咕“都是亂來,都是重複坑錢”,那某個醫生也許也會顧慮“我要不要叫你做這個檢查呢?我要不要再複查呢?”

如果這個病人當時來的時候是別的情況,那基本與醫院沒有關係。

如果有相關情況,但不明顯,醫院可能存在“考慮不周”,不夠完善等,有一定責任,但很小。

如果是有考慮,但需要相關檢查才能排除,在完善檢查中出現問題,有小的責任。

如果是有考慮到,但沒重視,導致事情發生,負一定責任。

如果在病情變化,沒有相應處理,也負相應責任。

所以,要綜合看,看你是什麼情況進來,所走的流程是否符合要求,醫院是否做到應該做的,還是哪裡遺漏了哪些環節導致事情發生,只有充分分析事情經過和合理性,才能下結論說,誰扶什麼樣的責任,付多少責任。

有一點,心肌梗死,心臟病,很多時候不是表現為“心臟”疼痛等症狀,也不一定是一檢查就能看到問題的,而心肌梗死,死亡率在30%左右,按現有資料,即使有效、及時救治,死亡率也在10%內

201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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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幾點,於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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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好多評論,甚至罵人的,不得不補充幾點。

有些回覆就是“你是醫院的吧。你拿醫院錢吧。你替醫院說話吧。你也會進醫院等著被坑吧”,這種回覆是不是有點愚蠢?不跟它一起罵醫院,就是醫院的?理性說話,就是幫醫院找藉口?

我上面回覆中後半部也提到“如果……醫院要負責任”。

我想說,我的很多回復,包括其它一些專業人士的解釋,如果理性讀懂,那,至少對你個人是有很多幫助的,比如認識疾病,瞭解醫院一些內幕,能幫己幫人。

有些回覆就是“心臟病也被誤診”,“心臟病都不重視”,“檢查都說是心梗了,還(檢查)耽誤救治”,我想說的是,類似這種醫療問題,就像“絕對是醫院黑,所以被打活該”,這是一種以事論事、客觀求是嗎?換個角度,如果是外面衝突糾紛,往往又說“一個巴掌拍不響”

實際上,這個病例,是一開始心臟病症狀不典型進來、還是有明顯症狀,又或者不被醫院重視,甚至說,是不是一開始確實是“胃病”一類的疾病,而後突發或者因為檢查突發“心臟驟停”,當初是看圍場科還是什麼科,都不得而知,又如何“肯定是醫院責任,把心肌梗死都耽誤了”?

或者說,在正常檢查中,突然誘發心臟病,也是有可能。但,即使是這個“誘發”也分人為操作失誤、可避免、不可避免,有應急救治還是沒有相應救治,也都不好說。社會是如此,醫學是如此,法律也是如此。如果這個病人當初確實是看胃病,看了胃腸科,確實後面發作的心臟病,你一定要喊“醫院責任”,不會被認可的。而從法律來說,這些細節和經過也不清晰,也不可能“幫”你討公道。

又如提到的“後面拿到單子說心肌梗死”,這個後面是死亡、突發病變之後,還是什麼時候?是早有結果,醫生沒重視,那是醫生過錯。如果該發報告,沒發,是醫院其它部門過錯。如果是正常程序、正常時間打報告,但,發報告時,病人已經有情況變化了呢?這些細節在醫學上也好,法律上也罷,都對“定責”起到至關重要、卻又結果截然相反的事實證據。所以,不是簡單的“你看,單子都說了是心梗,心梗你懂嗎?很危重的!心梗,你都不馬上、立刻、及時救治?”

相信,冷靜看待我內容的人,可以從中得到一些知識和感悟,即使是對醫院有敵視的、遇到類似這事件想狀告醫院的,只要能讀明白、細細分析,也可以從中學會“尋找利己證據”。

當然,對於那些只會噴,只會咬定“你就是幫醫院說話吧”,“絕對”是醫院問題啊,這類人,只能說,安好!


思君者


我給你說個真事吧,有一個四五十歲的病人說胃疼,來我們醫院做胃鏡,到門診上醫生就給開了胃鏡檢查,胃鏡室的醫生髮現這個人疼的比較厲害,頭上都是汗,又詳細問了下病史和查體,讓這個病人去查心電圖,這個病人死活不肯查,說做胃鏡為什麼要查心電圖啊,後來一群人勸他,去查了個心電圖,是急性心梗,直接就拉去溶栓了。。。如果病人是在胃鏡操作後發現心梗的,後果不堪設想。。。最後告訴大家得病的時候既然選擇去醫院就應該相信醫生,因為我們是一個戰壕裡的戰友,疾病才是我們的敵人。至於題主所問的問題,建議走相關的醫療糾紛渠道。


大自在散人


具體情況不知道,對你的遭遇表示同情。

我們前幾天接診了一個類似病人。患者79歲,腹膜炎症狀收治入院,入院後很快診斷為腸梗阻,急性腹膜炎,感染性休克。晚上1點鐘擬行急診剖腹探查術,患者既往有冠心病,高血壓等基礎病。

因患者存在感染性休克症狀,需要儘快手術解決梗阻,清洗腹腔,減少毒素吸收。否則患者有生命危險,但是術前心電圖顯示存在心梗可能,麻醉心電監護也提示有心梗可能。術中嚴密控制生命體徵,防止血壓波動較大。手術後送患者進入ICU繼續治療,術後檢查心肌酶譜,心肌酶譜提示患者可能存在心梗。但是患者因為腹腔症狀改善,毒素吸收減少,自我感受好多了,堅決拒絕進行心血管造影等檢查。所以對心梗的範圍,心肌缺血的程度不瞭解。

麻醉後我們也討論了這個病例,如果術中出現惡性心率失常,室顫,心臟驟停,搶救起來非常麻煩,極大可能是救不到患者。對於產生心梗的原因也會有很大爭議,最後很可能會把很大一部分責任推向麻醉醫生。

很多疾病同時併發其他疾病時,醫生很容易漏診或者誤診。誰都沒有能力在非常短的時間中洞悉患者的所有病情。

不過現在三甲醫院都在搞胸痛中心,腦卒中中心,急診手術室的建設。為的就是提高短時間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的救治能力。比如心梗患者多久要診斷,多久要溶栓,多久要進行心臟造影,多久要放置冠脈支架,這些都有明確的時間界定的。這些措施對危急患者的搶救非常重要。

希望你遭遇的這樣的情況越來越少,但是醫生無法保證每次一次診斷都是準確無誤的。


麻醉醫生小康


首先,深表同情。

題主描述經過屬實,(去醫院檢查兩個小時,最後病人心機梗塞去世了可以追責醫院嗎?

媽媽從凌晨4點多開始難受,送醫院,一直在做各種檢查,檢查了兩個小時,檢查了B超什麼的的,最後說胃裡有積液,抽積液的時候,突然心臟驟停,沒搶救過來。後來看單子說是,下壁心肌梗塞,我想問問各位,這種情況下,可以向醫院追責嗎?為什麼不及時採取措施。)

明確:這是漏診或誤診,就是事故!

作為臨床醫生,在任何情況下,病人疼痛難受不適,心臟聽診,常規進行心電圖檢查!對於心絞痛,心梗,非常重要!生命體徵,體溫,呼吸,心率脈搏,血壓,神志!

對心梗,症狀典型病例是機會主義?深夜就診,難受不適,要高度重視!要敬畏生命,救人如救火,要想到心臟突發事件,本例而言,誤診可惜,兩個多小時的在醫院積極求醫,救命最佳時機喪失!對於誤診的發生,心電圖檢查,不懂最少心內科會診?誤診不可原諒!胃積液,有腸梗阻?胃積液病因是什麼?臨床心電圖不典型?早期是心梗但心電圖沒表現很正常,但照樣會死人!很多心梗心電圖表現不典型,或者看著像心梗但實際是肺炎,主動脈夾層等裡面風險很大的!需要醫生鑑別!結合病史和體徵!統計心電圖異常佔比40%左右!

醫院存在醫療過錯,而且造成了死亡後果,具有因果關係!至少是技術性錯誤!

建議家屬,立即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積極法律維權!歡迎斧正!希望對題主有啟發!

告訴大家得病的時候既然選擇去醫院,就應該相信醫生,因為疾病才是我們的敵人。



嚴醫生誠待天地


跟帖中,有法醫,也有醫生,但均說得不完全正確。法醫不是真正的臨床醫生,更多的偏向於是法律工作者。原因在於法醫不接觸臨床,不瞭解臨床疾病的複雜性,都是事後諸葛亮型,若讓一法醫去醫院心血管科坐坐門診,我相信他頭就大了,因為他一定是錯得最多的醫生。至於在跟貼中有醫生人說心電圖出現類似下壁心梗的表現,就一定是心梗,這是錯誤觀念,也是臨床經驗不足的表現,心電圖是最原始的心臟檢查,正確率本就較低,可以提供參考,卻不一定準確,類似下壁心梗的心電圖表現,同樣可以由胃病引起,如果心肌酶譜未提示心肌受損,同時病人又沒有心梗的明確症狀,直接診斷心梗是證據不足的,作胃的檢查也並非過失,如果從病人發病2小時即死亡來說,應該是大面積心梗(心臟左、後、下都有)而不是僅有下壁心梗才符合實情,這同樣說明了心梗在臨床實際中的表現與真實病情不符,診斷有複雜性,所以,因病人死亡就說醫生一定有過失,也是不合適的。當然,你把病人死亡作為一個症狀,來診斷病人心梗是簡單的,只是事前你有這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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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前的一個晚上,一位37歲的男患者,既往有高血壓病史,但一直未服藥,晚上七點因劇烈腹部疼痛就診,先就診於急診,行腹部彩超,未見明顯異常,血尿澱粉酶無異常,先後就診於普外科,泌尿外科,均認為不是本科疾病,最後23時就診於心內科,一量血壓,雙上肢血壓差,特別大,考慮主動脈夾層破裂,因為本地無手術條件,建議其轉院,患者和家人同意,並要求120車送他去,在這時突然猝死。當時哭喊聲震天。有後來的親屬很是激動,說,37歲,壯勞力,到醫院四個小時才弄明白,人還沒有了。但是因為與其他最先溝通好的直系親屬明白道理,知道了這個病的風險太大了,隨時要命,在哪個水平醫院都有風險。哭過後拉走處理喪事。我是因為猝死發生後,被醫院的總值班叫來幫忙搶救的,我到時已經沒有任何生命跡象,和家屬溝通,好在和死者的叔叔認識,對醫院理解,沒有發生糾紛,。第二天,我和科裡的醫生們講了這個患者,警惕主動脈夾層這個致死率非常高的疾病,少見罕見不等於不見,醫學發展也不是到醫院就等於到了保險公司,醫生能救所有人的命嗎?


海光192


看具體情況,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心梗是在到醫院之前已經形成還是在抽胃液過程中突發的呢?抽胃液之前是否做過心電圖有沒有心梗?

如果入院後做了心電圖,沒發現有心肌梗塞,做胃部抽液時突發心跳停止,之後推測為心肌梗死,這種情況是沒有責任的,因為是不可預料的情況。

如果是已經形成了心梗,但是入院後沒有首先完善心電圖檢查,仍然診斷為胃部問題去做的抽液,那麼是接診醫生的水平不行並且沒有完善基本的心電圖檢查,是存在明顯過錯。

如果是入院後先做了心電圖並且提示下壁心梗,在這種情況下還做了胃部抽液,那麼就是嚴重醫療事故。

下壁心梗是極度兇險的,在做了心電圖後心電圖醫生需要緊急通知主管醫生,立即開始搶救。


牧鋒


我不是醫生,但是我覺得醫生有時候腦子有毛病。我的一位老總就和他類似,前面一直當胃病治療,然後出院,我認為是心臟病,一定是因為休息緩解了,結果一個星期後突然心臟病發作,醫生說晚來15分鐘就完了,因為喜歡看一些醫學雜誌,明白上一次確實是心臟病,所以醫生一直當胃病治,我就奇怪了,為什麼查不清楚的胃疼,不能先按心臟病給藥?其實心臟病急救藥對正常人根本沒有什麼壞處,起碼不會死人,而西醫總是拿儀器說事,非要等儀器檢測完以後才給藥,那不是拿病人的命開玩笑嗎?本人親身經歷,鼻腔出血止不住,住院時只有值班醫生,其他已經下班了,我感覺血壓高,測量後到180/120,要求用降壓藥,結果值班醫生說都下班了,拿不上藥,我直接讓孩子去附近藥店買來吃了,拜新同,半個小時就下來了。醫院就是這樣治病的嗎?所以自己的生命還是要自己把握吧,不要太相信醫生。


星空靜心


我爸剛做完心臟支架手術,我來說說,我爸是發病前一個月左右,就有胸口不舒服,應為我爸以前有肺結核,肺功能不是很好,就一直以為是肺出問題了,查下來也是肺氣腫,老慢支,一直到上星期天,中午我們還一起去吃了鄰居的滿月酒,回到家下午5點多突然胸疼厲害,後來知道當天中午已經有胸疼情況,他自己吃了保心丸沒說,我立即開車送至上海第十人民醫院胸痛中心,在車上含服硝酸甘油,疼痛有所緩解,到醫院後第一次做心電圖和查心肌酶都是正常,應為當時不疼了,醫生開了丹參酮輸液,要求2小時後複檢心電圖和心肌酶,還沒輸上液我爸又再次胸口疼,立即查心電圖發現有變化,但醫生沒說啥,就關照今天不能回家,必須留觀,加開硝酸甘油靜點,口服波立維和阿司匹林,和我爸一起的另一個病人,也是第一次心電圖和心肌酶正常,醫生一樣要求留觀,病人自己不聽,應為那時急症已經沒床位了,CCU也沒床位,只能坐著,自行簽字離開,結果是不到12小時心梗搶救無效死亡,說回我爸,急症一直心電監護掛著硝酸甘油,一開始坐著,到0點左右又有一個病人走了,我爸總算有床位可以躺一下,就這樣一晚上,我在傍邊一直守著,第二天早上我爸自己感覺好點了,想回家,我沒讓他走,之前的女醫生人很好,給我們聯繫了心內病房,直接收住院,做了些常規檢查,第三天心臟造影,檢查結果是左上支堵塞80-95%,血管鈣化,醫生叫我和我媽去看了片子,在我看來血管中間是已經斷了的,可想堵塞的多厲害,由於血管鈣化,要先璇磨,然後放支架,由十院心內主任完成,手術很成功,我爸恢復很好,有些事情必須聽醫生的,一次檢查沒問題不代表沒事,不要以為醫生反覆檢查就是為了坑錢,說到錢,急症那些小錢我都是馬上付掉的,住院後我只付了1500元押金,手術當天我帶好卡準備付錢,結果醫生說出院時一起付,一直到出院總的醫療費6萬多,醫保報銷完後自己付了2萬不到點,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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