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驚一場!9.23新政大專學歷認證購房緩衝期仍有效!

從幾天前,就有不少圈友將資格申請不通過的截圖和情況反饋給圈哥,本來是以8月21日-9月30日打印學歷證明的申請提交的購房資格,

但是均以無24個月的社保或無24個月工資流水及居住證明駁回。

詳情見下面某項目被駁回購房資格情況。

虛驚一場!9.23新政大專學歷認證購房緩衝期仍有效!

虛驚一場!9.23新政大專學歷認證購房緩衝期仍有效!

這就奇怪了,之前在市長信箱中相關部門是明確給出了緩衝時間,緩解了一批打印了學歷卻被誤傷的圈友,就算是資格駁回也應該是社保繳納時間點的問題,而不會是24個月的社保長度問題呀!

虛驚一場!9.23新政大專學歷認證購房緩衝期仍有效!

本無意再次提及資格,只是這個駁回的問題令圈哥實在費解,所以從昨天開始反覆確認消息情況,在昨天上午前瞭解到的是政策一樣有效,只是駁回的原因不太明確。

昨天下午,圈哥直接到了市政府政務大廳二樓住建委辦事窗口當面核實,終於弄清楚了其中的問題和相關情況,具體如下:

1. 被駁回原因:

網上申報系統不能識別緩衝期限,以前的購房資格都是通過網上申報,對於學歷申請購房的圈友,以後請將所有原件和複印件資料(例如95元的學歷證明,社保繳納記錄等)直接提交到開發商,由開發商統一提交到政務大廳住建委辦事窗口,由人工審核,不走網上申報系統。(政策執行落地需要時間,現在有部分開發商是未接到通知的,咱們多點理解和包容,同時為忙前忙後的工作人員點贊!)

2.執行標準:

①政策依舊有效,如果是8月21日-9月30日之前辦理了學歷認證報告,並且是正規的高等教育認證報告(95元/份,網上免費打印的不認可),購房時可按照9.23之前的人才新政(無需24個月工資流水和居住證明)執行!

②社保必須是9月23日前已開通社保賬戶,並且最遲是9、10月有繳納社保記錄。很多圈友反饋的9月是補收(正常),這個是可以的。暫時沒有時間限定,官方說辭是儘快購房!

政策最新進展補充:

1. 9·23新政前已交定金的購房者將按“5·20政策”執行購房資格審核。

2. 9·23新政之前離異的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與成年未婚者享受同等待遇。

以下是圈哥在11月10日在知識星球發過的信息:

虛驚一場!9.23新政大專學歷認證購房緩衝期仍有效!

購房資格的事情基本塵埃落定,還有一些涉及小範圍的問題,如果圈哥有最新消息會通過知識星球告知。很理解各位圈友為房票奔波的心情,咱們也試圖理解一線工作人員,一個政策從出臺到執行都需要一個過程,相互理解,共建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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