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发微博称,“我没有所谓的阴阳合同,更没有偷逃税”。他表示,其《美拉传媒》每年纳税几千万,纳过的个人所得税累计数亿,加上拍摄影片的总票房五十多亿,制片公司和院线所交纳十几亿税费。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影視星聞揭祕 的文章 關鍵字: 娱乐 微博 偷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