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土地新政来了,“空心村”闲散土地可复垦成耕地!

近日,石家庄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在符合土地整治规划的前提下,“空心村”闲散建设用地和农民自愿腾退的宅基地,可复垦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计入补充耕地,补偿激励机制各县自行制定。

四个造地大县保障没有后备资源的主城区、“新三区”和重大项目

根据该意见,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抓好本辖区的补充耕地工作,保障本辖区用地需求。行唐、平山、赞皇、灵寿四个造地大县占补平衡指标由市级统筹安排,主要保障没有后备资源的主城区、“新三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有后备资源的县(市、区)要“种好自留地、用好新药方”,充分挖掘潜力,实现自给自足。

四个造地大县超额部分可在全市范围内流转

根据该意见,行唐、平山、赞皇、灵寿四县超额完成年度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超额部分全部由县级政府自行安排,可在全市范围内流转。其他县(市、区)占补指标(含异地购买和拍卖取得的占补指标)在保障本辖区需求的情况下,可在全市范围内流转;市级统筹安排的占补指标不得转让。补充耕地指标在市域内流转的,由县级政府直接签订或委托同级国土部门签订转让协议,报市国土部门备案。

积极拓展补充耕地渠道

根据该意见,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资源,有序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自主开发形成的新增耕地和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县级政府要及时组织审核认定或可行性评估论证,按程序报批;

没有合法用地来源占用耕地或其他土地,因政策关停形成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含关停的砖瓦窑),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为建设用地的,依据相关规划进行综合治理,开发整理成耕地或园地的,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仍按耕地管理;在符合土地整治规划的前提下,“空心村”闲散建设用地和农民自愿腾退的宅基地,可复垦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计入补充耕地,补偿激励机制各县自行制定。

同时,采取“以奖代补”和“以补促建”方式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不需办理招投标手续,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县级政府审核下达同意立项的批复后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后给予奖补,奖补标准和办法各县自行确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