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330 證券簡稱:天通股份 公告編號:2018-047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浙江省海寧經濟開發區雙聯路129號公司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潘建清先生主持。大會採用現場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會議的召集、召開以及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獨立董事姚志高先生、廖益新先生、龔巍巍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2人,監事龔傑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3、 董事會秘書鄭曉彬先生出席了本次會議;其他高管列席了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00、議案名稱:關於回購公司股份預案的議案

1.01、議案名稱:回購股份的價格或價格區間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1.02、議案名稱:擬回購股份的種類、數量和比例

1.03、議案名稱:擬用於回購的資金總額以及資金來源

1.04、議案名稱:回購股份的期限

1.05、議案名稱:決議的有效期

1.06、議案名稱:對董事會辦理本次回購股份事宜的具體授權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需經投票表決的三分之二以上贊成票通過方為有效。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鑑證的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

律師:徐靜、潘遠彬

2、律師鑑證結論意見:

天通股份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會議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網絡投票細則》等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為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 經鑑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

證券代碼:600330 證券簡稱:天通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8-048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回購股份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一、通知債權人的原由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七屆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預案的議案》,本次回購預案經公司2018年9月27日召開的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47)。

根據回購預案,公司將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 股),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0.8億元、不超過人民幣1.2億元,具體回購股份的金額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金額為準。本次回購價格上限不超過9.8元/股。按回購金額上限1.2億元、回購價格上限9.8元/股進行測算,若全部以最高價回購,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約為1,224萬股,約佔公司目前已發行總股本的1.23%,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及比例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6個月內。公司本次回購股份擬用於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或依法註銷減少註冊資本等,具體由董事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決定。

二、需債權人知曉的相關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均有權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向公司要求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債權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報債權,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相關債務(義務)將由公司根據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履行。

債權申報所需材料: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有效憑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債權人可採用現場、郵寄、傳真等方式申報,債權申報聯繫方式如下:

1、申報期間: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1月11日,每個工作日的9:00—17:00。

2、申報地址:浙江省海寧市經濟開發區雙聯路129號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郵政編碼:314400

3、聯繫人:吳建美

聯繫電話:0573-80701330

傳真:0573-80701300

郵箱:[email protected]

4、以郵寄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寄出郵戳日為準;以傳真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為準,請註明“申報債權”字樣。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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