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次正當防衛只有13次是對的!面對壞人我們如何保護自己?

防衛過當這個詞事隔多年又出現在公眾面前,這一系列的事端都無可避免,當壞人在面前時,我們如何

保護自己?

(01)

法律界從未像現在這樣熱鬧。

都在說龍哥。

都引經據典,並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

(02)

龍哥事件,大體如下:

寶馬車主,就是死後走紅的龍哥。

龍哥一生,也蠻拼的。

在龍哥短短36年的人生中,五次入過大獄。罪名五花八門,後來他來到崑山,開了典當行,算是立穩了腳跟。

也算是中產了——可龍哥還是那個暴脾氣,一言不合就開刀。

此前都是他贏。

這次輸了。

一萬次正當防衛只有13次是對的!面對壞人我們如何保護自己?

(03)

龍哥開著寶馬,擠佔非機動車道,逼停電動車。

爭執中,龍哥從車上拿出砍刀,哐哧哐哧狂砍電車男。卻不知怎麼回事,砍刀落地。

電車男撿起刀,反殺龍哥。

至此,反殺男的命運,成為所有人的牽掛。

……這應該算是正當防衛吧?

法律界人士開始普法。

但這個法一普,就亂了套。

一派人士認為,反殺男是教科書式正當防衛,他有權保護自己的生命,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另一派法律界人士,持相反觀點。

吃瓜群眾懵了。

到底應該聽誰的?

——牽掛反殺男的命運,實際是關心我們自己。

如果我們處於反殺男的位置,好端端騎電動車,走在規定的路線上,沒招誰沒惹誰,忽然間有輛寶馬過來,逼停我們。然後人家開心的打我們,快樂的砍我們……按第二派法律界人士的觀點,如果我們撿起落地的刀反殺,這種行為是非法的。那我們,到底該咋個辦涅?

一萬次正當防衛只有13次是對的!面對壞人我們如何保護自己?

(04)

有法律界專家梳理了100多份以正當防衛為由,要求輕判的刑事判決書,僅有4份通過認定,獲准率低於4%。另有20份被認為防衛過當,76份被認為是故意傷害罪。

也就是說,當你認為自己是在正當防衛時,只有4%的希望認定成立。

96%的概率……你會很慘的。

這份意見書誠懇建議:法治社會,不要以暴易暴。

我可以砍你,你不能反殺。

正當防衛,還得靠跑。

這個建議好。

以後咱們遇到龍哥事件時,二話不說跑起來。

不過……萬一龍哥舉刀追來,跑得比我們還快怎麼辦?

一萬次正當防衛只有13次是對的!面對壞人我們如何保護自己?

(05)

認慫,逃跑,確是個……避免麻煩的好辦法。

——但這是個人的辦法。

——並非是群體的規則!

龍哥先走一步,我們不說他了。說件認慫逃跑的事兒吧。

有位大哥,暑天帶寶寶去游泳館,教寶寶游泳。

寶寶扒在池邊,撲通撲通練賣萌。

忽有個熊孩子走過來,站池邊斜眼看著寶寶,冷不丁一腳踹出,把寶寶踹進水裡。

哎你這熊孩子……大哥急了,急忙撈出寶寶:你怎麼可以踹人呢?叫你家長過來!

過來一個老頭:咋了,欺負我孫子幹啥?

大哥:……沒人欺負你孫子,是你孫子把我家寶寶踹水裡了。

老頭:踹就踹了唄,他還是個孩子,你這麼大個人跟孩子計較,要臉不?

你……大哥怒了:他是個孩子不假,你年齡夠大了吧?怎麼不會說人話呢?

哎喲小樣的,老頭樂了:敢罵我,膽挺肥喲。上來上來,讓老子教教你做人。

大哥怒極,正要上前,忽然間醒悟,急退一步:明白辣,你是年紀大了,想找個冤大頭替你養老。我憑什麼養你?認慫好了,惹不起你。

哈哈哈,諒你也不是我的對手。老頭不戰而勝,贏得倍有面子。帶著孫子走開,又去踹別人。

連踹了幾個,也沒人敢吱聲。

終於,老頭的孫子又踹了一個女孩,對方家長怒了。上前理論,老頭衝上去開打,對方一拳過來,老頭立即倒地:哎喲喲打死人辣……下輩子醫藥費,有著落了。

打老頭的那戶人家,頓時傻眼。

怪你忍不住氣。

讓人家訛上了吧?

一萬次正當防衛只有13次是對的!面對壞人我們如何保護自己?

(06)

事後泳池大哥反思:

不對呀,這事不對呀。

好的法律,應該是讓每個人,為自己的行為擔責埋單。

——你不能讓老實人,為壞人的行為付出代價!

面對惡意挑釁的壞人,你要求我們認慫,能躲就躲……聽起來好像有道理。

可總有被壞人纏上,逃不過去的吧?

難道這個人就只能自認倒黴?就必須為壞人的行為付出代價?

哪這個社會,豈不是在玩抓倒黴蛋的遊戲?

(07)

要求反殺男,在龍哥的砍刀面前逃跑。

聽起來是對的。

——可你逃跑,等於是在告訴龍哥,玩刀是有效的,管用的。

他就會條件反射,習慣揮刀,經驗告訴他這是個人利益最大化的方式。

反殺男逃了,下一次面對龍哥砍刀的,就是個無辜妹。無辜妹也認慫,下一個就是懦弱叔……人民群眾如被野狗追逐的兔子,瘋狂逃竄。可遲早有一次,會有一個人逃不過去,不得不撿起龍哥落在地上的刀,反殺回砍。

——讓大家認慫逃跑,不是規則,只是苟且。

——把追砍大家的暴力者關進籠子,才是法律。

(08)

為什麼法律界會有爭執?

我們是法外人士……不是,我們是法律界之外的人士,對專業術語無由置喙。

但法律說到底,不過是不同群體的博弈規則。是一個支點,撐起兩端:

一端傾向於被砍方,認可其“守護陣地”的權利。

另一端傾向於砍人方,認為被攻擊方,還有主動撤退的義務。

前者,認為反殺男是正當防衛。

後者,認為反殺男除了撿刀反殺,還有著掉頭逃跑的的選擇。

哪個觀點更貼合世道人心,我們不下結論——但,就算是反殺男逃了,但龍哥並不會停止揮舞他的刀。總有一天,會有一個人無路可逃。這個人很可能就是我們自己,是以我們憂心不已。

(09)

龍哥的暴力法則,給他個人帶來悲劇,也讓整個社會陷入焦慮。

正因此,才讓我們意識到底層的缺失:

底層缺少的第一個,是公正的規則。

古律有云:刑不尊大夫,禮不卑庶人。

好的社會規則,讓所有人不分身份地位,都平等的站在法律面前。每個人只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而不必害怕落入捉倒黴蛋的陷阱,兔子一樣驚恐逃竄,擔驚受怕。

奉行暴力者,有一個都嫌多。

只有讓法律資源下移,讓底層規則不再匱乏。像龍哥這樣的人,才會減少。

底層缺少的第二個,是機會。

成為有產者的龍哥,仍然奉行暴力。顯系在他的逆襲生涯中,根本未曾有機會洗面革心。

至少他沒找到一個出口,讓他用光明磊落的方式,賺到更多的錢。

好的社會,始終給底層留有出口,讓底層人能夠獲得機會。

底層缺少的第三個,是市場。

市場給所有人機會,無論是底層,還是其它層。

市場就是規則,貫穿所有社會層級。

如果你感覺市場並不能解決一切問題,甚至對你不公。那麼你更應該意識到:一個扭曲的市場,只會對底層傷害更嚴重。

機會或市場,要求社會的財富配平,適度下移。儘管這個要求未免理想化,但財富配比不均衡,就會動搖底層的規則。就會讓所有人的利益,都陷入風雨飄搖。而這樣一個普遍性焦慮的社會,並非是理性的選擇。

(10)

菩薩畏因,凡夫畏果。

結果不重要,程序才重要。

規則有兩種,一種是個人的,一種是群體的。

於個人,我們始終祟尚奮鬥。

群體規則越是晦澀,越是缺少公正,我們越需要強大自己。只有當我們比環境更強,才能用自己心,用自己的付出與努力,引導著社會向好的方向行進。

於群體,我們祟尚公平,祟尚對弱者的保護。

如村上春樹所說:假如這裡有堅固的高牆和撞牆破碎的雞蛋,我總是選擇站在雞蛋一方。無論高牆是多麼的正確,無論雞蛋是多麼的錯誤,我仍然選擇站在雞蛋一方。

法律之上,猶有良知。

——我們永遠站在雞蛋一方。

詩人約翰·多恩說:所有人都是一個整體,別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別問喪鐘為誰而鳴,這喪鐘為你敲響。我們關注此事,只是希望所有人一起努力,營建一個讓老實人,讓好人能有足夠安全感的社會。營建一個讓我們的孩子,能以正當手段、光明正大獲得生存機會的社會。營建一個不懷恐懼之心,合法經營就能夠獲得財富的社會。營建一個擁有普遍性共識、不需要動轍陷入焦慮的社會。而這一切的構建,不過是讓高高在上的法律,迴歸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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