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醫療險滿兩年,不如實告知,保險公司會賠償嗎?

寳勒個寳


首先題主問重疾和醫療險滿兩年了,不如實告知,能不能理賠這個問題,主要分兩個方面:

第一,不如實告知分很多種,帶病投保,有過理賠史,還是其他方面,最常見的就是帶病投保,這種具體看客戶的現在所患疾病跟之前是否是同一類別的疾病,舉個例子,如果客戶投保前有肺部結節,但是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後來患了肺癌,那肯定是不會賠的,因為這個在投保前就有疾病記錄了。

第二,保險合同上有一個條款2年不可抗辯條款。“不可抗辯條款又稱不可爭條款,其基本內容是: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時,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如果客戶投保時確實帶病投保,滿2年了,保險公司還是會繼續承保,但是針對投保前的疾病會責任免除的,因為正常的情況下,是拒保的。


木子李25090802


重疾險、醫療險這兩個得分開討論。

醫療險沒有兩年這個限定,拒賠就是拒賠,打官司的成本一般很高,只能通過業務員或者業務員所在機構來協調溝通(一般在保險中介常見,保險公司業務員無多大作用),理賠下來的概率蠻大的,當然前提沒有隱瞞告知。

重疾險這個有“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優勢,也有前提的:沒有造成影響核保結果的告知。這樣通過協調和訴訟比較簡單,能夠勝利理賠下來,但是也是概率事件。

最後,

購買保險是一件嚴謹的事情,最大可能性解決理賠的風險問題是每個人都要重視的。


易保再保


通常問這個問題的,都是有些條件不符合,而抱著僥倖或者被業務員忽悠“不可抗辯條款”的。

一直很多說說保險是這也不賠,那也不賠,但其實符合條件的理賠還是很快的。抱著僥倖的想法,那這種情況就 會存在賠或者不賠的情況。如果賠了,那其實是對別人的不公平。所以保險公司對於這種都是採取很嚴厲的方式的,投保人也需要走到司法途徑來解決。所以,不要抱著僥倖心理去看待這個事情。保險最大的目的是為了能夠發生風險時理賠,所以,做到如實告知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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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的生效是建立在如實告知基礎上的,不管生效多少年,因未如實告知保險人是可以拒賠的。因重大失誤未如實告知,合同終止退還現金價值。因故意隱瞞未如實告知,合同終止可以不退現金價值,甚至承擔法律責任。


DrLee65457443


可以打官司 因為很多時候沒有辦法證明一些事情 保險公司出錢需要一個理由 比如病歷或者法院判決書 從業者參差不齊會有誤導 客戶也有理解偏差 這些都正常 現在最重要的是客戶的身體條件 年齡 能不能投保成功


電影往事那一抹憂傷淡淡的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你這太籠統了,我說兩種情況,你對號入座:一是你現在所患大病與沒如實告知的疾病無關,且是兩年後新發的,可以理賠。二是你現在所患大病與你未如實告知疾病有關係,且在兩年期間還就診過,任何公司不會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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