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的情与思

人民监督员的情与思

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我参与了多起违法犯罪案件办理的监督工作。

印象尤为深刻的一次是在2017年7月,我们三名人民监督员受省司法厅的指派在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参加了一起涉嫌毁坏财物罪是否批准逮捕案件的公开听证会。

人民监督员的情与思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通报了案情,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各自发表了意见,侦查人员介绍了案件从立案侦查到提请审查逮捕的各个法律程序。

我们三名人民监督员综合考虑本案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初犯;案发后真诚认罪、主动赔偿;家人无人照料;获得被害人谅解。依据法理和情理,本着宽严相济,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我们提出了不予逮捕的评议意见。该意见检察机关予以采纳。

我们还帮助嫌疑人家属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在评议现场握手言和。

人民监督员的情与思

本次听证会圆满结束,但留给我很多思考。

我们是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行使监督职能。我们虽不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但我们有情理交融的思维方式。我们既维护法律权威,又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既注重法律效果,又注重社会效益。

法律的目的不仅是惩治犯罪,也教育人们知法、守法、用法。检察机关充分尊重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平衡法与情,促进了社会和谐。

人民监督员的情与思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建立,在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法治原则和社情民意得到了有机融合。依法治国既需要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需要公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

人民监督员仿佛是一条扁担,一头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一头帮助人们树立更高层次的法律意识。

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在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我还能做点什么?我在思考着,也在探索着……

人民监督员的情与思

文字丨肖述方

审核丨江兵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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