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的「毒誓」對信徒精神控制的作用

全能神的“毒誓”对信徒精神控制的作用

全能神的“毒誓”对信徒精神控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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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招遠血案”主犯張立冬、張帆等全能神罪犯受到了法律的嚴懲。然而,張立冬一家——包括張帆這樣的大學生,何以從正常的普通人走到如此瘋狂的地步?他們或者說全能神邪教組織對信徒的操控,為什麼能夠使這些人無視法律的存在而不畏以身試法?這其中,邪教組織對信徒的洗腦、信徒對教主的盲目崇拜、教主的貪婪無恥及信徒的“性惡”之心的被激發等等因素,都可以為張氏一門的行為作出詮釋。但從邪教精神控制的角度講,全能神信徒的一紙“賣身契”即“毒誓書”,卻有著較特殊的“功效”作用。

“毒誓”成為捆綁信徒的精神枷鎖

首先,我們來看看“毒誓”對什麼人最起作用?全能神邪教組織所發展的信徒,一般以生活在農村的農民為主(也包括一些信了基督教但並不真正懂得教義的農民)。這些文化素質普遍偏低的農民、尤其是較偏遠地區的農民,他們的普遍特點是:一是生活相對貧困,有的地方還缺醫少藥;二是缺少科學知識和防範意識,有的農民還有嚴重的迷信觀念;三是一些基層農村缺少豐富的文化生活,孤獨感和隔離感使農民盼望有人親近他們。在這種情況下,這些農民往往成為邪教拉攏的對象。加之農民的淳樸和對現實利益的要求,他們一旦對某件事起了“毒誓”,絕對是認真的,在他們看來是不能違背的。而邪教恰恰抓住農民這些特點,再利用一些人的迷信心理,使農民信徒被騙入全能神時,用發“毒誓”的形式將他們牢牢地捆綁在邪教的賊船上,就此給他們帶上了精神枷鎖!

具體的做法是:每個加入全能神的人員,在介紹人的帶領下,都要自願寫下起誓書,內容主要為:要相信神的話、聽神的安排、誓死開展神的作工,讓神滿意,如違背神的旨意,洩漏秘密,出門被車撞,全家遭殃等。從此,發了“毒誓”的信徒步入了無法回頭、無法退出的夢想“天國”路,他們徹底地賣身給了全能神組織,只能拋棄自我,惟“神”是從。

全年神組織在拉攏欺騙這些對象的同時,特別對文化較低、生活困難的“苦難女同胞們”給予了所謂的“神的關懷”,其實就是施展一些小恩小惠,使她們覺得在“神的家庭”裡受到了愛護(這對缺少家庭關愛的農村婦女尤為重要)。而後,這些婦女被全能神組織徹底洗腦後,就成為邪教發展其組織、傳播其思想的工具,甚至是“性工具”。可由於她們發過了“毒誓”,又認同全能神所講的“神的懲罰已經開始”的觀點,她們就認為肉身屬於教會,要是背叛了神,神就會讓自己下地獄,永世不得翻身。這樣,“毒誓”和洗腦必然導致了她們對神極度恐懼,只能無條件服從於組織。

“毒誓”成為信徒“甘心奉獻”的精神追求

全能神邪教抓住信徒的心理弱點和生存需求,再利用信徒的有神論思想,通過不斷強化洗腦的方式,如:秘密聚會(即“交通”)、唱“靈歌”、傳福音等活動,增強了組織的團隊感,逐步消除了信徒的自我意識,使個體對個人的真實存在完全迷失和淹沒在集體的意志中。而邪教的這個集體意志則是信守“毒誓”,實現對“神”的承諾(即給神做工)。如此的邪教邏輯就將信徒的個體“誓言”轉變為了一種精神追求,而且不能考慮這種追求是否可以得到“回報”。否則,就是不信“神”,就可能受到神的懲罰。這樣,一紙“毒誓”的“賣身契”便成了終身的禁錮。

信徒一旦被如此禁錮後,全能神組織就對信眾開始壓榨和盤剝,還美之曰“奉獻”。所謂“奉獻”主要分為財物“奉獻”和肉體“奉獻”,即有錢出錢、無錢出力(包括出人:如女信徒出賣色相),凡拒絕“奉獻”者,不但會受到組織的排擠和打擊,更會受到死亡的威脅。全能神稱:“神再次道成肉身”是對人類的審判,只有相信“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際的神,才能得到拯救”。信徒想被“拯救”,就能積極為“女基督”奉獻,以便成為全能神揀選的“羔羊”進入“天國”。而全能神邪教不僅通過“奉獻”來控制信徒(如誰奉獻的多,誰就會得到“女基督”的“拯救”),還通過信徒自己寫的“毒誓”來實現其控制。而信徒在一次次的奉獻中,不僅失去了自己的血汗錢和做人的尊嚴;而且在一次次的奉獻中迷失了人生的方向。因為常年奉獻讓本就貧困的信徒早已是家徒四壁,而且因為常年在外傳福音、或者“過靈床”而無法面對家人的期待……信徒走到這一步,就象輸光的賭徒,也只能去幻想“天國夢”的早日實現。但這一切卻給每個信徒的家庭帶來無盡的苦難。

全能神“護法隊”對違背誓言信徒的懲罰

“女基督”曾在《神隱秘的作工》中如此說:“我說到做到,一切都在我的手中,誰若疑惑必遭擊殺,沒有考慮餘地,立即斬草除根,除去我的心頭之恨。”那麼,全能神組織對違背“誓言”的信徒是怎麼做的呢?全能神組織專門成立了“護法隊”,針對不能堅定信神的信徒,特別對那些懷疑組織的人、想背叛或想退出其組織的人,都要施以暴力的報復,即所謂“神”的懲罰。

例如:2010年,河南一名小學生在放學途中被殺,腳心印有“閃電”標誌(全能神的標識)。原因竟是全能神組織對該兒童的家屬意圖脫教而進行的懲戒;2011年11月,安徽省霍邱縣的全能神信徒盧慶菊因為發現全能神“石頭顯字”造假、組織人員私分“奉獻款”等真相而要退教時,遭到生命威脅並被跟蹤監視,在極度恐懼和無奈中投水自盡;2011年,福建省長汀縣全能神信徒黃小媛在表示要退教後受到上門威脅,最終自殺。這些邪教的暴力恐怖行徑,使全能神的信徒特別是試圖違背誓言、想擺脫組織的信徒,結果造成了巨大的恐懼心理,讓他們不敢違背當初的“毒誓”。

總之,一張薄薄的起誓書成為了全能神邪教控制成員的特殊精神工具,它給信徒所帶來的影響及“威懾”甚至勝於國家法律,而張立冬這一窩邪教信徒對無辜群眾的殘害,恰恰證明了全能神邪教這種“毒誓”之毒的可怕。“毒誓”不僅桎梏了信徒的思想、行為,而且導致了信徒對“神”的恐懼和對現實生活的麻木,也成為信徒尋求不可能實現的“天國夢”的渴望。為此,信徒在“毒誓”的鞭策與邪教洗腦的雙重驅使下,不得不放棄正常人的一切,在恐懼、幻想及無奈中一步一步跌入罪惡的深淵。這也是為什麼全能神邪教特別重視信徒發“毒誓”的內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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