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秋冬季大氣治汙方案公布:差別化錯峯生產 嚴禁「一刀切」

京津冀秋冬季大气治污方案公布:差别化错峰生产 严禁“一刀切”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董瑞強 9月27日,經濟觀察網記者從生態環境部獲悉,備受社會關注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下稱《方案》)已正式印發並對外公佈,其中在工業企業生產與運輸方面,《方案》提出推進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和大宗物料錯峰運輸兩項任務。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方案》在工業企業錯峰生產上更強調因地制宜,即不明確規定相關指標,各地區要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相應錯峰舉措。此次政策層面的調整意味著各地在秋冬季大氣治汙方案具體執行細節制定上會有更大自主權,確保政策措施的科學性和公平性。

不過,《方案》對各地錯峰生產的總體要求並沒有放鬆,而且相關要求更為嚴格。特別引人關注的是,《方案》突出強調各地要實行差別化錯峰生產,嚴禁採取“一刀切”方式。

這是今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邊“2+26”城大氣治汙方案的突出特點,也是繼今年5月生態環境部專門制定併發布《禁止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之後,再次明確提出嚴禁“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以生態環保為藉口緊急停工停產等簡單粗暴“一刀切”行為。

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吳舜澤對經濟觀察網表示,“一刀切”行為本質上就是生態環保領域典型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是懶政、惰政、怠政、庸政的表現,是對環保督察執法的“高級黑”。

“一些地方政府履職不到位,導致問題長期積壓,當上級督察時,倉促應付檢查,採取 ‘一刀切’,把問題通過臨時關停方式 ‘藏’起來,檢查組一走,汙染照舊,這完全背離了通過督察檢查幫助地方解決問題的初衷,也必然造成汙染反彈。”他講道。

今年8月31日,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幹傑表示,必須堅決反對和禁止“一刀切”,要加強對生態環保“一刀切”問題查處力度,對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問責。

上述《方案》指出,各地要重點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施採暖期錯峰生產;根據採暖期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可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峰生產時間。

經濟觀察網記者注意到,在如何實施錯峰生產上,《方案》更加細化,共細分為三類標準:一是對各類汙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汙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全面採取錯峰生產措施;二是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三是對行業汙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於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環保標杆企業,可不予限產。

而不限產必須滿足這些條件:鋼企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和大宗物料及產品運輸全面達到超低排放的,採用電爐短流程鍊鋼生產線的;焦爐爐體加罩封閉、配備焦爐煙囪廢氣脫硫脫硝裝置,且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鑄造熔鍊設備顆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濃度穩定達到20、100毫克/立方米(沖天爐必須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的;錯峰生產企業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應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等。

與此同時,《方案》要求各省應制定重點行業差異化錯峰生產績效評價指導意見,各城市結合本地產業結構和企業汙染排放績效情況,制定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並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

9月12日,河北省公佈《河北省嚴格禁止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一刀切”的指導意見》,從十個方面對禁止生態環保“一刀切”進行了詳細規定。經濟觀察網記者注意到,該指導意見比較全面具體,涉及日常環境管理的十個領域和行業,其中,首先提出的就是嚴禁民生領域環境管理“一刀切”和嚴禁清潔取暖措施和燃煤鍋爐淘汰“一刀切”。

在實施錯峰生產上,上述指導意見明確各地要加強調查研究,對每一個涉汙企業分析評估,依據環境管理目標需求,根據排放量及排放強度分級分類管控。對鋼鐵、焦化、鑄造、建材等高汙染排放行業,符合現行產業政策,汙染物能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且依法獲得排汙許可證的,要按照排放績效評價,秋冬季採取差異化錯峰生產。尤其是對實現超低排放、工藝技術先進、產品優質高端的“領跑者”企業,不列入錯峰生產名單,嚴禁“一刀切”式停限產。

之後,唐山市9月19日發佈《重點行業秋冬季差異化錯峰生產績效評價指導意見的通知》,計劃通過排放標準、外部運輸結構和產品附加值三個差異化指標對鋼鐵行業進行ABCD四類評級,達到精細化管理。

其中,達到A類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目標的企業,在秋冬季期間不予錯峰生產;達到B類目標的企業在秋冬季期間錯峰30%左右;達到C類目標的企業在秋冬季期間錯峰50%左右;D類企業錯峰70%左右,燒結(球團)工序全部停產。此外,唐山市將秋冬季錯峰生產實施時間提前至10月1日。

《方案》要求各省級相關部門須於2018年10月底前,將錯峰生產方案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錯峰生產清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

除此之外,《方案》還要求全面完成2018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汙染天數同比減少3%左右。

也就是說,今年要在去年秋冬季“雙降15%”目標基礎上,再完成“雙降3%”的任務。意味著今年秋冬季大氣治汙壓力和力度都將會進一步加大。

根據《方案》,各相關省(市)和中央企業從今年10月起,每月5日前上報重點任務進展情況。對大氣汙染治理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汙染問題突出、空氣質量惡化的地區強化督察問責,實施嚴格考核問責。

與此同時,要制定量化問責辦法,對重點攻堅任務完成不到位,或者環境空氣質量改善不到位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後的,實施量化問責,並綜合運用排查、交辦、核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監管機制,壓實基層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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