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出台細則嚴查泔水養豬 最高罰3萬!

農業農村部明文禁止泔水養豬

 9月13日晚,農業農村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64號》。公告對泔水做了規定,已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省份及其周邊省份的養殖場(戶),不得使用泔水飼餵生豬;其他省份的養殖場(戶),不得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泔水飼餵生豬。

公告還要求各地積極協調相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加強泔水全鏈條管理。

江蘇、遼寧、安徽等省已開始嚴查泔水養豬專項行動。

在非洲豬瘟疫情發生後,多省陸續嚴查泔水養豬,近期各地嚴查泔水的新聞頻現。

江蘇省

目前,正值非洲豬瘟易感易發關鍵時期。為有效阻斷傳播途徑,江蘇多個地區嚴查泔水飼餵生豬行為。其中,連雲港市日前印發《關於嚴禁使用泔水養豬的告知書》,並在全市範圍集中開展禁止“泔水養豬”專項整治行動,最具代表性。

根據要求,對9月10日後經勸阻仍然使用泔水飼餵的“泔水豬”,養殖環節一律不允許出具產地檢疫證明,屠宰環節一律不得入場屠宰。對9月10日之前使用泔水飼餵過的生豬,立即停喂的,限制移動,觀察20天,無異常情況的,可按照檢疫工作要求出證。至9月7日,泔水飼餵情況排查結束,連雲港市共排查生豬養殖場戶513個,排查生豬54762頭。

據瞭解,《江蘇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餵養畜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遼寧省

9月19日,遼寧省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發佈《關於對加強泔水管理工作進行宣傳和案件查處的通知》,要求遼寧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加大泔水(含餐廚垃圾)管理工作宣傳和案件查處力度,嚴禁養殖戶用泔水飼養生豬行為。

從9月13日至10月底,遼寧省開展禁止使用泔水飼餵生豬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查處一批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通過發放宣傳單、宣傳畫,微信發佈等形式,向養豬場(戶)宣傳對泔水監管工作的有關規定。遼寧省畜牧獸醫局組織執法人員不定期對養豬場(戶)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泔水管理規定的行為,將依法查處。

安徽省

安徽省多地市公佈《禁止泔水餵豬明白紙》,文件表示,廣大生豬養殖戶是動物防疫責任的主體,要進一步提升非洲豬瘟防控意識,積極配合省防控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開展的“環境清潔、消毒滅源和禁止泔水餵豬”大行動,堅決做到不用泔水餵豬。

對不聽勸阻,仍使用泔水餵豬,引發非洲豬瘟疫情或因此造成疫情傳播蔓延的養殖場(戶),將不享受撲殺補助、不享受產業支持政策,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雖然各地嚴查泔水餵豬,但是明確處罰金額的只有江蘇省。

生豬養殖戶注意:

《禁止泔水餵豬宣傳明白紙》

一、泔水是什麼

泔水是指飯店、餐廳、食堂等處收集的餐廚廢棄物。泔水中不僅有剩飯剩菜,往往還有塑料袋、骨刺、菸頭及廚房垃圾等危害生豬健康的東西。

二、泔水餵豬的危害性

泔水是人吃剩的飯菜,裡面有很多經人散播出的傳染病細菌、病毒和寄生蟲(卵)等病原微生物,豬吃了這些泔水很容易得病。

根據流行病學調查,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江蘇省無錫市宜興市發生的3起非洲豬瘟疫情,都是生豬養殖場用泔水餵豬。因為非洲豬瘟病毒可在泔水中長期存活。有的養豬場雖有蒸煮設備,但設備簡陋,環境衛生極差,不具備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條件,違反了餐廚廢棄物集中定點處置的有關規定。

泔水容易腐敗變質,產生黴菌毒素,豬吃了容易拉稀,影響生長,不長肉還掉膘,還要花錢打針。

因此,嚴禁泔水餵豬不僅能防止餐廚廢棄物進入人類食物鏈,保證食品安全,而且對阻斷非洲豬瘟、豬鏈球菌等動物疫情傳播起到關鍵性作用。

三、泔水餵豬承擔的責任

廣大生豬養殖戶是動物防疫責任的主體,要進一步提升非洲豬瘟防控意識,堅決做到不用泔水餵豬。對不聽勸阻,仍使用泔水餵豬,引發非洲豬瘟疫情或因此造成疫情傳播蔓延的養殖場(戶),將不享受撲殺補助、不享受產業支持政策。(來源:中國畜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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