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華的詩與生活

餘秀華的詩與生活

為什麼以餘秀華的詩作為闡釋對象來探討詩與生活的關係?——因為,餘秀華的詩,——大部分的詩,其意義更決定於詩本身而不是詩人自己。關於詩與詩人的關係,我們可以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密切相關 ”,在談到這一類詩時,我們必須探究詩人的時代背景以及他的生平經歷,否則就無法知曉詩人在詩中所蘊含的意義。對此,我們一般所採用的探究方法是“知人論世”;而另一類,雖說並不一定是完全的毫無關聯,但其詩歌卻有著比前一類詩歌更強的“獨立性”,我們對其的關注和闡釋更多的是在詩本身而不是詩人,也就是說,你並不需要知道詩人的經歷如何如何,從詩本身出發,你就能理解詩本身。正如海德格爾所言:“一首詩的偉大之處就在於能讓人忘記詩人本身。”

那餘秀華的詩是否如此呢?我的回答:並不完全。一個詩人並不是只能抓著一種類型的詩死死不放,他要求更多的變化以此來拓寬自己詩歌的疆界。在餘秀華的詩中,一部分詩與她以及她的人生有很大的關聯 ,如她惱人的殘疾,她失敗的婚姻;而她另一部分的詩則更體現了一種“普遍性的意義”,有著一種人們都擁有的普遍性情感。[]但我們在她的詩中,卻能發現她詩歌複雜的一面,就是她把兩者糅合在一起。也就是說,她寫殘疾給她帶來的懊惱,寫婚姻帶給她的苦悶或者其他更具個人性的東西,這些都能引起人的共鳴。但縱使如此,我們的關注點更多的應該是在詩本身,從詩理解詩。當然,在下並不排斥通過詩人本身來對詩做出理解。

餘秀華的詩與生活

《月光落在左手上》

1.人與生活環境

詩歌作為一種題材——既然是題材,自然人人都能觸及,但事實卻是,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寫詩——尤其是寫出一首好詩,一首稱得上是詩的詩。彷彿不是人在拒絕詩,而是詩在拒絕人。這是因為詩有著比散文、小說等其他文類更強的“靈性”。所以有一種觀點,詩人不是隻會寫詩的人,而是能發現詩意的人。詩人不是在寫詩,而是在發現詩。昆德拉在他的著作《小說的藝術》中,對捷克詩人揚 斯卡採爾的一首詩推崇備至,“詩人沒有創造詩,/詩在後邊的某個地方,/很久以來它就在那裡,/詩人只是將它發現。”而餘秀華的詩,大多數就是這樣的詩。

餘秀華的詩發現並賦予生活中的事物以詩意

我們聽一陣風吹過它也就吹過了,我們看一片樹葉飄落它也就飄落了,我們經過一棵樹,一粒石,以及一個人,也就經歷了。我們對一些人和物漠不關心,因為似乎它們對我們毫無意義,又或者,我們對這一切的一切又太習以為常以至視而不見。這些物與人和我們共同存在於這個世界,但有時它們對我們而言——連飄渺都算不上,更像是一種“虛無”。自然,我們可以認為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浪費過多的時間去關注那些對我們毫無意義的事物。但是,什麼又算得上對我們有意義呢?這個意義的衡量標準又是什麼呢?利益嗎?(當靈性喪失後,一棵草都比人類更有感情。)

她寫道:

恰巧陽光正好,照到坡上的屋脊,照到一排白楊

照到一方方小水塘,照到水塘邊的水草

照到匍匐的蕨類植物。照到油菜,小麥

此時的家鄉對餘秀華而言還是熟悉的,她寫故鄉中常見的事物:屋脊、白楊、水塘、水草、蕨類植物——但不是具體地描摹它們,寫出它們長得怎樣怎樣。她更多地是類似陶淵明那般以寫意的方式採取這些事物中的詩意。“恰巧陽光正好”,這陽光照在屋脊上,照在植物上,更照在詩人的心上。如梵高所說:“如果一個人真正愛上大自然,他就能處處發現美的東西。”

她繼續寫道:

光陰不夠平整,被那麼多植物分取

被一頭牛分取,被水中央的鴨子分取

被一個個手勢分取

同時,也被我分取

此時,時間進入了詩。或者說,進入了植物和人的生命裡。

我用分取的光陰湊足了半輩子

母親用這些零碎湊足了一頭白髮

只有萬物歡騰

——它們又湊足了一個春天

人與這些事物共同生活在一個空間(橫店村)、一個時間裡,人在時間裡獲得的只是衰老和經驗,而大自然則因時間而更富生命裡。而這一切,給詩人帶來的不是傷感,是一種認識:“我們在這樣的春天裡/不過是把橫店村重新捂熱了一遍。”

2.人與人的關係

兩隻菸蒂留在地板上了,煙味還沒有消散

還沒有消散的是他坐在高板凳上的樣子

蹺著二郎腿

心不在焉的看一場武術比賽

那時候我坐在房門口,看雲,看書

看他的後腦勺

他的頭髮茂密了幾十年了,足以藏下一個女巫

我看他的後腦勺,看書,看雲

一個男人在我的房間裡呆過

在同一個空間中,兩個人有著完全不同的存在感。詩中的男人仿若符號般,但詩人感受到了他的存在,通過煙味、通過他的坐姿、他的後腦勺、他的頭髮——進而感受到了火生活之強化了自己的存在:“坐在房門口,看雲,看書”,“我看他的後腦勺,看書,看雲 ”

詩人還發揮了聯想:

我看到唐吉可德進入荒山

寫下信件,讓喬桑帶走,帶給杜爾西內亞

但兩者始終沒有交流,兩者始終存在隔閡。蘇聯文藝理論家、批評家巴赫金在他的對話理論裡說:“對話是人和人的存在方式的根本理解方式”,“人實際存在於我和他人兩種形式之中 生活就其本質來說就是對話的。生活意味著參與對話:提問、聆聽、應答、贊同等等。”

如果說著還只是寫人與人之間的隔閡,那麼接下來,她就寫到人與人之間的衝突。

我養的狗,叫小巫

在這首詩中,詩人不是單純地寫一隻動物,寫它的毛髮怎樣怎樣,貪不貪吃。詩的內容反而很複雜:她寫到小狗的尾隨,寫到自己的受傷,寫到丈夫的情慾和對自己的不滿、暴力,寫到小巫對自己的關懷和愛莫能助,甚至,她還寫到或說是想到外婆的死。

與丈夫相比,這隻飼養的狗似乎更能給詩人安慰;與其說是寵物,不如說是詩人的朋友,詩人不是阿貓阿狗地叫它。它有名字,叫小巫。特別是在詩的最後一節,她寫道“我們(此時,詩人與小巫處於平等地位)走到了外婆屋後”而不是“我和一隻狗走到了外婆屋後,在這個時候,詩人完全是把小巫當作朋友來看待,讓它陪伴自己,回憶起了對於生命而言最嚴肅的一件事——死亡。)

當詩人跌倒在田溝裡時,小巫會把她手上的血舔乾淨;而丈夫卻只會揪著頭髮,把她往牆上磕。詩人甚至都不稱他一聲丈夫,而只是叫做“他“。餘秀華說:“對我人生影響最大的,最讓我不滿意的就是這個十九歲時的婚姻的問題。”

“沒有活路的時候,他們就去跳舞” 詩中有著詩人的戲謔,有著一種可悲。當我們面對生存的時候,我想的,自然是要竭盡一切活下去,但“他們”卻是享樂——跳舞,說明他們豁達無懼生死嗎?當然不,恰恰說明了“他們”精神上的墮落。“他們”,一種群體性的代稱。

“對於不怕疼的人,他無能為力”這一句更有著對丈夫暴力的蔑視。

3.人與自我的關係

餘秀華說:“我沒有決定什麼,就這樣被安排了。”無論是她的婚姻,還是她先天的殘疾。但她選擇了原諒:

“我的身體傾斜,如癟了一隻胎的汽車”

“我的嘴也傾斜,這總是讓人不快/說話和接吻都不能讓它端正一些”

在對自己的調侃中,她表現了她的豁達,表達了對自己身體與心靈的認識。她說:“如果我不喜歡我自己,我能怎麼辦?所以我想還是喜歡自己為好。”所以她原諒了自己荒謬的人生。

而在《我以疼痛取悅這個人世》中,她同樣地把關注點從身體轉移到內心:

我懷疑我在這個世界作惡多端

對開過的花朵惡語相向。我懷疑我鍾情於黑夜

輕視了清晨。

她要求自己不要過度關注那些不幸的,而忽視了那些美好的。“一些疼痛是可以省略的:被遺棄,被孤獨/被長久的荒涼收留。”

4.總結

我們知道,現在無論是詩還是詩人都處於一種尷尬的地位。詩與人民大眾已經多年“井水不犯河水”了。餘秀華的詩可謂異軍突起,引起讀者強烈的共鳴。我不認為她的詩是像趙麗華所說的以標題吸引眼球取勝。餘秀華是真的把生活中的點點滴滴、物、人、自己都變成了詩歌。

我們是否也能像餘秀華那般,在因生存而疲於奔命時也能捕捉到生活的詩意,讓詩給自己疲倦的心靈以安慰和護佑,關注生活中的事物、生活中的人、生活中的自己?像餘秀華說的那樣“即使自己被社會汙染得沒有一處乾淨的地方,而回到詩歌,自己又變得乾淨起來”?

“詩歌會一直清潔我們,悲憫我們。”(《月光落在左手上·跋》)

最後以餘秀華的一首詩與大家共勉:

能夠思念的人越來越少。我漸漸原諒了人世的涼薄

如果回到過去,我確定會把愛過的人再愛一遍

把疼通過的再疼痛一遍

我只有一個願望:生命靜好,歲歲平安

——《人到中年》

餘秀華的詩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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