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打造“全域诉调”机制升级版

○卢 青

2017年,金湖法院率先提出全域诉调机制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继续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矛盾多元化解工作的文件精神,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解决群众合法诉求,金湖法院打造“全域诉调”机制建设升级版正式启动。该升级版本着“节约、便民、高效、互通、共享”理念,在现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类调解手段的作用,努力使调解与诉讼等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相互衔接,各类矛盾以不同方式、适当方式有效化解,既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加强平台标准化建设。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为途径,重点抓好乡镇、街道、行业、部门等组织机构、调解场所、巡回法庭、案件管理、专兼职调解人员、经费保障等工作平台标准化建设,强化网络平台共享机制建设,积极做好诉调网络互联工作,确保“全域诉调”运行规范、交接流畅、高质高效、群众满意。

深化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和巡回审判机制建设。对当事人争议较小、金额不大的案件,诉讼服务中心在登记立案前向当事人宣传诉前调解的优势和特点,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后,由法院诉调对接办公室将案件委派给各专业性调解组织或者公证机构,在限定的期限内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调解组织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或者申请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非公经济、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巡回法庭平台,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邀请调解组织的调解人员参与旁听,通过“以审带训”方式,将诉讼与调解有机结合,推动巡回法庭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探索立案动态监管机制。诉讼服务中心根据案件的性质、类型及特点,对来立案的矛盾纠纷实行动态监控。在发现涉多发性、突发性和群体性纠纷时,由立案庭建议并引导当事人前往对口专业性调解组织或者公证机构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并及时将具体情况通报相关业务庭,由业务庭与专业性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无缝对接,提供专业指导,切实提高专业性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推进收案目标管理机制。为充分发挥诉调对接的作用,有效压降矛盾纠纷成诉率,破解法院案多人少难题,将“全域诉调”机制建设纳入部门全年的工作任务中,全面落实本部门案件诉调分流工作,确保在收案目标管理机制下,各部门齐抓共建,完成院压降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的既定目标。

建立调解风险评估对接机制。在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如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故意拖延时间等行为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可根据行为严重程度予以警告或终止调解,并将相关情况报告法院。法院应及时审查,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如当事人的行为给其他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诉与非诉衔接、调解程序前置案件类型、立案登记分流、调解与速裁衔接、督促程序非诉化解、诉前委托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司法确认、中立评估等机制,争取县委政法委、协调县司法局出台《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考核办法》,由法院共同参与对全县“全域诉调机制建设”中的矛盾多元化解工作进行考核,让考核更加具体化、可操作、有针对性,通过考核进一步提高项目效能。

做好调解人员培训工作。与司法局等单位商榷,挑选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担任调解员,针对项目推进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组织法官、调解能手从集中培训、巡回审判辅导、典型案例指导等方面对全县调解员进行培训辅导,培训内容除涉及调解流程、调解技巧外,还对重点行业的法律知识进行模块化培训,如物业、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维护等,定期培训矛盾纠纷的发展动向、化解把控尺度等,不断提升各个调解组织调解人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各相关业务部门每年为对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指导不少于两次。

落实相关配套机制建设。院建立各相关业务庭室联席会议机制,同时争取县委政法委建立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每季度多方联席会议机制,除法院与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外,各庭室、法官也要与调解人员密切联系,确保诉调工作的连贯性,将调解不仅用于诉前,还要贯穿于诉讼的始终。建立网络机制,利用“互联网+”平台,与接受委托的调解组织建立线上联络,确保案件进展的跟进与追踪。建立重点行业联动联调机制,对物业、道交、渔业等重点行业,采取法官、行业人员及调解人员相互配合的方式,在提高调解成功率的同时,增强调解的行业性、专业性。建立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律师作为第三方通过一站一室和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律师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建立法庭矛盾共化机制,发挥基层法庭在矛盾化解方面的优势,以“庭镇共建”为抓手,通过法庭与各乡镇调解组织的共同努力,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

拓宽调解组织地域范围。争取县委政法委、协调县司法局延伸调解组织网格格局,联合其他成员单位,在全县10个乡镇及周边地区建立专门调解组织,主要是成立边界调解委员会,对两省(江苏省、安徽省)三市(淮安市、扬州市、安徽省滁州市)七县市区(金湖县、宝应县、盱眙县、高邮市、天长市、洪泽区、淮安区)边界发生的民商事纠纷委托边界委员会进行调解。成立渔业调解委员会,针对全县水面多、渔业资源丰富、渔业养殖买卖产生的纠纷增多的实际情况,成立此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化解渔业纠纷,促进全县渔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上述措施,确保调解工作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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