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關係、錢……在火災面前都是渣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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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爾濱“8.25”火災犯罪嫌疑人李豔濱被抓引起了很多討論。

據報道,李豔濱在家中排行老四,因其在哈爾濱的產業較大,頗具影響力,被稱為哈爾濱“社會四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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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李豔濱作為法人代表,名下有哈爾濱燕達賓館有限公司、北京牛排家西餐有限公司、北燕房地產經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極樂湯旅遊有限公司等十餘家企業,包含餐飲、旅遊、房地產、賓館等多種業務,多在哈爾濱、杭州及北京三個城市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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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姐”李豔濱被通緝

被抓

有不少人同情她

她只是個企業主

她又沒有放火

為啥要通緝她?

也有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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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雖然概率並不太高,但真的燒起來,後果有時候非常之嚴重。燒死1人就夠上犯罪的立案標準,並且亡人的經濟賠償也是個相當大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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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火災事故一般都發生在人員密集場所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例如公司、商場等人員聚集區。

《中國群死群傷火災時空分佈規律及影響因素研究》也顯示,火災場所中的賓館、福利院和醫院與死亡人數大於10人的火災有強烈的聯繫。很多賓館的高傷亡火災發生在人們熟睡時,此次哈爾濱市松北區北龍溫泉酒店的火災就發生在凌晨,過火面積約400平方米,共導致20人死亡。

回顧近幾年的火災事故,因為不重視消防安全,事故發生後被拘留處理的往往第一個就是老闆、企業法人。

一、魯山“5•2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2015年5月25日19時30分許,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康樂園老年公寓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39人死亡、6人受傷,過火面積745.8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206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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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顯示康樂園老年公寓違規建設運營,管理不規範,安全隱患長期存在。

日常管理不規範,消防安全防範意識淡薄。康樂園老年公寓日常管理不規範,沒有建立相應的消防安全組織和消防制度,沒有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沒有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演練和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員工對消防法律法規不熟悉、不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匱乏。

司法機關已採取措施人員有31人。其中6人與魯山縣康樂園老年公寓有關。

1.範花枝,魯山縣康樂園老年公寓法定代表人、院長。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

2.劉秧,魯山縣康樂園老年公寓副院長。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

3.馬愛卿,魯山縣康樂園老年公寓副院長。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

4.張隨成,魯山縣康樂園老年公寓辦公室主任。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

5.孔繁陽,魯山縣康樂園老年公寓消防安全主管。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

6.翟會廷,魯山縣康樂園老年公寓電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

二、台州天台足馨堂足浴中心“2·5”重大火災事故

2017年2月5日17時20分許,台州市天台縣赤城街道春曉路60號春曉花園5幢5-1號天台縣足馨堂足浴中心發生火災,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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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表明,該起事故發生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就是足馨堂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

以弄虛作假方式通過消防審批許可;無視消防法律法規規定和竣工驗收備案抽查整改要求,擅自將汗蒸房恢復功能投入使用,導致經營場所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內部管理混亂,消防安全責任和規章制度不落實,未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開展日常檢查、事故隱患排查,也未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應急疏散演練。

事故後,法人、經理、大股東均被刑拘!

1.厲海笑,足馨堂股東、法定代表人。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2.熊守信,足馨堂股東、經理。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3.徐挺強,足馨堂最大股東(佔股45%)。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上述人員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正在立案偵查階段,建議追究刑事責任,並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對其他涉嫌犯罪的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獨立開展調查。

三、“2·25”南昌海航白金匯酒店火災

2017年2月25日8時許,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海航白金匯酒店唱天下KTV發生火災,造成10人死亡,13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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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指明:南昌白金匯海航酒店有限公司。是起火建築公共消防設施管理責任單位,作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未依法依規實施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除了事故直接責任人李雲中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7年2月26日被東湖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唱天下量販式休閒會所經營者、股東等,10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處理。

1.丁輝輝,群眾,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唱天下量販式休閒會所經營者。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7年2月26日被東湖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2.丁夥芝,中共黨員,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唱天下量販式休閒會所股東。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7年2月26日被東湖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3.田歡歡,群眾,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唱天下量販式休閒會所股東。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7年2月26日被東湖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4.劉仁生,中共黨員,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唱天下量販式休閒會所股東。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7年3月31日被南昌市公安局紅谷灘分局取保候審。

5.張寧,群眾,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唱天下量販式休閒會所股東。

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7年3月31日被南昌市公安局紅谷灘分局取保候審。

6.呂愛珍,群眾,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唱天下量販式休閒會所股東。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7年3月31日被南昌市公安局紅谷灘分局取保候審。

7.塗宇亮,群眾,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唱天下量販式休閒會所股東。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7年3月31日被南昌市公安局紅谷灘分局取保候審。

8.杜波,群眾,江西聚合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股東、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唱天下量販式休閒會所股東。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7年3月27日被南昌市公安局紅谷灘分局取保候審。

9.肖勇,群眾,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唱天下量販式休閒會所股東。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7年3月27日被南昌市公安局紅谷灘分局取保候審。

10.繆任金,群眾,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唱天下量販式休閒會所員工。

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7年3月16日被南昌市公安局紅谷灘分局取保候審。

四、北京11·18重大火災事故

2017年11月18日18時09分左右,北京市大興區西紅門鎮新建二村一幢建築發生火災,事故造成19人死亡、8人受傷及重大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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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調查顯示違法建設、違規施工、違規出租,安全隱患長期存在。

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康特木業公司實際控制人樊兆田等15名有關責任人員立案偵查,並由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1.樊兆田,康特木業公司實際控制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11月29日被批准逮捕。

2.李波,康特木業公司工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11月29日被批准逮捕。

3.李振,康特木業公司工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11月29日被批准逮捕。

4.王進忠,工美裝飾公司主要負責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11月29日被批准逮捕。

5.王震,康特木業公司工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11月29日被批准逮捕。

6.李永巖,康特木業公司工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11月29日被批准逮捕。

7.馮吉寶,聚福緣公寓管理員。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11月29日被批准逮捕。

8.單敬富,康特木業公司工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11月29日被批准逮捕。

9.楊武昌,眾義樂公司主要負責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12月26日被批准逮捕。

10.楊玉昌,眾義樂公司工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12月26日被批准逮捕。

11.王華,眾義樂公司合作伙伴。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12月26日被批准逮捕。

12.張勇,眾義樂公司工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12月26日被批准逮捕。

13.韓彪,眾義樂公司工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12月26日被批准逮捕。

14.範振坪,科辰公司主要負責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12月26日被批准逮捕。

15.葉佐浩,科辰公司工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12月26日被批准逮捕。

五、天津“12•1”重大火災事故

2017年12月1日凌晨4時許,位於天津市河西區友誼路與平江道交口處一大廈38層發生火災,過火面積300平方米左右,火災於6時40分被撲滅,消防官兵共搶救疏散出26名被困人員,其中10人死亡,5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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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公佈事故的原因之一就是:作為建設單位的天津泰禾錦輝置業有限公司未認真履行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一是違反《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工建設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組織施工;

二是違反《天津市消防條例》等規定,在未竣工的建築物內安排施工人員集體住宿;

三是違反《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條例》的規定,未辦理房屋安全鑑定手續,擅自委託施工單位拆除38層至39層之間樓板,形成共享空間;

四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擅自要求消防施工單位拆改樓內消防設施、排放樓內消防水箱內的消防用水,致使消防設施失效。

該公司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等,共有6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處理。

1.林暾,泰禾錦輝公司總經理。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17年12月16日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

2.王琛,泰禾錦輝公司機電經理。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17年12月16日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

3.白金玉,泰禾錦輝公司君誼大廈項目工程部水暖工程師。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17年12月16日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

4.張兵,泰禾錦輝公司工程總監,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17年12月16日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

4.於揚,泰禾錦輝公司副總經理,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17年12月17日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5.王旭東,泰禾錦輝公司君誼大廈項目精裝工程師。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17年12月17日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6.步賀源,泰禾錦輝公司君誼大廈項目室外裝修負責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17年12月17日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消防責任人、管理人要怎麼幹?

消防安全,是單位自身的事,單位毫無疑問是主體責任。

當老闆的,也不容易,因為事情多,要操心的面廣,對消防不可能那麼精通明白。

那怎麼辦,不管了?聽天由命,隨他去吧?

這當然不行,老闆要當個明白人,就要搞清楚自己怎麼幹。

(1)老闆的角色。用人,決策,抓重點執行。

(2)老闆的消防理念。有四條:依法依規辦事;有個消防明白人;抓好重點人、重點事;把任務、責任人、時限、支撐搞清楚。

(3)老闆的消防職責。消防法的要求、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行業要求、其他要求。

(4)消防的任務清單。組織隊伍建設、制度建設等7條,老闆要清楚哪些需要知道,哪些需要親自參與、哪些就是自己的事。

(5)老闆要關注的重點事。一是防得住,二是滅得了,三是跑得掉。

(6)支撐和保障。經費、人員、獎懲、責任和權力。

(7)危機應對。

當老闆,也得有些水平。不但要做好生意,還要抓好安全。

這些事兒,要拿出經費、拿出時間,去學習,去培訓。

背景、关系、钱……在火灾面前都是渣渣!

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企業,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人,需要清醒的是:

消防安全既是自己的安全,也是社會的安全。

消防安全要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

要想幹,會幹,會幹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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